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支平衡
1.财政收支平衡概述
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个财政年度)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之间的等量对比关系。事实上,财政收入与支出在总量上的平衡,只有在编制预算时才能存在。预算执行结果收入与支出恰好相等的绝对平衡状态是很少见的,通常不是收大于支,就是支大于收。由于超过收入的支出在资金和物资上是没有保证的,往往会给经济带来不利影响,所以,为了稳妥起见,人们往往在习惯上把收大于支,略有结余的情况称之为财政平衡。但是也有另一种观点认为,既然预算执行结果无法做到收支绝对平衡,那么略有结余或略有赤字都应视为财政平衡。
各国有所不同,其差别主要表现在如何处理国债收支上,有的国家把国债收支列入财政收支平衡的范围,如苏联;有的国家则不列入,如美国;也有的国家在计算财政平衡时把一部分建设国债包含在正常收入之内,把为弥补赤字而发行的国债视为财政赤字,如日本;中国把国债收入列入正常收支范围,而不视为赤字。
2.财政收支的平衡政策
早在中国奴隶社会就有“量入以为出”(《礼记·王制》)的记载(见量入为出)。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国家财政一般也要求收支平衡,其出发点在于简政节支,以适应资本主义经济自由放任、自由竞争的要求。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尤其是20 世纪30年代出现严重经济危机之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相继采取赤字财政政策,试图通过扩大政府开支来扩大就业,增加有效需求,从而刺激经济发展,以缓和经济危机。赤字财政已成为现代资本主义财政的一个基本特征。以美国经济学家P.A.萨缪尔森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提出财政周期平衡理论,这是放弃年度收支平衡,只求在一个经济周期内实现财政平衡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周期性波动,国家财政对经济的干预和渗透应当是赤字与结余的交替使用,以适应经济周期的变化。依据这种理论所实行的财政政策被称之为“补偿性财政政策”,即在经济萧条阶段,实行赤字财政政策;在经济繁荣阶段,则实行盈余财政政策,并以繁荣时期的财政盈余来弥补经济萧条时期的财政赤字,实现财政收支的周期性平衡。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济危机时的财政赤字所造成的通货膨胀等消极后果,是无法用繁荣时期的财政盈余抵消的。在补偿性财政政策下,并没有出现经济繁荣时期的财政结余,更谈不上熨平资本主义经济的周期震荡,而普遍出现的却是西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滞胀”局面。因此,各国政府不得不放弃周期平衡理论和赤字财政政策,纷纷寻找救治经济危机的新药方。
中国坚持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财政政策。因为从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实践来看,不论出现过多的财政结余,还是财政赤字,都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过多的财政结余,会导致物资储备不合理,积压过多,资金周转减缓;出现赤字,可能导致财政性货币发行。从资金和物资的关系上说,是安排了一部分没有物资保证的支出,其结果会造成物资供应紧张,物价上涨,直接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财政收支平衡意味着财政分配与物资分配相适应,这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
3.实现年度财政收支平衡的途径
在中国,最主要是发展经济,增收节支。从预算管理来说,
①在编制预算时,要坚持收支平衡、量入为出的原则。如果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现收支差额,则要及时采取措施增加收入,压缩支出,发行公债,以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②在预算执行时,要加强税收征管,防止收入流失,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财政收支平衡。
③编审决算时要严格核实各项收支,应收未收的收入,要坚决收上来;应该退库的收入,要及时办理退库,各项支出要严格按规定列入决算,消除财政虚假收入的情况,以实现财政收支的真正平衡。
4.财政收支平衡的正确理解[1]
一、财政平衡与财政均衡
财政平衡通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是12个月,或日历年度或会计年度)公共收支数量基本相等关系。在一般情况下,政府不论是在编制预算时还是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都要努力实现收支平衡。
因为如果政府年年都有财政结余,年复一年,就会累积成巨额盈余,这意味着财政资金没有得到充分而有效地利用;如果财政连年有赤字,而财政赤字毕竟是政府的入不敷出、国库拮据的表现,无疑会对资源配置产生不良影响,造成通货膨胀压力。因此,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尽量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是政府调节经济运行的一个有力的经济杠杆。财政收支本身平衡对于政府理财来说固然重要,但如果由此造成国民经济不平衡运行——经济波动或增长缓慢,这种财政平衡并无多大意义。因此,要从财政均衡角度认识和理解财政平衡。
所谓财政均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规模和结构保持基本平衡情况下的财政收支状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稳定是财政的主要职能之一。为了保持社会总供求的基本平衡,特定年度的财政收支可以是平衡的,也可以是不平衡的。
如果在实现社会总供求基本平衡的过程中,财政出现了支大于收或收大于支的结果,虽然出现财政不平衡,但实现了财政均衡。在财政承受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我们需要的当然是财政均衡而非财政平衡。
