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目标
1.什么是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指人们在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期望通过审计实践活动达到的最终结果,或者说是指审计活动的目的与要求。一般来说,各类审计目标都必须满足其服务领域的特殊需要,无论是国家审计、内部审计还是社会审计,它们都具有各自相对独立的审计目标。审计目标的确定,除受审计对象的制约以外,还取决于审计社会属性、审计基本职能和审计授权者或委托者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审计目标规定了审计的基本任务,决定了审计的基本过程和应办理的审计手续。
2.审计目标的层次
审计目标是一个多维目标体系,包括本质目标、具体目标和分类目标三个层次:
1、审计本质目标,它使审查评价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按照各种审计类别所揭示的审计目标都是这一本质目标的具体化。审计是在‘两权’分立所形成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下,基于经济控制的需要而产生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产生的前提,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潜在的利益冲突是审计产生的直接动力。受托经济责任的存在使审计成为必要,没有受托经济责任就无所谓审计,同样,没有审计,受托经济责任也成为一句空话。应该强调的是受托责任只有经过审计才能证明其存在,否则只规定责任,不进行检查监督,就等于否定或忽视受托经济责任的存在,也就忽视了审计的本质。依据受托经济责任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把审计本质目标分解为具体目标。
2、审计的具体目标,审计的具体目标又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真实性、正确性目标。审计的首要目标是评价被审计方提供的反应其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情况的会计资料和其它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公允性,查明这些资料是否如实地、恰当地反映被审方财务收支及其结果以及经济活动的真相,尽可能地防止错弊的发生;(2)合法性、合规性目标。审计的另一目标是评价被审方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借以评价其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经济合同的规定,防止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3)合理性、效益性目标。审计的再一具体目标是评价被审方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营管理活动的合理性、效益性,以评价被审方受托管理经济资源的经营管理是否符合经济性原则、节约原则:受托经济资源的运用是否有效率:计划、预算或经营目标的实现程度,以防止损失、浪费的发生;(4)社会性目标。审计的具体目标还包括审查评价被审方经营管理活动的社会性,以评价其经管行为是否符合社会的需要与要求,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需要并为社会做出贡献。
3、分类审计目标,分类审计目标是审计具体目标的进一步展开。现代民主社会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受托责任体制,在受托责任的多元化并存的基础上,形成了多种审计类型并存,多种审计关系并存、多种审计机构并存的局面。从而使得审计目标呈现多元化局面,分类审计目标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体系。
审计目标在审计目标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正确定位审计目标构建的关键。因此,随着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审计目标越定越低。只有制定审计目标后,审计实践才得以开展。审计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审计目标是联系审计本质、审计环境、审计假设与审计规范技术的桥梁。
3.审计目标的演变
审计具有实用性,为了适应社会的要求,其目标也在不断变化。如西方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审计总体目标也在不断变化。
在详细审计阶段,查错防弊是其总体目标,由于当时公司中内部牵制制度尚不完整,而且不被人重视,技术错误和舞弊行为经常发生。为了察觉营私舞弊,察觉技术上的错误,察觉原理上的错误,保证会计记录的正确和财产的安全,必须采取详细的审计方法,对检查期内所有会计资料进行逐一查明,以取得充分的证据,便于做出有无错误和舞弊的结论。
在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查错防弊的审计目标已退居第二位,第一位的审计目标是提供信用证明,对资产负债表进行公正性审计。也即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资声负债表所有项目的余额真实可靠性和是否实际存在的审查,判断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这时的审计功能之所以能从防护性发展到公证性,一是因为当时的企业能够依靠内部牵制制度来控制和防止各种弊端和错误,使审计人员有可能摆脱账簿的束缚;二是因为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银行界需要进行企业信用调查,以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防止信用危机和维护银行家的权益。
在财务报表审计阶段,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是判定被审计单位被审期内的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被审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准则。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和大批企业的破产倒闭,过去对资产负债表的静态审计,已不能满足广大投资者对企业全面了解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对企业全部财务报表进行动态审计,而且要以显示盈利能力的损益表作为报表审计的中心。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现代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审计也突破了财务会计的范畴,涉及到了管理领域,管理审计(包括经营审计、效益审计、效果审计)也由此诞生,审计目标也因此增加了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内容。
尽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在不断变化,但其基本职责仍然是执行财务报表审计,而其他性质的审计业务也只是在财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延伸和发展。
