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1.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再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再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1996年1月成立)基础上组建的中国唯一一家国有独资专业再保险公司,于1999年3月18日正式成立,于2003年8月在原中国再保险公司基础上改制成立的国有独资保险集团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亿元。
2007年10月10日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自去年获得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0亿美元注资之后,已完成整体改制。10日,由其整体改制而成的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京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宣布,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361.49亿元人民币,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公司分别持有14.5%和85.5%的股权。公司整体承继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及6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及员工,简称仍为“中再集团”。此次股东大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议案,选举产生了中再集团首届董事和监事。
中再集团宣称,股份公司成立后,将在现代企业框架下,继续改革经营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善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以再保险为核心的专业化、多元化的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更专业的服务和支持。
中再集团是目前内地最大再保险公司,在国内再保险市场占有近80%的份额。此前已披露的信息显示,中再集团未来将在保持国家绝对控股原则的基础上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并择机实现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以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及承保能力。据保监会预测,2010年中国保费收入可达1万亿元,再保险需求达1000亿元左右。
经国务院批复,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由国家注资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并于2007年10月30日揭牌成立。公司以361.49亿元注册资本金在再保险行业排名亚洲第一、全球第五。
目前中再集团已顺利完成了资产评估、财务重组等工作,股份制改革的前期工作已顺利完成。按照中再集团注资改制的总体方案,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基础上,中再集团将择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中再集团董事长兼总裁刘京生介绍,目前该公司拥有再保险、直接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保险传媒等完整保险产业链。截至2007年9月30日,集团总资产达到940.05亿元。今年前三个季度,已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90.3亿元,同比增长41.6%。
中再集团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498亿元,经营范围为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及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再集团是目前内地最大再保险公司,在国内再保险市场占有近80%的份额。此前已披露的信息显示,中再集团未来将在保持国家绝对控股原则的基础上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并择机实现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以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及承保能力。据保监会预测,2010年中国保费收入可达1万亿元,再保险需求达1000亿元左右。
多年来,中再集团一直履行国家再保险公司职能,在中国保险市场发挥再保险主渠道作用。
该公司的业务渊源可以追溯到1949年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业务,至今已有50多年从事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经验,与我国境内所有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及境外100余家保险、再保险公司均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业务拓展与合作渠道十分广泛。
2.中再集团所属的控股子公司
目前,中再集团拥有6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拥有1家附属机构--保险职业学院。其经营业务涉足再保、直保、投资、传媒、保险经纪、教育培训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多元化和专业化的集团经营架构与管理格局。
3.中再集团的经营宗旨
中再集团的经营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实施多元化经营、投资和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中再集团的经营范围
中再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
1.经营管理法定分保存续期间的法定分保业务及未了责任,经营管理商业分保业务未了责任;
2.投资设立保险和再保险企业;
3.经营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
4.经营经保监会批准的政策性业务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它业务;
5.中再集团的战略发展目标
中再集团的战略发展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设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再保险金融集团。
6.中再集团的历史沿革
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渊源于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具有50余年的经营历史背景。
1996年,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再保部的基础上,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组建而成,填补了新中国保险史上只有再保险业务却没有再保险公司的空白。
1999年3月18日,国家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成立,成功实现了向现代商业再保险公司的历史性转变。
2003年12月22日,经过重组改制,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成立,开始了我国民族再保险业产寿险分体改制、集团化经营的崭新一页。
2007年10月10日,经国务院批复,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由国家注资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并于2007年10月30日揭牌成立。
7.中再集团的机构设置
中再集团组织机构.jpg
8.中再集团的业务
一、法定再保险业务
根据我国“入世”承诺,2004年,法定再保险份额减少到10%。当年,该业务实现保费收入140.69亿元,同比下降15.20%。分保赔款支出96.08亿元,同比下降6.89%。
1996年-2004年法定再保险业务变化图 单位:亿元人民币
二、商业再保险业务
2004年,商业分保业务快速发展,实现分保费收入44.42亿元,同比增长55.21%;该分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22.22% ,同比增长7.54个百分点。当年,该业务赔款支出14.22亿元,同比增长8.05%。
1999年-2004年商业再保险业务发展图 单位:亿元人民币
三、财产保险业务
2004年,财产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实现保费收入15.34亿元。其中,车险保费收入12.68亿元,非车险保费收入2.67亿元。
该业务当年赔款支出1.82亿元。全年的满期赔付率为60.39%,其中,车险满期赔付率为64.50%,非车险满期赔付率为33.30%。
2003年-2004年财产保险业务增长图 单位:亿元人民币
四、资金运用业务
2004年,资金运用余额236.06亿元,同比增长8.93%。资金运用收益1.74亿元,同比下降68.6%。
2001年-2004年资金运用规模增长图 单位:亿元人民币
五、共保业务
中国核保险共同体的业务范围:
(一)以下标的的核物质损失险、利损险、责任险等
1、电站,核燃料及核废料等核材料的贮存、运输;
2、其他科研民用核设施。
(二)成员公司一致认可的其它非军事目的的核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