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1.什么是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指对一定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问题所作的筹划和决策。说得更具体些,是指在较长时期内,根据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估量,考虑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方面关系,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所要达到的目标、所应解决的重点和所需经历的阶段以及必须采取的对策的总筹划和总决策。
2.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特点
- 全局性
- 战略性
- 长期性
- 稳定性
- 政策性
3.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1]
1956年前后,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时,形成了以《论十大关系》为代表的新思路,其中提出了“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以促进内地工业发展的战略构想。这一思想在“二五”计划和中央有关经济方针政策中得以体现。邓小平曾高度评价《论十大关系》所蕴含的宝贵思想,认为“对当前和今后都有很大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建国后,为了冷战时期备战的需要,国家曾以优惠的财政政策和大量的投资加快内地的工业发展。这一政策限制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使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渐缩小。然而,由于中西部地区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基础较差,投资回报率明显低于沿海地区,多项数据都表明了这种强调内地发展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整体经济发展的效率,表面上缩小了内部差异,实际上导致了中外差异的扩大。
总结建国以来区域经济布局的经验教训,人们理性地认识到,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是矛盾统一的。不顾东西部地区的客观差异,人为地推行均衡发展政策,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邓小平指出:“我们讲共同富裕,但也允许有差别。”他认为搞平均主义的同步富裕、同时富裕,不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只是一种空想,其结果只能造成共同贫穷。因此他再三强调:“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
按照经济学新古典学派的观点,区域二元结构是市场不完善和市场机制失灵的反映。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市场力量的自由运转将使要素收益均等化。因此,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差异将连同“核心�;边缘”结构一同消失。1965年,美国人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Williamson)利用24个国家1940—1961年间的有关统计数据,计算了7个国家人均收入水平的区际不平等程度。结果表明,随着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区际不平等程度大体上呈现出由扩大到缩小的倒“U”型变化。因此,尽管经济发展初期区域经济增长不平衡,区际人均收入水平扩大,但从长期来看,区域经济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倾向于均衡和趋同。这与小平同志提出的区域经济发展由不平衡到平衡的战略构想不谋而合。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内涵,就是倡导一种非均衡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具体的说,有以下几点: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一种适度倾斜的发展战略。适度倾斜是指从全国总体布局考虑,把投资和生产布局向沿海适当的倾斜。因为区位条件和历史因素决定了东部地区易受海外发达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梯度转移,起步快、阵痛小,较易迅速成长为亚太地区新兴的经济带。但适度倾斜要求处理好重点开发区域与非重点开发区域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均衡布局,也不是简单的扶持东部,而是充分发挥各地优势,扬长避短,共同发展。
非均衡协调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战略。非均衡协调发展在国民经济开放体系中不是静态的而是不断运动和发展的。从总体上讲,既要有重点地推进生产力空间布局,以追求投资的高回报率和区域经济的高速增长,又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协调区域间经济关系,协调主导产业同其他产业的关系,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形成合理的东、中、西部区域分工格局,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加快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
4.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走势与趋向[1]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倾斜经济发展战略,在强调经济效益目标中,忽视了平衡目标,投资重心与政策优惠一味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造成区域经济差距扩大和区域利益关系严重扭曲。我国在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和选择时,既不能重蹈覆辙,也不能矫枉过正,另走极端,偏重地区效率,牺牲全国经济发展速度和宏观经济效益为代价。在设计我国区域经济新的发展战略时,应该充分考虑我国复杂和独特的区域问题,以求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统一,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以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实现沿海与内地、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区域经济持续增长和协调发展。
目前对我国应该实行何种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
它要求以“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作为一项基本指导方针,从“九五”计划期间开始,逐步加大中西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力度,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内在联系及地理自然特色,突破行政界限,在已有经济布局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为依托,形成多个跨省市区的经济区域,发展各区域优势产业,避免产业结构趋同,促进区域经济在高起点上向前发展。
二是多极增长发展战略
