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租成本
1.什么是寻租成本
寻租成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寻租成本仅指寻租者在获取政府特许权时所投入的稀缺资源,它包括寻租成功者和寻租失败者的支出之和。广义寻租成本,指由寻租活动现象带来一切成本支出或社会福利的损失。它既包括一切寻租者的成本支出流,也包括受害者个人或一般利益集团的福利损失数,还包括整个社会为此付出的短期和长期代价。
2.寻租成本的内涵[1]
布坎南等人把寻租定义: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寻租活动的实质是权钱交易:有钱的一方为经济当事人,是这种交易的主要受益人;有权的一方为政府官员,也是受益者,可获得贿赂费用。由此,寻租活动在掌握政治权力的人和拥有财富的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一方用政治权力换取金钱,另一方则用金钱换取政治权力以谋求更大私利,这是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行为的异化表现。
对社会来说,在政府干预情况下为谋私利的寻租活动带给社会的将是纯粹的浪费。在寻租状态下,人们为了获取个人利益,往往不是通过扩大生产、降低成本的方式来增加利润,而是把大量的人、财、物用于争取政府的种种优惠上,如减免税收、低息贷款等。这些活动都耗费了大量稀缺的、原本应该是运用在改进技术、提高效率方而的社会资源,不仅不为社会创造出任何财富,反而形成了社会的不正之风,使市场经济处于无序的状态。政府为了治理这种情况,又会加大成本的投入。
对政府而言,寻租带来的是效率的无形损失。政府官员为了获取更多的“租金”,故意拖延办事或是根本就不办事,在政府对其进行人力成本投资的情况下,这无疑是一种额外成本的支付。此外,寻租者进行游说、疏通关系而支出的礼品和金钱,政府官员为使寻租者支付的贿赂达到自己满意的水平及为掩人耳目而付出的时间、精力、与资源,政府为对付此类贿赂而进行的反游说、反贿赂所消耗的时间、精力和资源,等等,都需要成本的投入。
可以说,寻租成本的产生是政府工作人员行为失范造成的,它增加了政府成本的投入,也给国家、社会、人民带来了更大的危害。
3.寻租成本的构成[2]
寻租成本有哪些部分组成?在塔洛克(1988年)看来,寻租成本是由三部分构成的,1.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2.垄断本身所造成的福利损失;3.寻租所失去的技术创新的机会及其福利。对于寻租者来讲,在这三部分成本中,他所承担的主要是第一部分成本,也就是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至于后而的两部分成本与寻租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这些成本会外化为一种社会成本,由全社会来承担。寻租活动与寻利活动的一个最大差别是,同样是追求价值最大化,寻利活动会形成社会剩余,而寻租活动则是社会资源的浪费。
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主要包括搜集潜在垄断租的信息成本、对政府官员的游说成本、贿赂有关人员的成本以及维持垄断租的成本等。在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往往与寻租人对垄断租的预期有关。也就是讲,寻租人对未来垄断租的预期越大,那么他的前期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就越大。此外,从短期来看,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可能大于其所获得的垄断租。但是从长期来看,寻求租金的收益大于其寻租成本。寻租人与权人(或设租人)之间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后,他们之间的利益博弈过程对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有着重要的影响。
塔洛克关于寻租成本的构成是一种广义的寻租成本。对于寻租人来讲,他所付出的只是寻求垄断租所耗费的成本。至于垄断本身所造成的福利损失、寻租所失去的技术创新的机会及其福利可能与寻租人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4.寻租成本的分析[3]
寻租活动的成本可以这样理解:在寻租活动中,寻租者本人不用承担全部费用,寻租者本人所承担的那部分成本叫作私人成本,不承担的那部分成本叫做社会成本,二者之和即构成了寻租的成本。
- 1.寻租活动的私人成本
寻租活动中的私人成本包括:寻租者为寻求租金相互竞争所投入的成本(竞租成本);寻租者为维护其租金的长期存在所投入的成本(护租成本);寻租者为转移或掩饰其租金收入所支付的成本(饰租成本)。
(1)竞租成本。虽然在寻租者寻求租金的过程中,也有要素投入,但是,这种投入并不是生产性的,不能增进社会的福利水平。在寻租过程中,寻租者不再向生产上进行投入,而是把原来用于生产的资源投入到寻租活动中,这种活动于己有利,于他人于社会无利,资源被白白地浪费掉了,却不会有新的产品或服务被生产出来。寻租活动挤占了生产资料,不仅没有增进社会福利,反而浪费了生产资源。
