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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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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人口转变

  人口转变是最早由汤普逊于1929年提出的理论,它试图解释19世纪以来发达国家的人口变动情况。根据这一理论,随着经济发展和医疗生活条件的变化,世界人口的增长大体经历了高出生率与高死亡率并存、死亡率下降但出生率仍维持较高水平和出生率与死亡率同时下降三阶段。依此,我们判断发展中国家人口转变的基本规律

  人口转变论是一种联系社会经济发展、以人口发展过程及其演变的主要阶段为研究对象的人口理论。人口转变论的形成,同西欧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的社会经济和人口发展的历史状况有密切的联系。19世纪的西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出生率也持续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较低的水平。这种情况实际上动摇了马尔萨斯《人口原理》中提出的基本论断,即生活资料增长,人口也必然增长,人口增长的速度必然超过生活资料增长的速度。事实上,从19世纪中叶到19世纪末,英、法等国生活资料生产的增长速度至少是人口增长速度的四倍,在生活资料增长的同时,人口自然增长速度反而下降了。在这种情况下,以兰德里、诺特斯坦等为代表的西方学者,根据实际的历史资料,对人口过程作出了分阶段的宏观经济分析,最终确立了人口转变理论。

2.人口转变的模式[1]

  一般来说,人口转变模式是指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在人口转变中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及其综合效应。就人口转变的具体情况而言,比较典型的有三种人口转变模式:自发人口转变模式、社会自觉控制人口转变模式、自发自觉相结合的人口转变模式,我们也可依据不同转变模式的不同地区将其分为欧洲模式、日本模式和中国模式

  1.自发的人口转变模式。这种人口转变模式以欧洲发达国家为代表,其过程的实现并不是社会干预的结果,而是由人们自发节制生育而实现的人口转变。19世纪末的欧洲,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健康状况的改善,死亡率首先出了下降。随后,在妇女就业率的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社会保障程度的提高、孩子生育抚养成本的上升及消费愿望的上升等一系列综合效应下,人们的生育观也发生了改变。生育观最终又导致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也发生了变化,由早婚多育转向为晚婚少育,最终导致了全社会生育水平自发地大幅度下降。可见,随着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及由此引起的没有社会干预其间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应,会在客观上形成一种自发模式,从而造成出生率自发的不可逆转的大幅度下降,最终实现其人口转变。

  2.自发与自觉相结合的人口转变模式。这种人口转变模式以日本最为典型,其主要表现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育观念已开始了转变,自发的要求节制生育。在此基础上,政府制定控制人口增长的政策,实现其人口转变。在20世纪20—30年代,日本民间自发的节制生育活动就已经较为活跃,到1934年,人口的出生率已由1920年36.2‰下降到29.9‰,随后又降到26—27‰之间。但这一进程被二战打断,战后所产生的补偿性生育使得出生率猛增,1947年上升到34.3‰,加上日本战后经济的崩溃,人口问题已成为日本当时严重的问题,为此,日本政府实行了控制人口增长的政策,推行节制生育的活动。这样,政府的措施和群众在战前就产生的节育要求结合起来,导致出生率又迅速下降,最终在亚洲第一个实现了人口转变。

  3.社会自觉控制的人口转变模式。转变模式的典型代表就是中国,主要表现就是社会生产力在客观上还没有发展到使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意愿自发转变的过程,是国家制定各种政策、措施,来自觉控制人口增长,实施干预,促成人口转变。中国人口转变的过程首先是由建国前的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转变为建国后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有效实行,中国的人口转变进而再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发展。在此其间,社会自觉控制因素表现尤为明显。1969年,中国的人口出生率还高达34.2‰,

3.中国人口转变的特点[1]

  1.转变的时间短。首先从人口死亡率来看,建国以后,下降较快,1949年人口死亡率还高达20.0‰,到1965年已降至9.5‰(1960年因三年自然灾害曾回升到25.43‰)。此后,便在此数值下平稳下降,到1997年,已降至6.51‰。再次,就出生率的下降来说,从世界各国人口转变的具体情况来看,总是滞后于死亡率的下降,中国也不例外。学术界一般以出生率显著下降并达到30‰以下为人口转变开始的基本标志,按此标准,中国出生率开始转变的时间应为1972年,该年出生率降至29.77‰。此后,便迅速下降,到1997年已降至16.57‰。再有,从生育水平来看,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在70年代以前一直徘徊在6.0左右,70年代以后才开始迅速下降,从1970年到1982年的12年间,总和生育率就由5.8降至2.2,到1992年又进一步降至2.0(低于更替水平2.1)。以后便稳定在2.0以下。与之相适应,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在1970年还高达25.83‰,到1980年就已降至11.87‰。虽然由于年龄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略有回升,但总趋势是趋于下降,到1998年已降至9.53‰。而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口转变都需至少百年的时间,其中,以丹麦为例,其人口转变开始于1870年,到1930年,历经150年,人口才达到“三低”阶段。

