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款项
1.什么是往来款项
往来款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应收、应付款项及预收、预付款项。
2.往来款项中存在的问题[1]
往来款项中常常出现的问题
(1) 对账不及时。
企业由于放松对往来款项的管理,销售部门只管销售,会计部门只管记账,不经常和对方核对账目,久而久之极易造成往来款项悬账及呆账。
(2) 往来款项账务处理不规范。
企业会计人员由于业务素质差,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的往来款项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应记入应收款项的业务误记为其他应收款;应记人应付款项的业务误记为其他应付款;还有的把不属于同一账户的应收款项与应付款项对冲按其余额记账等等。由此造成往来款项的混乱,为以后资金结算带来很多麻烦。
(3) 利用往来款项账户调节利润。
企业对已收到的销货款,不作为销售处理,而挂在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中,有些企业已付现金的费用不作为费用支出进行账务处理,而挂在其他应收款中等等,任意调节利润,影响国家税收。
(4) 利用往来款项账户进行舞弊。
企业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款项汇往外地,账务处理时记入往来款项账户中,然后在外地提取现金进行贪污;还有的把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后收回时作为账外小金库,甚至中饱私囊。
(5) 往来款项不定期清理。
企业由于对往来款项管理不善,使一些名存实亡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该付出的不付出,该收回的不收回,该报损的坏账不报损失处理,该报营业外收入的不报批列营业外收入等等。这些极易造成往来款项的账目混乱。
3.往来款项的内部控制[1]
1、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控制
(1)正确确定信用政策。应收账款赊销的效果好坏,依赖于企业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包括:信用期间、信用标准和现金折扣政策?企业已经发生的应收账款时间有长有短,有的尚未超过收款期,有的则超过了收款期 一般来讲,拖欠时间越长,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越小,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越大。对此,企业应实施严密监督,随时掌握回收情况。实施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的监督,可以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进行。
(2)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货币资金的收支、货物流动与记录核算要进行岗位分离,这样可防止有关人员恶意串通。
(3)建立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备用金实行专人保管,按规定期限报销,备用金的限额与报销应建立授权和批准制度。
(4)对企业急需物资和紧俏商品必须预付货款的,企业要对供应商进行市场调查和信用评定,严格按照审批制度和合同的规定执行,要坚决杜绝企业多付或者不必要的预付款项的发生。
(5)企业的货物采购人员要实行定期轮换,以防止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共同舞弊
2、应付及预收款项的控制
(1)企业采购审批人员、采购人员、货物验收保管人员、记录核算人员要实行岗位分离,以防止有关人员串通舞弊。
(2)定期分析应付款项,按规定付款顺序付款,在不增加企业资金占用成本的条件下,及时结清货款,提高企业信誉。
(3)要建立收付双方对账制度。对长期无人追偿的款项,应报有关领导批准.及时转入营业外收入。
(4)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其他应付款项进行清理,对不需付的款项及时做账处理。企业管理当局、财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要定期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相互配合,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共同做好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效益。
4.往来款项审计的性质认定[2]
通过往来账户隐瞒截留各项财政性资金和挤占挪用各项专项资金,或利用往来账户转移资金,是审计实践中常遇到的一些普遍现象,如何对这些问题给予准确的认定,主要应把好“三关”:
一是把好入口关
首先必须明确往来账户会计科目的性质及用途,把不属于往来性质的资金拒之门外。
例如:2004年上半年在对某执法部门审计时,发现该单位有一笔数额巨大的其他应付款,而且数额在三年内均未发生变化。出于职业的敏感性,审计组当即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明细账,被审计单位称此款系从农民手中收取的XX押金,将来要退还农民的,且根本不能提供应付款人的明细账。本着对这笔巨款的安全考虑,审计组延伸审计了相关单位,并从获取的第一手证据证实,有一张收据的交款人达12人之多,而且没有具体收费标准,同时用票据金额去除12人,根本除不尽,审计组问他们怎么退给农民,按什么标准退,他们又说不清楚,同时收据上也清楚地写着XXX处罚金,在铁的事实面前他们才不得不承认应用这种方法的目的也就是想截留这笔罚金,同时该单位以前也有通过往来账户转移资金、私设“小金库”的先例。
二是把好出口关
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单位的资金来源处于多元化,因此对往来账户的每一笔资金都必须严格审查。为了降低审计风险,要确认其专项资金的去向必须把握两点:
一是指认法,要求被审计单位进行指认其资金去向;
二是排除法,就是看所用资金有无源头,以确认其提供情况的真实程度。
三是严把审计程序关
由于往来账户的资金多,而且灵活性较大,同样是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但挪用的去向不同,有的可能用于办公经费,有的可能用于请客送礼,还有的可能用于购车子、修房子等,如何取证、交换意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书面交换意见等),哪一个环节不到位,都可能给审计工作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因此要正确认定,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