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经济
1.什么是庄园经济
庄园经济就是企业或开发商向政府、农户租赁或承包大规模土地,利用自有资金或社会闲散资金,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开发、管理并力求获取投资报酬的一种土地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的特征是:生产专业化、产品市场化、经营一体化、管理企业化、利益分配契约化、生产要素集约化、农业功能多样化等。[1]
2.庄园经济的基本特征[2]
1.模式多样化。庄园经济的主要载体为农业庄园,庄园的规模和类型各不相同.大的庄园拥有土地上万亩,小的只有几十亩,有的是以农产品的生产开发为主,如专事开发“洋水果”的武汉谦森岛庄园,以开发特种养殖为主的武汉市江夏多福农庄;有的进行的是农业综合开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如武汉市洪山区农科中心实业总公司的青菱乡光霞庄园,它目前进行的就是从鸭苗孵化到鸭子养殖.再到肉鸭加工、销售一条龙经营;有的进行的是观光农的开发,如襄樊的神农园等各种各样的农业观光园。
2.融资社会化。在庄园经济条件下.开发商等措资金的方式主要是向社会公开融资,随着庄园经济规模和类型的不同,开发商招商和融资的方式也各不相同。一般来讲,规模大的或单一开发型的庄园,通常将其土地资源划分若干个单元股份券或受益凭证的形式向投资者招商融资,这种形式在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比较普遍。据统计,自1997年以来,仅在广东省境内正式对外招商的“果园农庄”就达50多家.并且富有成效.例如化州市的“农汇庄园”第一次到深圳招商,从12万亩的已种果园切割出2400个单元,不到20天使被认购一空,引进资金6000多万元。
还有另一种中小型或综合开发型的农业庄园,开发商一般不将其土地证券化,而是根据自己的规划对庄园进行初步建设,配置各个开发项目的基础设施.就各个项目对杜会公开融资,投资者以其技术或资金人股,组建股份制或合伙企业,土地开发商和投资者按人股份额或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例如,武汉市洪山区农科中心九峰乡马骚庄园的蔬菜加工厂即为此种融资方式,如今己引进年产500吨韩国风味系列小菜项目一个,投资方以技术和资金入股,总份额约占50。
比较这两种融资方式,各有千秋,总的来说,前者融资难度相对后者较大.但开发商所冒险比较小,后者虽然容易吸引到资金,且比较灵活,但开发承担的风险比较大。
3.管理集中化。一般来讲,庄园经济中投资者不参与管理。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由开发商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安排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即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安排。开发商的责任就在于充分合理地利用资源,提高经营效益.而投资者属于监督者的角色,并有权获得相应比例的利益分配。洪山区农科中心实业总公司下属的两个庄园—青菱乡光霞庄园和九峰乡马骚庄园,即按此式运作。管理集中化有利于降低庄园经济的管理费用,动作一体化,提高经济效益。
4.经营一体化。庄园经济的所有经营活动均以开发商为中心和龙头,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统一核算,包括项目的选择和实施、物资的供应与采购、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产品的加工与销售以及市场的开拓等,亦即实行产业经营。
5.技术选择高科技化。庄园经济的发展以高新科技的开发应用为支撑,农业开发的全过程突破了传统技术为主的农业发展的格局,走的是资金、技术密集型农业发展道路。始建于1998年11月份的武汉生态农业园,其项目之一武汉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与黄破大潭原种场联合投资900多万元的超甜玉米项目,运用了该市2000年的科技攻关项目—由华农博导李建生研制GH5008型技术,涉及生物学、育种学、微生物学等多门学科,其先进性达到目前国内先进水平。
6.功能多元化。庄园经济能够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从各地发展庄园经济实践中得到的总结,具体讲能够扩展资金的投资渠道,解决农业产业化进程,另外还能起到科技示范、提供娱乐观光场所、解放农民思想等作用。
3.庄园经济产生的背景[2]
1.庄园经济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产物。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有力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有其局限性。如生产规范小,生产成本高,农业的比较效率低等。在此背景下,把土地使用权引人市场,把农业从家庭联产承包这种分散经营转向适应规模经营,加快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农村庄园经济的发展就是适应了这种改革的需要。
2.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加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党和政府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就目前政策来看,农业项目免征投资方面税,农业贷款是在金融全面紧缩情况下加大信贷投人力度的重点之一,这种倾斜政策将具有长期性;农副产品的绝大部分税率是最低的,大部分农业项目的审批、用地、资金融通、外汇调济都是极为优惠的;国家每年都对一些大型项目给予无偿援助,在外债盘子严格控制的情况下.唯独对农业网开一面,并提供担保等。这些政策措施,无疑对投资者进人农业领域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3.农业比较利益偏低的情况正在得到改善。人们通常认为农业是弱质产业,比较效益偏低.其实认真分析起来,却不尽然。据专家分析,如果按从初级产品生产到最终消费的综合效益计算,农业是最有前途、获利较高的投资产业之一。如上面提到的九峰乡马骤庄园蔬菜加工厂,每公斤新鲜蔬菜市场价格在0.8元左右,经过加工后出售的价格竞达13元之多,按年产500吨计算,年利润在200万元以上。应当指出的是,农业投人回报率水平与农户收人水平是有区别的。就单个农户而言.因为占有土地等生产资源太少,生产规模小且分散,所以一般得不到高收入。但是,那些从事专业化和规模生产的农户,收人水平却铰高。因而,从投入产出率来看,投资农业是有利可图的,且得到的回报会越来越大。
4.城市居民对田园生活的向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生活越来越紧张,污染已成为城市居民的头号公害,向往宁静、悠闲和清新的田园生活已成为城市居民共同的心声。于是“都市农业”、“观光农业”就应运而生,这些都属于庄园经济的基本范畴。
4.庄园经济产生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庄园经济在发展中暴露出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1.非法融资问题。许多开发商或企业在庄园经济的开发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资金,他们既得不到政府资金的扶持,也难以获取银行贷款,庄园土地本身所有权属于政府,也不可以抵押,只能从社会上吸收闲散资金。这就存在一种可能,一些开发商或个人利用开发庄园之名.在社会上非法集资,从而携款外逃、挪作它用或个人挥霍。这种情况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也有部分庄园开发商夸大投资回报率,高额的回报率吸引广大投资者上当受骗,而分散的投资者一旦受骗,损失很难收回。
