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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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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资金核算

资金核算经济核算的重要内容,主要通过相关的指标计算衡量固定资金流动资金的利用效果,同时找出资金利用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2.资金核算的目的

资金核算的目的,是反映、监督资金筹集、资金占用和周转情况,挖掘企业占用财产物资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以尽量少的资金占用,生产更多的建筑产品,提高盈利水平。

3.资金核算内容范围

资金核算包括:资本金的构成、资产负债情况,如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企业总结、考核和评价财务状况的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

4.货币资金核算的日常工作内容

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①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②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果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③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④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⑤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⑥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货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5.我国货币资金核算的依据

货币资金核算的依据是:

(1)现金管理暂行办法。

(2)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3)支付结算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5)内部核算管理办法。

(6)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有效凭证。

6.企业资金核算的要求

企业资金核算的基本要求是:

(1)要核定企业资金的数量。即对企业占用和耗费的资金数量进行核定,以便了解企业生产单位产品占用和耗费资金的多少,从而才能计算企业的资金利润率、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

(2)企业必须有偿使用资金。企业占用的固定资金实行付费制度,促使企业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节约固定资产的耗费。对企业占用的流动资金实行全额信贷制度,限额内外的流动资金全部都由企业向银行贷款,促使企业节约使用流动资金。

(3)要加快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在资金利润率一定的情况下。一定数量的资金,其周转速度越快,资金的年利润率就越高,年利润量也越多。

7.货币资金核算的操作要求

货币资金核算有以下要求: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授权批准的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登记保管。

(3)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4)出纳人员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5)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人兼管。

(6)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

(7)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

(8)建立出纳人员、印章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及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责任制度

(9)货币资金的收付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10)会计业务处理及时。

8.外贸企业货币资金核算的意义

外贸企业在进口出口活动中,所发生的国内收购和销售商品,对国外收汇和忖汇、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的帐款往来、各项费用的开支、上缴税金和利润以及资金的借人与偿还等业务,都必须通过货币资金来进行。

如果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核算上出现收支失控、手续不全、管理混乱、帐目不清,就会造成难以补救的浪费和损失,甚至给社会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影响外贸企业正常的经济业务,甚至可能使企业的资金陷于无法周转的困境。

因此,准确合理地开展货币资金核算,健全管理机制,对有计划安排资金,控制收支平衡,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犯罪,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

9.外贸企业货币资金核算的任务

外贸企业货币资金核算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筹集资金,保证进出口业务正常进行的货币资金需要。货币资金是外贸企业资金周转的起点,只有筹足必要的货币资金,才能维持与外贸企业经营能力相适应的经营规模,保证企业对外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和调度,充分利用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外贸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既要维持必要的支付能力,又要防止资金的积压和浪费。因此,在会计工作中要根据企业运用货币资金的规律,把货币资金的存量控制在适度的规模。出现多余的货币资金,要加以利用,以便创造新的经济效益,当货币资金存量不足时,要及时补充调度,以保证必要的支付能力和正常的资金周转。

(三)做好外汇风险管理,防止外汇汇率变动造成的损失。外汇核算是外贸会计的特点,由于外币的价值随着汇卒的变动而不断的波动,具有较大的风险性。为防止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对外汇资金应加强管理,调整好外汇存款的货币结构,安排有利的外汇资金收付时间。

(四)执行财经纪律,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在货币资金核算中,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货币资金管理的法规,维护和遵守财经纪律和信贷纪律,保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五)强化货币资金收付的核算和内部控制。为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应加强收忖监督,节约货币开支,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正确地记录和反应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结算情况。

10.货币资金核算会计实务

(一)现金核算

现金是存放在建设单位的库存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一种货币性资产。

建设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设备“现金”总账账户,用来核算建设单位库存现金的增减变动及节余情况。有外币现金的要分开核算,可以根据不同的币种进行分类核算,设置明细账。“现金”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货方,期末如有余额,余额在借方,表示建设单位库存现金的结存额,记入资产负债表资产方的“货币资金”项目下。对只涉及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业务,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对于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一般只编制银行付款凭证,不再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将现金存入银行,一般只编制现金付款凭证,不再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账簿的设置主要有现金总账,现金日记账,外表均为订本式账簿,内在格式均采用三栏式账页。