就是在中西部地区选择几个省、市或地区或流域(如长江流域),像过去扶助东部沿海增长极那样,培养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三是沿江经济带以互助互动为中心的协调发展战略
这一战略主要内容包括:以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为先导,把“黄金水道”的开发利用协调与发展灌溉农业和发展高能耗、高水耗、大运量工业体系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促进资源利用的互补与协作;一般产业协调与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建立沿江经济带市场联合体,协调区域市场,协调金融市场,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实施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三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考虑到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中非均衡的客观事实,也认识到制定发展战略应当从全局出发,重点放在如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实现上,同时十分关注我国区域发展中公平与效率问题,试图在三者的统一中寻找最佳的区域发展模式,因而笔者认为,我国当前宜采取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
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是指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同一产业或者同一产业投入产出效果不尽相同,在国家所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证国民经济较快增长,国家必须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重点开发的方式,并在资源分配和财政投入上对重点开发地区的重点产业进行倾斜,以此求得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共同富裕。
另外,国民经济各地区、各产业之间的发展要保持协调。这就要求国家实行的倾斜政策必须适度,必须以保持地区的产业协调发展为前提,因此,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就成为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
5.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现实意义[1]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实现经济和社会目标的需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应的是:启动经济高速发展的车轮,实行非均衡发展战略;进一步加速经济发展,实行全局较均衡但局部不均衡的发展战略;保持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实行协调发展战略。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走向共同富裕的需要。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精髓就是从“先富到后富再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先富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的发展。”在视察南方讲话中,小平同志又一次强调了这个问题,他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同时,他又指出:“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
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其实质是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允许而不是限制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而其最终目的则是实现共同富裕。
中央对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关系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了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并进一步提出,“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发展和协调发展。东部地区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在推进改革开放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实现现代化。中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和开发,发挥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企业”,要“从多方面努力,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
在“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方针的指导下,党中央下决心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步伐。这将使我国地区经济结构发生重要变化,与此相适应,将逐步形成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并为最终实现全国的共同富裕奠定基础。
6.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演变[2]
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我国采取了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即以内地为投资建设的重点,以缩小沿海与内地之间的差距,实现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均衡布局为基本目标,追求地方经济的同步发展和自成体系”。在建国后的25年中,国家先后在大西南、大西北地区投入2000多亿元,形成固定资产1400多亿,建成大、中型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2500多个。特别是在三线建设时期,东、西部的工业差距得到了进一步的平衡。到1975年,三线地区的11省区全民所有制工业固定资产原值在全国全民所有制工业固定资产原值总额中占的比重,由1965年的32.9%上升到35.3%;工业总产值在全国的比重,由22.3%提高到25%。全国将近1500家大型企业,40%以上分布在三线地区。1965年~1975年间,内地工业总产值增长143.9%,快于沿海123.3%的速度;内地工业总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提高由1965年的36.9%提高到1975年的39.1%。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在建国后30年里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改变了以往的不合理的生产布局。
但是由于资本短缺、基础设施落后、传统供给等因素使“均衡”的发展战略难以为继。“三五”时期,沿海地区的投资额在全国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中仅占30.9%,比“一五”时期下降了10.9个百分点,轻工业投资仅占全国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4.4%,“四五”期间,仅占5.8%,造成很长时期的轻工业产品的严重短缺。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建国初期,全国工业总产值的77%以上集中在占国土面积不到12%的东部沿海狭长地带,占国土面积45%的西北和内蒙古广大地区,工业总产值仅占全国的3%,占国土面积23%的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和西藏,工业总产值仅占全国的6%。改变这种工业偏集中于沿海的状况,成为新中国领导人首要考虑的问题。
