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求平衡
1.物资供求平衡的概述
物资供求平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社会物资的供应量与有支付能力的物资需求量之间的平衡。具体地说,也就是物资供给和需求之间在使用价值(实物)量和价值量方面、在时间和空间等方面实现相对统一的过程。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市场供求关系总是处在不断的矛盾运动中。供求矛盾运动的两种基本形态是平衡和不平衡。而“供求实际上从来不会一致,如果它们达到一致,那也只是偶然现象,所以在科学上等于零,可以看作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所以平衡是相对的,暂时的,不平衡才是绝对的、普遍的。但物资供求的不平衡决不会在某种比量上固定下来,或者无止境地发展下去。在各种相关田素的作用下,经过双方此消彼长的矛盾转化,必然会在某个时间上出现供求的相对平衡状态。物资的洪给和需求正是沿着不平衡——相对平衡——不平衡这样一种运行轨道作循环运动的。
物资供求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一切商品经济社会共有的现象,社会主义也不例外。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不在于社会主义不会出现供求不平衡,而在于出现了不平衡,可以自觉地促使和引导不平衡向相对平衡转化。而资本主义则主要通过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强制地缓解不平衡状况,以破坏生产力和浪费巨额的社会财富为代价来换得供求的基本平衡。
有计划地组织物资供求平衡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这里指工业品生产资料即物资)的基本方法,是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经济是一个复杂的分工和协作的统一体。各个部门,各个企业之间存在着极为错综复杂,极为密切的依存关系。物资供求平衡的基本任务就是要使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和各地区的资源和需求上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只有这样,才能在现实的社会生产和社会需求的矛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物质资源,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进而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我国的物资供求平衡工作,是从1953年开始建立起来的。尽管当时纳入平衡计划的物资种类不多,但对刚刚起步的经济建设来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实践证明,有计划地组织物资供求平衡,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2.物资供求平衡的积极作用[1]
搞好物资供求平衡的积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可以保证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建立在坚实可靠的科学的基础之上。物资供求平衡主要是通过量的分析和核算,来衔接和调整物资资源和需求的比例关系。这就为确定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规模和主要比例关系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例如,按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和技术水平,每一亿元工业产值大约需消耗钢材4000吨,铜950吨,煤11万吨、木材6000立方米、橡胶100吨、硫酸1500吨、纯碱3800电,每万元基本建设投资,大约需要钢材1.2吨、木材2立方米、水泥5.5吨,等等。这就可以大体算出计划所安排的生产建设规模有无可靠的物资保证。
第二、有利于改善生产力布局,促进国民经济各项物质资源充分有效的利用,,减少或杜绝浪费,从而推动各地区经济得到合理的发展,使现有物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用,物资供求平衡,不仅集中反映了物资供求实物量与价值量的关系,反映了再生产:各环节间的联系,反映了国民经济各部门问的联系,而且还反映了地区间的经济联系。物资在地区间的平衡,就是生产力布局的问题。比如我国长期以来忽略了对能源的供求平衡,特别是在大经济区间缺乏认真的产需平衡,造成了很大损失。由于对能源供求矛盾不摸底,近些年又在一些缺乏能源的地区兴建了大批耗能大的工业企业,加剧了能源供求的不平衡。如果及早组织好供求平衡,不仅可;以缓解能源紧张的局势,而且可以大大减少不合理的运输费用和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