社会总供求平衡
1.什么是社会总供求平衡[1]
社会总供求平衡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同一计算口径、同一时期内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协调和平衡。
总供求平衡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总量是否平衡,二是结构是否对称。总量平衡是最基本的含义,分析总供求关系总是偏重于对总量平衡的分析。
2.社会总供求平衡的意义[1]
(一)社会总供求平衡是快速、健康发展国民经济的前提条件。
无论是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生产过剩,或者是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商品短缺,都对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利,都会给经济发展带来许多困难。例如,长期以来,由于在发展经济上急于求成的“左”的指导思想作怪,多次出现社会需求严重膨胀,使得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导致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经济过热,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地发展。给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后果,不得不采取许多重大调整措施才得以解决。
(二)社会总供求平衡是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前提
在资源供给有限的条件下,合理配置资源,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是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目标之一。在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失衡情况下,市场疲软,生产滑坡,资源闲置,资金周转缓慢,就谈不上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如果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会有两方面后果:从供给角度考察,由于供给不足,物价上涨,生产上可能出现粗制滥造,成本提高,质量下降,致使资源浪费;从需求角度考察,由于需求过旺,或者投资规模过大超过现有财力、物力可能,造成资源浪费,或者消费早熟超过现在经济水平,使资源分配不合理,影响经济进一步发展。只有在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做到资源优化配置。
(三)社会总供求平衡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
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深层次问题的根本出路。但是,无论是体制改革还是产业结构调整,都要花费代价,因而要有一个宽松的经济环境。宽松的经济环境,主要是指社会总供求的平衡。因为只有二者平衡,经济发展才能稳定,国家才能拿出一定的财力、物力支持改革措施的出台,推动“瓶颈”产业的发展。否则,如果供需失衡,不管是在通货膨胀严重,还是在生产急剧滑坡的情况下,有些改革措施,如价格改革.工资改革、税制改革、金融改革等就难以进行,一些投资大、周期长的“瓶颈”产业,如基础产业就难以扶植其发展。
当然,应当进一步指出的是,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与社会总供求的平衡要相辅相成,互为促进。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要在社会总供求平衡的宽松条件下进行;另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也会有利于社会总供求的平衡。
(四)社会总供求平衡有利于广大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普遍提高
在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平衡的情况下,物价稳定,失业减少,商品充裕,服务周到,因而有利于广大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
否则,在总供给与总需求失衡的情况下,供大于求,会造成生产萎缩,失业增加,一部分人的生活得不到保障;需大于供,会造成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人们的购买力就要下降,生活水平就会相对降低。
3.社会总供求平衡的特点[1]
(一)价值平衡与实物平衡的统一
市场经济中,社会总供求平衡的内容除了实物产品的供求平衡外,还包括劳务的供求平衡。而劳务的计量只能用价值指标,这决定了市场经济中的总量平衡首先必须是价值平衡,实物平衡不能反映第三产业发展状况。
即使是针对物质生产部门,国民经济总供求平衡也不能只从实物方面考察。总供求平衡不同于个别产品的供求平衡,社会所提供的各种产品和所需要的各种产品的实物计量单位不同,使用价值千差万别,在量上具有不可通约性,不能简单相加得出供给总量和需求总量。
总供求平衡是价值平衡,并非不要实物平衡。它是通过价值平衡引导实物平衡来实现实物平衡的。脱离开实物平衡,单纯强调价值平衡,将会使国民经济总供求平衡的分析失去意义。
(二)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的统一
总供求平衡包括两个层次的平衡:一是国民经济价值总量之间的平衡;二是国民经济各种结构的平衡。总量平衡是结构平衡的前提,总量一旦失衡,必然引起结构秩序的紊乱。结构平衡是总量平衡的基础。从一般意义上说,所有的总量失衡都是由结构失衡引起的或者说具体体现为结构失衡,即结构失衡是总量失衡的具体化和实质内容,只有实现包括结构平衡在内的总量平衡才是稳固的平衡。两者的关系可以用数学语言描述为:总量平衡是结构平衡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结构平衡是总量平衡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
