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取证模式
1.什么是审计取证模式
审计模式又称审计方式模式、审计取证模式,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审计目标所采取的审计策略、方式和方法的总称,它规定了审计取证工作的切入点,规定了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从何处入手、如何入手、何时入手等问题。
2.审计取证模式的演变阶段
审计取证模式的演变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账目基础审计阶段、制度基础审计阶段和风险基础审计阶段。
一、账目基础审计
账目基础审计是指以经济业务、会计事项和账目记录为基础,直接从会计资料的审查入手收集有关审计证据,从而形成审计意见和结论的一种审计取证模式。
审计目标:查错防弊。
审计方法:运用详细审计方法,对大量的凭证、账目、财务报表等进行逐项审查。
优点:这种取证方式可以直接取得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审计证据,审计质量较高。
缺点:在审计环境和审计目标发生巨大变化的条件下,账目基础审计已无法兼顾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两方面的要求。
二、制度基础审计
制度基础审计是指从检查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入手,根据对内部控制评审的结果,确定实质性测试的审查范围、数量和重点,根据检查结果形成审计意见和结论。
制度基础审计产生的理论根据是:如果产生财务信息的各种技术和方法,以及为防止与揭示差错或不法行为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是可以依赖的,则由这个系统所产生的结果其可信性水平也就会比较高。
审计目标: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
审计方法:运用制度基础审计模式需要大量采用抽查方法。抽查测试中工作量的大小、样本容量的确定以及抽样方法的选择等是以内部控制系统的强弱以及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检查和评价为基础的。
优点:根据内部控制的测评结果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深度,这种取证模式较好地适应了审计环境和审计目标的变化,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减少了审计取证的盲目性,降低了审计风险。
缺点:
1.工作效率的改进不明显。
2.由于不同被审计单位的差异,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整体评价缺少统一的标准。
3.内部控制的可依赖程度与实质性测试所需要的检查工作之间缺乏量化关系。
4.被审计单位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如果其管理人员由于种种原因有意不予执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难以保障。
5.不能直接解决全部审计风险问题。
三、风险基础审计
风险基础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在对审计全过程中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充分评估分析的基础上,将风险控制方法融入传统审计方法中,进而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的一种审计取证模式。
审计目标: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
审计方法:风险基础审计立足于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不仅要对控制风险进行评价,而且要对审计各个环节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价,并在评价的基础上运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实质性测试。
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
在设计审计程序以确定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时,审计人员应当从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考虑重大错报风险。
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又可进一步细分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固有风险是指假设不存在相关的内部控制,某一认定发生重大错报风险的可能性,无论该错报单独考虑,还是连同其他错报构成重大错报。
控制风险是指某项认定发生了重大错报,无论该错报单独考虑,还是连同其他错报构成重大错报,而该错报没有被单位的内部控制及时预防、发现和纠正的可能性。
审计人员应当评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根据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和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
检查风险=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
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呈反向关系。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
3.当前企业审计应采用的审计模式[1]
新中国的审计事业在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对审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审计模式的采用上,也应当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当前在企业审计的实际工作中,基本上是使用账项基础审计模式,或者说是采用详查法来进行的。具体做法上 有的采用顺查法,有的采用逆查法。顺查法即按照记账的顺序从原始单据、记账凭证人手进行审查;逆查法即按相反的顺序从会计报表入手,主要凭工作经验判断,对可疑的事项重点进行审查。也有的审计人员从分类账人手主要凭经验对每一笔记录进行分析判断 对可疑的记录进一步审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也有的审计蛆对被审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调查,但不够探人 工作重点仍然是对账、证、表进行审查。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采用账项基础审计模式的原因,主要是审计目标所决定。我国以公有经济为主,长期以来国家是国有企业唯一的资产所有者,由于这种对企业的单一投资结构,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并非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而企业有无挤占成本、截留利润、偷漏税金等问题恰是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因此,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把查错纠弊作为审计目标,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但是审计模式长期得不到提高,是极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的:
首先 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能够查出一些甚至能够查出许多具体问题。但是不能够对被审单位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性作出基本的判断,因而在审计报告中难以写出审计评价。这种做法容易导致审计人员满足于查出若干具体问题,认为已经可以交差了。当前.我国不少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层出不穷. 屡雀屡犯。对此,固然有多种原因.但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长期采用这 审计模式所提出的审计报告不能从总体上对企业作出评价 仅仅是罗列几个具体问题.而且这几个问题很可能仅仅是“冰山一角”.使企业产生了侥幸心理,审计的威慑力也就大打折扣。这也是企事业单位违纪问题严重,经济秩序混乱的原因之一。
其次,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形势来看,国有企业已经普遍改制,企业的投资结构已经趋向多元化,证券市场发展迅速 股民日益增加:因此,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已经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对被审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宴性作出评债,而长期采用账项基础审计模式.是难以适应需要的。再从政府领导对审计的要求来看,朱镕基总理多次要求审计机关要“全面审计 突出重点 发现大案要案线索 。朱总理是针对做假账等经济秩序混乱的问题提出这一要求的,审计工作首先应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出基本的判断,进而作出评价。在此基础上发现造假账表.严重违法乱纪,造成经济损失的案件线索,向司法部门提供,然后对有关的人和事进行查处。显然,采用账项基础审计模式是远不能达到领导要求的。同时采用账项基础审计模式,工作敏率低,审计成本高,对小型企业来说还是可以的,对现代大型企业的审计仍然采用这种模式是十分不适应的。
根据以上分析,企业审计不应当长期采用账项基础审计的模式,当前应当选择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并逐步向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发展。这是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企业改制需要的,是适应审计目标需要的,是适应我国审计事业发展需要的,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后与国外审计事务所开展市场竞争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