二、动态平衡与静态平衡
动态平衡是指长远的财政平衡,而静态平衡则是某一时点的平衡。政府在安排预算支出时,不但要考虑当年财政的平衡,还要从动态的观点出发,注意将来财政年度的预算平衡。
另一方面,财政收支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时滞,这也要求以动态的观点看待财政平衡。有些经济性支出最终要形成一定的生产力,成为以后年度的财源。当这类支出发生时,虽然当年的财政状况可能有些拮据,但它却为将来的财政平衡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三、总体平衡与部门平衡
在很多情况下所说的财政平衡或不平衡,指的都是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的预算执行结果。但是,存在财政收支关系的公共部门是由许多部门构成的,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有的国家还有社会保险机构,甚至包括国有企业。随之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财政平衡是从各部门总体或全局角度来考虑,还是要求政府的每个重要部门的收支都应平衡?如果资本市场比较健全,预算制度得到有效实施,总体平衡也许是最重要的。
如果中央财政有赤字,而地方财政有盈余且能抵消中央财政赤字,那么,从资源配置角度来说,这种总体平衡是可取的。如果要求所有地方政府都要保持年度预算平衡,这等于让有财政盈余的地方政府千方百计花掉这些盈余,或用于相对来说是非生产性的活动,或盲目投资,
或巧立名目乱支乱用,结果造成财政资金的极大浪费。所以,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总体平衡是必要的。
四、配置平衡
政府有可能做到总体平衡,甚至也可以做到部门平衡,但是为了实现这种平衡,可能导致政府以低效率的方式配置财政资源,即每种支出方式的边际社会成本可能与边际社会收益之间的差距很大。从整个经济体系来看,这种财政平衡并没有多大意义。从短期来看,配置平衡也许不十分重要,但从长期来看,公共资源必须同私人资源一样,也应得到高效率地利用。这要求在努力实现财政平衡的过程中,必须对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予以高度重视。
五、分配平衡
正如不能忽视配置效率一样,在追求财政平衡时,也必须高度重视分配公平,因为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是财政政策乃至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如果人们广泛认识到税收和公共支出的归宿并不与公认的社会目标相一致,那么,即使公共收支平衡了,这种平衡也无助于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综上所述,财政同其他事物一样,其发展总是不平衡的。有时虽然财政收支总量上是平衡的,但其结构上不平衡。有时虽然在宏观上看是平衡的,但在微观上又不平衡。有时虽然从国民经济的稳定上看是平衡的,但从配置、公平的角度出发又是不平衡的。
5.财政收支平衡的必要性[1]
财政收支平衡是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总量及其结构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经济整体平衡的目标是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大体平衡,财政平衡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局部平衡,因而对社会总供给平衡而言,财政平衡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研究财政收支平衡必须从国民经济的整体平衡角度去研究,就财政本身研究财政平衡难以得出全面的、正确的结论。
财政收支是否平衡对制约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总量平衡及结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财政收支平衡是实现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平衡的重要保证,而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是国民经济得以顺利运行的必要条件。它是~种复杂的动态过程,包括国民经济中的物资可供量(有效供给)与社会购买力(有效需求)数量相当、结构适应、流通顺畅。
6.财政收支平衡的宏观经济效应[2]
1.财政平衡是稳定物价的前提
价格是市场经济中的共同“语言”,物价的稳定与否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因素。财政收支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财政有盈余,意味着社会资源没有得到充分运用,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是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出现财政赤字,意味着财政出现了超分配,如果不能用有效的方法加以弥补,就可能诱发财政性发行及物价上升,并传递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产生负面影响。
2.财政平衡是避免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基础
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程来考查,经济周期性波动(尤其是大幅度波动)是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就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而言,政府不仅具有短周期的调控任务,而且还要依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中长期经济活动进行调控。
在这个操作过程中,财政平衡,特别是动态平衡或周期平衡,既是避免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基础,又是我国解决“二元经济”结构矛盾、深化体制改革,保持经济和社会平稳、和谐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