第二,迫于当时的国际形势,东南沿海面临着以美国为首的“半月形包围圈”的封锁,工业基地偏集中于此对国家安全十分不利;60年代中苏关系恶化,使加快战略后方的建设成为必然。出于对国防安全的考虑,生产力布局应以均衡为原则。
第三,在理论渊源上,这种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源自于前苏联的“社会主义生产布局理论”。70年代末,理论界、中央决策层开始反思建国后30年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战略的经验教训,得出了以下几点共识:
一、经济发展应尊重其自身规律,不应强加其更多的人为及政治因素,经济发展应将效率放在首位;
二、由于我国各区域在自然资源、区位优势、生产力水平、技术条件和社会发展基础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从而也就在客观上存在着经济发展的“梯度推移”;
三、在促成经济增长的要素既定的前提下,提高单位要素的效率是唯一的选择;四、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区位发展的选择与周边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联系。
基于上述认识,80年代初期以对外开放为特征的非均衡发展战略率先在东部沿海地区实施。1980年五届人大第十五次常委会批准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4年5月,在总结经济特区经验基础上,国家决定进一步开放从东北沿海一直到广东南海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同时在这些城市逐步兴办起经济技术开发区。1985年初,又确定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以及胶东半岛、辽东半岛开辟为经济开放区,1988年,决定兴办海南经济特区;同时,国家加大了对东部的资金投入。至此,以加快沿海地区开放为特征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已基本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使得我国在整个80年代国民经济以超过12%的速率增长,90年代也未低于8%,而这主要得益于东部地区更高的增长水平。与此同时,由于国家经济发展重心的“东移”,使得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绝对和相对差距迅速扩大。1978年,中国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人均GDP的绝对差距分别为153.6元和212.9元,到1990年分别扩大到700.1元和885.8元,1998年又分别扩大到4270元和5490.9元(当年价)。再从相对差距来看,在1983~1994年间,中国东部与中部地区人均GDP的相对差距系数由29.8%上升到46.7%,而东部与西部地区间的相对差距系数则由44.4%迅速增加到55.9%,二者分别扩大了16.9和11.5个百分点。到1998年,东西部地区人均GDP相对差距系数已扩大到57.7%,比1994年扩大了1.8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的人均GDP水平已不到东部地区的一半,形势不容忽视。
就国民经济整体而言,东、西部的经济发展是相互依存的,西部地区的过度滞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一、西部资源的供给弹性无法及时改善,难以满足东部沿海地区及西部自身经济日益扩张的需求。二、西部市场容量因人均收入低而扩大较慢,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西部的人才、资金大量流向沿海地区和高回报产业,进一步削弱了西北的发展能力。三、西部大量劳动力因缺乏发展就业机会而流向沿海,一方面使西部发展更受影响,另一方面又使沿海社会基础设施承受了巨大压力。
在这一背景下,江泽民总书记于1999年6月17日发表了重要讲话,正式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江泽民指出:“逐步缩小全国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全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最终达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关系我国跨世纪发展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要把逐步缩小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作为一条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加快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从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演变轨迹来看,西部大开发战略总体上是一种新的均衡战略来平抑、弥合东西部之间过大的差距,从而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是对以往均衡发展战略的否定之否定。在这一实践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新中国经济取得较大成就的阶段,正是在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的指导之下,原因何在呢?首先,非均衡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各经济区域的差异,因地制宜,以效率为先,充分发挥了各区域的比较优势;其次,非均衡发展战略更多地依靠、利用经济发展规律,而均衡发展战略更多地依据人的主观意志和愿望,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和违背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最后,就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特征而言,主要问题在于资源的缺乏,尤其是资金的短缺,非均衡发展战略有利于稀缺的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发挥最大的效益。但均衡发展战略也有其自身的优点:它“强调平等的重要性,认为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区际收入的差距日趋扩大,会引起社会的振荡,恶化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危害经济发展”。而这正是非均衡发展战略所容易产生的消极后果。由于二者在功能上的差异和互补,决策者为了使经济得到良性、协调的发展必须对二者同时加以运用,在不同阶段对二者“相机抉择”。另外,就发展的本质而言,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均衡与非均衡相互转化的过程。这也就是我国在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哲学依据所在。
综上所述,建国以来,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经历了均衡——非均衡——均衡的演变。一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不能将均衡与非均衡的发展战略绝对化。因为无论从二者功能上的差异,还是从发展的本质而言,均衡与非均衡的相辅相成才能使经济健康、快速、协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