建设单位收到现金时,借记“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等有关科目;现购或支付其他支出时,贷记“现金”、借记“待摊投资”等有关科目。

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属于现金短缺: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现金

属于现金溢余

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

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由于火灾、水灾等其他原因,经批准:

借:待摊投资—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

 现金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待摊投资—非常损失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

银行存款是建设单位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建设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以办理存款、取款和支付等结算。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结算办法》规定的国内人民币的支付结算方式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信用卡、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八种,另外还有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等。

银行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种。银行存款的收付由出纳人员办理,由专门人员保管空白支票和签发支票。银行存款总账由会计登记掌管,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登记,并每月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以验证账实是否相符。

建设单位设置的“银行存款”账户用来核算建设单位银行存款收支和结存情况,属于资产类账户。当建设单位收到支票或将现金送存银行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建拨款预算拨款等账户;建设单位提取或支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时,借记“预付工程款”、“现金”或费用类的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期末如有余额,余额在借方,表示建设单位银行存款的结余数,记入资产负债表资产方的“货币资金”项目下。建设单位应当设置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外表均采用订本式账簿,内在格式均采用三栏式账页。

为了保证银行存款核算的准确和安全的需要,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清查,即对账。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通过每月将建设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的对账单加以核对。发现错账、漏账,应及时更正。

所谓未达账项,是指银行与建设单位之间,由于凭证传递的时间不一致,导致一方已入账,而另一方未入账的事实。其形成原因是凭证在传递上时间差,并不是错账、漏账。未达账项具体地说有四种情况:第一,银行已收建设单位未收的款项;第二,银行已付建设单位未付的款项,如银行代付水电费,或直接从户头上扣除银行借款利息,建设单位尚未收到付款通知;第三,银行未收建设单位已收的款项,如建设单位送存银行的转账支付,银行尚未办妥人账;第四,银行未付建设单位已付的款项,如建设单位开出支票一张,持票人尚未到银行办理结算手续。

调整后的银行存款余额,反映了建设单位可以动用的银行存款实有数额。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仅仅是用来核对建设单位和银行的记录是否有错误,不能够作为调账的依据,未达账项在凭据到达后会自行消失,无需调整。当然,特殊情况下除外。如某建设单位在编制年末会计报表时,获悉有笔大额应收账款已经到账,但尚未收到银行的通知,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建设单位的真实情况,可暂时入账,并于次年1月1日调回,等到凭证到达时再行入账。

有外汇的建设单位,要报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开设外汇账户。外汇账户除核算外币金额外,同时应当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折合率可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也可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市场汇价,一经确定以后不得任意变更。期末根据外汇市场汇价调整期末外币账户余额。

调增

借:银行存款—外币

 贷:外摊投资—汇兑损益

调减

借:待摊投资—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外币

人民币与外币、外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主要包括:结汇、购汇和换汇业务结汇,将外币换成人民币: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待摊投资—汇兑损益(损失)

 贷:银行存款—外币

 待摊投资—汇兑损益(收益)

购汇,将人民币换成外币:

借:银行存款—外币

待摊投资—汇兑损益(损失)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

 待摊投资—汇兑损益(收益)

换汇,将一种外币通过外汇市场交易换成另一种外币:

借:银行存款—A外币

待摊投资—汇兑损益(损失)

 贷:银行存款—B外币

 待摊投资—汇兑损益(收益)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有些货币的存款地点和用途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这些在会计上统称为其他货币资金。由于建设单位发生此类业务较少,因此不单独设置总账科目核算,一般放在银行存款科目中进行核算。核算方法同银行存款科目,只对有关票据的取得、承兑和签发做备查登记。

(四)银行结算方式

建设单位通过银行办理的转账结算,应根据结算的内容采用银行规定的有关结算国。

目前的结算方式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卡和信用证。银行转账结算,按照结算双方所在地的不同,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类。同城结算,指同一城镇范围之内的转账结算,可分别采用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异地结算,指不同地区之间的转账结算,可分别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委托收款和异地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

为了反映各种款项的结算情况,促使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结算制度,遵守结算纪律,会计部门应根据不同结算方式所用的结算凭证和处理手续,做好银行转账结算的核算工作。