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的统——要求宏观管理不仅要通过需求管理实现总量平衡,还要注意结构调整,实现结构优化合理,这主要是通过供给管理即制定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实现的。
(三)静态平衡与动态平衡的统一
总供求平衡不仅是指静态平衡,而主要是指动态平衡。静态均衡是指短期商品市场总供给与总需求规模相等的状态。动态均衡是指商品市场上的总供给与总需求,从长期的乎均状态或变动趋势来看,是趋向于均衡状态的。
一般说,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在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平衡只能保持一段时期,随着经济流量的变化,平衡状态会被打破,出现的必然是非平衡状态,经过市场自发调节与政府调控逐步实现新的平衡,然后新的平衡又被新的不平衡所代替,社会经济运行就是在这种平衡与不平衡的相互交替过程中螺旋式地前进的。没有平衡状态,社会经济就无法稳定、协调运行;没有旧的平衡状态的打破,经济就无法增长,就不能实现新的高水准的总量平衡。可见,宏观调控目标所要实现的总量平衡,必须也只能是动态化的平衡,而不是静止的、永久的平衡,它体现了稳定与发展相统一的宏观调控目标。
(四)短期平衡与长期平衡的统一
总供求平衡既包括短期平衡,也包括长期平衡。宏观经济管理的根本任务是实现长期平衡,但长期平衡是通过不断组织和实施短期均衡实现的。一般来讲,组织短期平衡的重点是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来调整社会总需求,而长期平衡的重点应该是靠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等来调整社会总供给以适应社会总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总供求平衡一般不是指绝对相等,而是指总供给略大于或略小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绝对平衡只是理论上的一种假设。因为经济发展是极为复杂的社会再生产运动,包括实物运动和价值运动及其相互关系的矛盾运动过程。所以,这种平衡只能是一种基本趋势或称均势。如我国有关部门认为社会供求差率不超过±5%,就可以说是社会总供求已达到平衡。
4.社会总供求平衡的衡量标志[1]
西方国家,市场经济体制比较成熟,市场体系比较完善,衡量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是否平衡,标志比较明确,主要看“五率”变化:反映商品市场供求平衡状况的通货膨胀率;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平衡状况的失业率;反映资金市场上(包括证券、外汇市场)供求平衡状况的利息率和汇率;反映市场供给与需求的总体平衡状态的经济增长率。这五大指标成为国民经济运行状态和市场总供求是否平衡的“显示器”。如果市场总供给大于总需求,则通常可能表现为物价下降,利率汇率上升,经济增长率下降,失业率上升,经济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如果市场总供给小于总需求,则通常可能表现为物价上升,利率、汇率下跌,经济过热,超过资源使用承载能力,经济增长出现暂时的高速度。西方政府依据这五大指标,判断经济运行状态,相机抉择,实施宏观调控,保证总量大体平衡,达到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目的。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市场体系及其功能尚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商品价格还没有完全放开,物价总指数的变动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商品市场供求状况;金融市场刚刚起步,利率的管制变动不能正确、灵活地反映资金市场供求状况;国家的外汇管制使汇率难以反映、引导国内货币供给状况与国际市场外币币值的变动;不存在本来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利用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就业总量和流向,还处在萌芽状态,失业率的变动基本上不反映经济流动。因此,一定时期内,还不能照搬西方五大率指标来判断市场总供求状态。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考察社会总供求是否平衡的标志,主要有以下两类指标。
(一)总量指标
1.物价总指数。它是反映本期和基期全部商品价格水平变化方向和变化程度的一种经济指数。物价指数的变化波动是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状况的灵敏指示器。虽然,我国目前还有一小部分生产资料价格没有放开,但是物价指数的变化已经成为我国宏观经济分析中的一个经常参考的重要指标。随着改革的深入,商品价格完全放开,物价总指数必然能更真实地反映社会经济波动,成为衡量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标志。
2.财政、信贷收支是否平衡。财政、信贷收支平衡,包括财政平衡、信贷平衡以及财政与信贷的综合平衡。由于财政、信贷收支不平衡,是引起社会总需求膨胀的直接因素,因此,财政、信贷收支是否平衡,自然也就成为衡量社会总供求是否平衡的一个重要标志。
3.货币供应系数。其经济含义是:单位经济增长所需要的新增货币供应量。计算公式为:
货币供应系数=货币供应增长率/经济增长率