(2)护租成本。寻租者在获得了租金收入后,也面临着随时可能失去租金的危险。为了维护其租金的长期收入,寻租者不得不持续性地投入成本来阻止其租金消散并防止其他寻租者掠取其租金收入。当垄断者获得高额租金时,政府部门往往迫于公众或行业协会的压力,而对垄断特权进行公开拍卖使得垄断租金消散。垄断者为了维护其租金收入将会采取相应的行动来阻止其租金的消散,如通过托关系、走后门等活动来达到其目的,其间所投入的成本即为护租成本。另一方面,在租金市场中,由于存在着其他寻租者的竞争,为了维护其租金收入,寻租者也不得不一直投入成本。
(3)饰租成本。这是在贪污腐败中特有的一项私人成本,当贪官通过其手中的权力获得非法收入时,他总会想方设法将其非法收入合法化,如通过洗钱来达到其财产合法化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他必须投入一定的成本,这个成本就是饰租成本。例如,外逃贪官杨秀珠通过在美国购置房产来达到其“洗白”资产的目的,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大量的金钱被用来收买美国官员和律师,该项投入即为饰租成本。
- 2.寻租活动的社会成本
寻租活动中的社会成本包括:寻租活动使生产要素的配置发生扭曲而导致该生产要素的效率损失;寻租活动导致的消费者福利损失;寻租活动导致的其他厂商的利益损失;寻租活动产生的制度成本;寻租活动产生的腐败成本。
(1)生产要素的效率损失由于寻租活动不是通过市场竞争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而是通过寻租活动对既得利益进行再分配,导致了资源配置的扭曲,使本可以用来造出更多社会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要素被低效率地使用了,造成了生产要素的浪费。其成本等于该要素的机会成本减去该要素实际生产出来的产品或服务的价值。
(2)消费者的福利损失。寻租者因为占有了某项垄断特权,就拥有了影响其产品定价的能力,通过这种对价格的影响力,就能够最大限度的榨取消费者剩余。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垄断性行业中,如我国的电信运营商通过其手中的垄断特权,自主定价而不是通过市场机制定价,使消费者蒙受了巨大的福利损失。
(3)其他厂商的利益损失。寻租者通过寻租活动获得政府特许的某项特权,而拥有进入某行业的权力。这种租金通常是由于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而产生的,如我国的手机牌照行政审批制度。截至目前国内共有36家企业拥有49张手机牌照,然而目前国内实际生产的手机厂商超过100家,许多厂商不得不高价收购或者与这些拥有牌照的企业合资取得生产销售手机的合法身份,更多的企业则向它们借牌或贴牌来生产手机。据有关专家初步测算,仅手机制造业的“转租费”一年就达到30亿元。
(4)制度成本。由于租金产生的根源在于制度缺陷或是对某种资源、技术或权力的垄断,但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得以解决,而立法和执法都是需要成本的,这就是寻租活动的制度成本。
(5腐败成本。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在某些场合需要政府进行干预,政府是拥有经济管制的垄断权力的主体,这种垄断权力的存在就为租金的形成造就了客观条件,即使说“寻租活动是腐败的温床”也不为过。腐败是有成本的,除去前面所提到的私人成本中的饰租成本以外,也存在外部成本。腐败会造成的社会分配的不合理,破坏社会道德体系,极大的打击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
5.寻租成本的控制[3]
逐步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行政干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将市场的权利归还给市场,让稀缺要素的供求活动尽可能通过市场来调节,严格控制市场上非均衡状态下的排他与独占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在制度创新过程中有效地消除和减小租金的生存空间,从而使政府在行使其经济管理职能时更加具有透明度和公开性。
租金空间取决于政府利用信息的能力,所以必须保证政务信息的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提高社会经济活动的透明度,使可能存在的租金机会展现在公众面前,使寻租者不再拥有信息优势,从而遏制寻租行为。
- 3.对于垄断行业,可通过宏观调控,引入竞争机制,逐步放开市场。
逐步减少对垄断行业的保护力度,在需要政府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场合,应允许其他市场主体进入,与之竞争;在不适于其他市场主体进入的公共产品的供给领域,应尽可能由多家政府企业提供。同时要求企业披露与成本、价格相关的各类信息,实行价格听证制度,这样以消除市场准入壁垒,促进超额垄断利润的消散,铲除租金滋生之源。
-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同时加大对非法寻租的打击力度,提高寻租的机会成本。
加强思想教育,提倡反对拜金主义的道德规范,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去教育政府官员和广大群众,协助人们建立思想防线,引导人们远离寻租活动,使人们不想去寻租。另一方面,加大对非法寻租的处罚力度,增加其机会成本,使人们不愿去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