目前建设单位常用的银行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票结算方式

支票是由付款单位签发,用以通知银行从其中存款中支付一定款项的通知。利用支票办理款项的结算,叫做支票结算。

2.支票有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两种。现金支票可以从银行中提取现金,也可以转账。它适用于支付给未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的小额款项,以及建设单位提取工资备用金和补足现金的库存限额。转账支票,只能通过银行转账,不得提取现金。它适用于同一城市的商品购销、劳务供应、工程款和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

使用支票结算方式,会计部门必须加强对支票签发的监督。签发支票之前,必须查清银行存款的余额,防止超过存款余额签发空头支票。在签发支票时,必须采取记名方式,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或收款人,并加盖与预留银行印鉴相符的印章。对签发空头支票或印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退票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并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支票不限制起点金额,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如遗失已经签发的支票,应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建设单位签发支票支付款项时,应以留存的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作为付款的依据,据以填制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收到支票时,应在支票规定的有效期内,及时送存开户银行,送存支票时,应填写一式三联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受理并加盖银行印章退回“收账通知”联后,据以填制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

2.银行汇票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利用银行汇票办理款项的结算,叫做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作用时比较灵活,持票人可以到银行取款,也可以到指定单位购买物资办理结算,在汇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用款,多余款项由银行代为退回。

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并规定有效期(目前为一个月)。汇款单位或个人办理银行汇票时,应向签发银行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详细填明兑付地点、收款人名称、用途等项内容。银行审核受理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和汇款“解讫通知”交给汇款单位或个人。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必须由收款人同时提交兑付银行,缺少任何一联均为无效。

汇款单位或个人可以持银行汇票向填明的收款单位办理结算。收款单位受理银行汇票并作审查后,可以在汇款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银行汇票的多余金额,由签发银行退交汇款单位。

建设单位在填送“银行汇票委托书”并将款项交给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书存根联,填制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对银行退回银行汇票多余金额,应根据银行汇票多余款收账通知联,填制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

3.汇兑结算方式

汇兑结算方式是付款单位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单位或个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它适用于异地各单位之间资金调拨、清理交易尾欠和往来账款、临时性商品交易等款项的结算。建设单位汇给在外地职工的款项,也可采用这种方式。

汇兑分信汇和电汇两种。汇款单位委托银行办理汇兑,应向汇出银行填写信、电汇凭证,详细填明汇入地点、汇入银行名称、收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款用途等内容。汇款单位派人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应在信、电汇凭证上注明“留行待取”字样。银行审查同意受理后,应在回单联加盖银行印章,退给汇款单位。汇兑日期为汇款人向汇出银行提交汇兑凭证的当日。通过银行汇往外地的临时或零星购货款,应存储在汇入银行的采购专户中,由银行根据当地市场管理规定和规定用途监督使用。建设单位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外地银行时,应根据汇款回单填制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将多余汇往外地的汇款转回当地银行存款户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填制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收账通知时,填制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

4.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是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取款项,付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核对单据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方式。它适用于异地单位之间有合同协议的商品交易的款项结算。

采用这种结算方式,收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办妥发货手续后,应填写托收承付结算凭证,连同发票和货物发运凭证等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并取得回单联备查。银行通过邮寄传递凭证后,由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将承付支款通知联及所附发票等凭证送交付款单位,付款单位应在规定的承付期内(验单付款为 3天,验货付款为10天)进行审核,如在承付期内未提出异议,就视为同意付款,即以承付支款通知联作为付款依据。银行则于承付期满的次日,主动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付出,通过邮寄或电报划转款项后,由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将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收款通知联或电划代收补充报单的收款通知联交收款单位,作为收款的依据。

在承付期限内,付款单位经查验单证或实物,如果发现商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以及款项已经付过或计算错误等情况,应在承付期内填写拒付理由书,引证合同上有关条款,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向银行办理全部拒付或部分拒付的手续。经银行审查签具意见,如果同意拒付,由银行将托收单证连同拒付理由书寄给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转交收款单位。付款单位对拒绝付款的商品,应妥善保管,不得动用。

收款单位对于委托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联时,根据收款通知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填制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承付支款通知联和有关发票账单等,填制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对于既未承付亦未拒付的款项,应于规定的承付期满的次日,填制银行存款的付款凭证。

11.资金核算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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