2.反租倒包问题。反租倒包就是开发商或企业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网资源或非正常手段从政府或农户手中低价承包到土地后,不用于庄园的开发,而以较高的价格转卖给农户。由于开发商和农户在土地、市场、政策等方面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性,造成农户吃亏。
3.土地挪作它用问题。一些开发商或企业趁着全国性的庄园经济热潮、投机钻营,打着兴办农业庄园的名义,从政府或农户手中承包到土地,搞房地产开发,盖小别墅等。从而打击了农户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损害了农业的产业化进程。
4.利益分配不公平问题。开发商或企业兴办庄园的目的是借社会闲散资金或自有资金经营农业,获得等同于投资于工业或商业的利润率。由于进行庄园经济所需要的土地、资本、管理和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由不同的利益主体所提供,经营庄园所获得的收人应当由不同的利益主体来分享。生产要素的提供和利益分配由下图来表示(箭头方向表示提供要素或收人分配):每个利益主体都想从一定的经营收人多获得利益但是,侄具体的利益分配中,有时是不公平的。对于投资者和农户而言,由于难于获得相关的充分信息,很可能获得较低的收入;在劳动收入方面,由于劳动力远远供大于求,出卖劳动获得的工资收人(报酬),可能远小于其实际付出的劳动。这些情况的出现,都会损害农户的利益,也不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和缩小城乡差别。
5.经营开发的盲目性问题。农业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靠天的产业,自然资源条件是开发庄园必须考虑的因素:有些开发商显然忽视了这一点,盲目搞起了庄园,结果由于产品开发成本过高,导致市场竞争力差,使得经营收入人不敷出。例如,辽宁“新大地事业有限公司”.2001年9月从农民手中租地300亩搞庄园开发,由于沈阳地处北方.天气寒冷,公司就盖起了标准温室。结果冰天雪地的寒冬使得成本大大增加,投资几千万元基本不赚钱。开发商经营的盲目性不仅造成自己的利益损失,而且也损害了投资者和农户的利益(投资者得不到利润、农户收不回承包费)。
6.潜在的区域性种植结构趋同问题:中国传统农业的一大弊病是不同区域的结构趋同,新的庄园经济也有这种潜在现象。具体表现在,绝大部分庄园都有蔬菜、果类的种植,产品的附加值不高,主要以满足国内市场为主.占领国外市场的产品有限。在庄园的开始阶段经济效益很明显,但当市场饱和后会形成彼此问的恶性竞争,从而削弱中国农业的整体竞争力。
5.庄园经济对农业产业化的作用[2]
1.庄园经济的发展缓解了农业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供求矛盾。农业产业化是一个过程,其间需要大量的投人,特别是资金的投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传统的资金投人即财政资金、农户收人资金、农业集体投人资金和其它社会资金等,存在投资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对加速农业产业的进程影响的很大。庄园经济的发展,以其独特的运作方式吸引社会闲散资金,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大量的运营资金。据武汉市农委统计,从2000年至今,有近10亿元非农业资本流向了该市的近百家农业庄园。这有助于解决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供求矛盾,对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化发展高层次运行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2.发展庄园经济有利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形成,并增强龙头企业带动力。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已有的龙头企业大多是县、市所属的中小型工商企业,普遍生产规模小、技术构成低、经济实力差、风险承担能力弱,因而难以同农户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更难以向农户让利,出现“小马拉大车”的被动局面,离“龙头”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自然也就无法有效地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这是近几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之所以难有突破性进展,出现低层次运行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大中型企业通边发展庄园经济进人农业开发领域,并把自身的功能定位于组织、经营和管理,成为资源重组的枢纽。成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大“龙头”,以此辐射或联合杜区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中小型企业和科研教育单位,带动基地建设和农户经营,迅速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3.发展庄园经济有利于高新农业科技的开发和应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向深层次发展。目前,农业科技在我国农业发展中的贡献率比较低,只有35%左右,相比发达国家的7000^'8000,还有不小的差距,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资金不足,造成科研投人少,科技突破少,推广投人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目前只有300/6-40%);另一方面的原因是科研与推广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不健全。而庄园经济的发展能够提供大量的资金,用于科研与推广,能够利用自身科学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促进科研与推广,在一定意义上,技术进步是农业产业化的灵魂所在,庄园经济通过推动高新农业科技的开发和应用,能够提高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层次,较快地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实现科技、生产、经济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4.庄园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农民思想的解放,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