从上述审计目标的发展变化中可见:审计目标体现了审计的职能,审计目标是审计职能的外在表现,有什么样的职能才会有什么样的目标,审计目标不能违背审计的固有功能,否则这种目标也不可能实现。审计目标反映了社会要求,因为审计具有实践性和实用性,它不可能脱离社会需要而存在,目标的变化也一定要反映社会需求的变化。审计目标决定着审计任务,审计目标是由审计职能和社会需要决定的,而审计任务又由审计目标所决定,有什么样的目标,就会有什么样的任务,因为审计目标的实现要依赖于相关审计任务的完成。审计目标应具有恰当性和稳定性,审计目标总会受到授权人或委托人审计目的的制约,并由审计人在审计工作中实现,但无论怎样都要注意其恰当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也即是审计目标既要科学,又要切实可行;审计总目标一旦确定下来,就应该保持其相对的稳定,否则影响审计的社会效果。审计目标也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审计目标既可以分为远程目标(战略性目标)和基本目标(战术性目标),又可以分为总目标和具体目标(包括一般审计目标和项目审计目标)。
4.审计目的与审计目标[1]
审计目标一般是指审计的总目标,它是审计目的的具体化。审计目的是对受托人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而受托责任包括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那么,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就包括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不同的审计组织对受托人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审查,其侧重点有所不同,如民间审计组织侧重于对受托人行为的合法性和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计,即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也称一般目的审计),同时还进行验资、工程预决算审计、离任审计等(也称特殊目的审计)。内部审计组织由于了解本单位的内部情况,并且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如外部审计,所以,侧重于对受托人行为的合理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即进行经济效益审计。而国家审计机构由于兼具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双重特性,因此,其审计的内容既包括会计报表审计,也包括经济效益审计。由此可见,审计按照审计主体和审计内容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当然,不同类别的审计,其审计目标也是不同的。以民间审计组织所进行的会计报表审计为例,它的审计目的是审计受托人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即审计被审单位管理当局在一定期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而这些情况最终体现于被审单位管理当局所出具的会计报表上面。那么,只要对这些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计,就可以验证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因此,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的审计就是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目标。此时,会计报表审计的目的已经具体化为审计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这一审计的总体目标。可见,不同类别的审计,其具体的审计目的是不相同的,这些不同的审计目的都可以具体化为不同的审计目标。因此说,审计目标是审计目的的具体体现,不同类别的审计有不同的审计目标。这里还有几点需要说明:
(1)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进行的审计,本来就应包括对其会计处理是否遵循一贯性原则所进行的审计,并且在特定的条件下,被审单位的会计处理是可以违背一贯性原则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公允的反映其实际情况。如果被审单位的经营情况发生了变化,就应当选用更恰当的会计处理方法,这种一贯性的例外事项是合理的,审计人员是认可的,可以发表肯定意见(或称无保留意见),只是应增加对这种会计处理方法改变的原因和影响的充分说明。因此,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目标就不应包括对一贯性进行的审计,而只应表述为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进行审计。
(2)对会计报表的审计本来就包括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审计,因此,不应再将合规性审计单独作为一个审计类别,而应根据近年审计目标的发展,将错弊审计单独作为一个审计类别。
(3)经济效益审计从内容上就包括业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因此,用经济效益审计作为审计类别,比用经营审计或管理审计作为审计类别更恰当。当然,我们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审计做出不同的分类。但是,不管怎样分类,不同类别的审计,总会有不同的审计目标。同时,我们也应当明白,审计目标是受审计环境的影响和制约的,审计环境发生了改变,审计目标也会相应发生变化。以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目标的变化为例:在详细审计阶段,审计的目标是查错防弊;在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审计的目标是审查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判断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查错防弊居于第二位;在会计报表审计阶段,审计的目标是审查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以判断被审单位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能发现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差错和舞弊(不包括串通舞弊)。
另外,审计目标的确定,还应考虑社会公众对审计的期望、审计技术等审计本身的局限性以及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复杂性等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公众对审计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而审计的局限性始终存在。目前,审计已难以达到社会公众过高的期望值,如社会公众要求审计过的会计报表应是完全真实的,保证不存在任何错弊,而审计人员运用抽样技术是无法达到这一要求的。因此,审计目标的确定,还必须取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否则,必然会加重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例如,美国已将“推定欺诈”的法律责任等同于“欺诈”的法律责任,由此给民间审计职业带来的风险无疑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