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企业
1.非法人企业的概念
非法人企业是指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但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经营场所的营业活动单位,又称经营单位。营业登记的对象是非法人企业和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2.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
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3.非法人企业的类型
企业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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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非法人企业。
4.非法人企业办理营业登记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产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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