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现金流量
1.什么是财务现金流量[1]
财务现金流量是指在进行财务评价时,反映项目在建设期和生产服务年限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指标。
2.财务现金流量的内容
财务现金流量主要包括项目财务现金流量、资本金财务现金流量、投资各方财务现金流量。财务现金流量主要用于工程项目财务评价。
3.财务现金流量的意义[2]
(一)可以更为科学地分析项目的盈利状况
因为财务现金流量是按实际发生时间记录的,因此,采用一定的贴现率,就可以将各种费用和效益都折算到现在的相当值,即现值,这样对费用和效益的比较就消除了发生时间不同而造成的不等值现象,从而可以科学地分析项目的盈利状况,并计算出其具体的数值,这也就是项目的财务净现值。
选择不同的贴现率,项目的盈利值会不一样。随着贴现率的提高,项目财务净现值会减少。如果贴现率提高到某个值时,项目财务净现值为零,那么,这个贴现率就是项目实际所具有的投资收益率,即内部收益率。因此,依据项目现金流量推算投资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可以判断出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现金流人和现金流出中某一个项目的数据发生变化,都将引起投资项目效益的变化。因此,通过对流人项目和流出项目的计算分析,可以看出它们的变动对项目效益的影响程度以及项目可以承受的变动极限。这样,对敏感性的因素加强监测和管理,可以大大降低项目的风险,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4.财务现金流量的确定原则[2]
正确确定项目的财务现金流量,是编制项目财务现金流量表,进行项目财务盈利性分析的基础。确定财务现金流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只有增量现金流量才是与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所谓增量现金流量,是指接受或拒绝某个投资方案后,企业总现金流量因此而发生的变化。例如,评价企业改建项目的效益时,不能仅考虑改建后企业的现金流量,因为这部分现金流量并不都是由企业改建而引起的,它还包含着企业原有的生产基础,因而还必须考虑企业改建前的现金流量,只有增量部分才是与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这实际上就是本书第二章所说的“有无项目比较原则”。
2.确定项目现金流量时,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而非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也就是说,要按现金收支实际发生的时间记录现金流量。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现金流量表中没有折旧和摊销项目。这是因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在项目建设前期已经发生了,并且已记人了相关的现金流出(“建设投资”项目)中,折旧和摊销只体现在会计账簿上,并不是实际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量项目也是按这一原则处理的。这样做的目的是能够按照货币的时间价值,科学地考虑项目的盈利状况。
3.目标标准原则。这一原则实质在第二章已经介绍过了。即从企业的角度,凡是有利于其目标实现的,即为项目的现金流人;凡是不利于其目标实现的,即为项目的现金流出。例如,在考虑全部投资的盈利能力时,贷款的还本付息就不是项目的流出,因为贷款本身即为“全部投资”的一部分。但是,在考虑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时,贷款的还本付息就构成了项目现金流出的一部分,因为从自有资金的角度来说,贷款的还本付息显然不利于其目标(盈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