  2.地区发展不平衡。人口转变同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其转变过程必然会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由于经济状况、民族风俗习惯和人口政策实施力度的差异,中国各地的人口转变状况也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性。按照人口的自然变动情况,目前全国人口的转变可分为三类地区:第一类地区是经济发展较快、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得较好、其出生率基本上都在12‰以内的地区。结合人口的具体变动状况,我们又可把他们分为三类:一是上海市,人口已经出现了负增长;二是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其出生率均在10‰以下,自然增长率都在3.5‰以下;三是江苏、辽宁、吉林、浙江、山东、黑龙江和福建六省,其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略高于上述一、二类地区,但出生率都在12‰以下,就全国而言还是比较低的。第二类地区指经济条件有好有差,计划生育工作处于中间或偏下水平的地区,主要包括山西、内蒙古、江西、安徽、河北、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甘肃等省、市、自治区。其人口出生率都在18‰以下,自然增长率均在11‰以下。第三类多系少数民族地区,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发展较慢,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也较大。主要指云南、贵州、西藏、青海、宁夏、海南、新疆等省、自治区,其人口出生率都高于18‰,自然增长率也在12‰以上。

  3.政策干预性强。中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除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人口政策的巨大影响。单就死亡率的的下降而言,因为人类总是渴望健康长寿,新的减少死亡的方法一经问世,便会被人们所接受和采用,故同社会经济发展联系较紧。但出生率的下降却没有这么简单,因为它首先要通过社会、经济、文化、政策、就业、收入水平及城市化等多元因素影响到人们的生育观和生育意愿的改变,再由生育观和生育意愿决定人们生育子女数的减少。如前所述,中国生育水平的迅速下降主要是在人口政策的严格控制下实现的。也就是说,在中国人口转变的过程中,人口控制是减速人口增长、促进人口生育率降低不可替代的因素。严格来讲,中国生育率迅速下降,既有政策因素,也有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尽管两者的相对作用很难计算,但无论是西方学者还是中国学者都认为,中国生育率下降的主导因素是计划生育政策,大致占60—70%。显然,计划生育政策及其执行方式构成了人口控制的主体,政府倡导的民众生育意愿、生育政策和执行手段始终是引导中国人口走势的根本原因。中国的人口转变是在社会自觉干预下进行的,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促进中国人口迅速转变的重要原因。

  4.不稳定性。从统计数字上看,中国育龄总和生育率虽然已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中国的人口转变并不是完全依靠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实现的自发转变,而是在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条件下,只用了20、30年的时间取得的,其人口转变在前,经济转变在后;生育率转变在前,生育观转变在后。在低生育水平背后仍然有强大的反弹势能,可以说,任何外部环境的变化都可能引发生育水平的波动,从这个方面来讲,中国的人口转变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1)育龄人口生育潜力大。由于人口增长自身的惯性作用,中国育龄妇女人口在未来十多年中还将继续增长,从结构上看,2010年前,20—29岁生育盛期的育龄妇女占全部育龄妇女中的比例一直保持在25%以上,维持在1亿人左右的水平。可见,在中国生育率下降的背后还积聚着一股庞大的生育势能,育龄妇女人口还具有巨大的生育潜力。(2)人们的生育观念还未彻底转变。众所周知,生育观的转变是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的,在生育观没有转变的条件下,生育水平虽在外力的制约下可以迅速下降,而在外力削弱后就会出现反弹,中国20世纪80年代生育率的变化也证明了这一点。(3)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经济是基础,中国目前的生育水平虽已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但在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下,就总体而言,生育第二、第三个孩子的边际效益仍相当明显。特别是在很多农村地区,由于缺少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养儿防老仍是这些地区追求多生多育的动力。实际上,目前高于政策水平要求的生育数量和强烈的性别偏好,就是对当前经济条件下中国人口转变的不稳定性的一种反映。由此可见,中国的人口转变还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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