从货币流通角度看,货币供应的增长必须符合货币必要量规律,即适应社会生产和流通规模的扩大而增加的货币供应量。把货币必要量规律公式M=QP/V调整为MV=QP,就可以看到一定时期的MV(社会购买力)与QP(商品物资可供量)的平衡关系,实质就是一定时期所形成的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关系,货币供应增量是否反映了一定时期的货币量,直接关系和影响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关系。因此,采用货币供应系数作为衡量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状况,是一个可行的重要指标。
可以采用正常年份的货币供应系数经验数据对本期所形成的总供给与总需求是否平衡进行衡量。我国2000年M2货币增长率为14%,GDP增长率为8%,那么,货币供应系数就是1.75。根据这一经验数据,在其他经济条件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大概判断本期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状态。如果本期货币供应系数大于1.75这一经验数据,表明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反之,就表明总需求小于总供给。
(二)结构指标
从宏观经济结构上看,其衡量标志主要有两方面:
1.投资总额同作为最终产品的生产资料可供量是否相适应。物质产品的供给与需求,是社会总供求的主要组成部分,社会物质产品总供求是社会总供求的平衡基础。由于物质产品的实物形态表现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所以衡量社会总供求是否平衡,主要考察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部分的供求是否平衡。由于中间产品的供求总量在生产过程中自行平衡,因此,衡量社会总供求中的生产资料供求是否平衡,就主要考察投资总额同作为最终产品的生产资料可供量是否相适应。
2.消费品购买力同消费品可供量是否相适应。消费品购买力是居民购买力和社会集团购买力之和。消费品可供量是指通过市场可能供给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总量。二者能否相适应,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消费品的生产和供给,但也取决于宏观调控。当本期形成的消费品购买力大于消费品可供量时,可以提高银行存款利率,使其延期实现,或通过价格上调将其吸收。
5.社会总供求平衡的影响因素[2]
(一)财政收支平衡
由于国家的财政收入是社会总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支出是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政收支平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总供求的平衡。由于财政收入,包括各种税收和举债都是企业或个人的货币购买力的转移,因此,如果财政收入多少就支出多少,就不会引起需求总量的收缩或扩张。但是,在实际中,由于种种原因,国家财政支出往往会超过收入,有时也会少于收入,这就要在财政分配的范围内引起需求膨胀或需求不足。在我国的短期总供求平衡中,经常出现需求膨胀,其主要原因就是中央财政历年净赤字过大。在出现净赤字的情况下,中央财政就要向银行透支,以平衡自己的收支账户。此时如果银行的正常资金不能保证透支的需要,就只能靠大量发行货币来支持,这种赤字所形成的需求是没有供给保证的,因此就必然会造成社会总供求的失衡。
由此可见,在宏观经济运行中,财政分配是影响短期总供求平衡的重要环节。这也是为什么财政政策可以作为社会总供求平衡的重要手段的原因所在。
(二)信贷收支平衡
在银行的存贷活动中,银行的自有资金和各种储蓄是社会总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各种贷款则是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银行的自有资金和各种存款(指真实存款)实际是国家财政或各储蓄户货币购买力的转移,因此,银行有多少资金,吸收多少存款就发放多少贷款,就不会引起社会总供求的失衡。但是,当银行紧缩银根时,如果银行信贷远不足以抵补因自愿储蓄而造成的供需缺口,就会导致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失衡。相反,在放松银根的情况下,由于银行所吸收的存款在贷款时所产生的货币有乘数效应,就会导致银行的信贷远超过应弥补的供需差额,从而导致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失衡。
在银行的收支活动中,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货币发行。银行如果按照货币流通规律的要求发行货币,不会造成供需失衡。但是,银行如果因弥补财政赤字或扩大信贷规模而超量发行货币,就会导致需求膨胀,造成总供求的失衡。
在我国的短期总供求平衡中,经常出现总需求膨胀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银行贷款规模过大和货币的过多发行。因此,信贷收支平衡是我国短期总供求平衡的重要基础,货币政策也应成为我国政府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政策。
(三)国际收支平衡
在国际收支中,我们可以把经常项目中的商品和劳务进口看作是国内供给(或来自国外的供给)的相应增加,商品和劳务的出口看作是国内需求(或来自国外的需求)相应增加,因此,商品和劳务的进出口对国内的总供求平衡具有影响和调节作用。
在资本项目中,我们可以把资金的流出看作是国内需求相应减少,供给相应增加;把资金的流入看作是国内需求的相应增加,供给相应减少。这样,资金的流出、流入对国内的总供求平衡也具有影响和调节作用。
如果用外汇的口径对以上二项进行综合分析,那么外汇收入(包括出口收入和资金流入)就意味着国内需求相应增加,外汇支出(包括进口支出和资金流出)则意味着国内供给相应增加。
同时也可理解为,收入顺差意味着国内需求相应增加,收入逆差意味着国内供给相应增加。因此,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国际收支是短期总供求平衡的重要影响因素。制定正确的对外经济政策,对于在政府经济管理中调节社会总供求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