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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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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制度竞争

制度竞争是指所选择规则或规则体系之间的竞争

2.制度竞争的界定

制度竞争的主体有不同的种类和层次,但国家之间的制度竞争无疑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国家之间的制度竞争主要围绕法律和政策等正式制度展开,制度竞争的性质归根结底即国家之间的竞争,是国家之间在制度供给能力上的竞争。这种制度竞争的方式体现在三个层面:从供给与需求的角度看,主要是国家灵敏度即反馈能力的比较;从模仿和创新的角度看,则是国家知识习得能力的比较;从强制与诱致的角度看,比较的则是一国的历史传统和整体环境,比如有限权力和国家理性行为的传统,民主与法治环境等。

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制度有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等不同种类,经济制度竞争是国际经济竞争的关键,一国经济的竞争力在根本上即取决于经济制度的竞争力。经济法以平衡与协调国民经济运行作为显著特征,其对一国经济竞争力的影响和功效已为世界各国所重视。

3.制度竞争的意义及缺失[1]

(一)制度竞争是当今世界竞争的核心

当今世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已经表现为制度竞争。制度竞争看不见、摸不着,并且愈来愈激烈,谁的制度好,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就会流向那里。可以说,2l世纪世界竞争的核心是制度之间的竞争。

德国经济学家柯武刚和史漫飞认为:“尽管目前的全球化正在与国际性制度竞争紧密相连,但国际制度竞争的概念并不新颖。”也就是说,制度竞争一直存在,只是有些国家看不到、认识不到,或者不愿意认识、不敢承认而已。柯武刚和史漫飞说,“制度竞争概念突出了内在规则和外在规则体系对于一个国家的成本水平从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性。由于全球化——密集的贸易和更大的要素流动性——对高成本的制度系统会存在更加直接的反馈,由此会出现调整那些制度的必要性,不仅会出现被动的制度调整,而且还可能出现预先主动进行的调整。”经济转型和市场经济建设,就是这种“主动进行的调整”。基于对制度竞争的认识,柯武刚和史漫飞提出制度资本的概念:“制度能增强生产要素,如劳动——在满足人类需要上的效能。这种作用的方式类似于其他一些生产要素,如资本——资本使劳动具有更高的生产率。因此,我们可视共同体的制度为一种宝贵的生产性资产。我们可称其为‘制度资本’(institutional capital)。”制度竞争和制度资本概念为研究制度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为我国学者研究制度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我国学者对制度竞争问题也有了一定的研究。陈书静认为,制度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各领域竞争的中轴,对制度的反思是我们时代思想的最大特点。方竹兰认为。如何发育使民众具有充分原始性创新活力的制度,是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问题。卢现祥认为,制度竞争对于发展中的转型国家来说意义更加重大,“越来越多的理论家们开始认识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异主要是一种制度上的差异,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在制度(包括法律制度等)上落后于发达国家。制度瓶颈使发展中国家的各种要素难以通过市场机制有效地配置。制度的完善不仅有利于经济活动的有效运作,也有利于人品的提高。制度并非万能,但是在我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我们最缺乏的是具有激励功能和约束功能的制度。”衄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经济转型实质上就是在更高层次上提升制度的竞争力,通过建设更加优良的制度参与国际竞争。

(二)制度中人的因素缺失

就中国而言,如果说现实中国制度中的民主权利、法治意识因素的缺失等成为中国制度竞争的“瓶颈”,那么其重要体现就在于制度中人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即只见制度不见人,或者可以称之为“制度中人的因素缺失”。当今经济转型,说到底,就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体制改革都要走向一个以人为本的法治社会、制度化社会、宪制化社会,不断提升制度竞争力。这恰恰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难点之所在,也是中国经济转型成功与否的根本标志。

尽管中国现实制度中人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体现,但不能反过来说制度不重要而人的问题最重要。有一种观点认为。古往今来制度不能决定一切,人的问题才决定一切,由此认为传统计划经济的低效率不能归结为制度问题,而是人的问题,于是把强调制度重要性的主张指责为“‘制度决定论’的神话”。这是一种把制度与人绝对割裂开来的思维方式,这种认识的产生既与制度建设中轻视人的阑素有关,更与对制度建设或制度创新本质的认识不够深刻有关。然而,无论在实践上还是理论上。这种认识都没有得到历史事实的支持。从实践上看,传统计划经济的弊端,集中到一点,就是落后的确定不变的制度制约了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即人的发展,这是当今转型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经济转型的根本原因。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内人才“一江春水向东流”的现象也说明了制度环境对于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性。再从理论上看,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都以经济人假设为研究基础。诚然,作为经济研究的一种方法,经济人假设有它的合理性,然而经济人假设存在明显缺陷,其中之一在于这种假设抽象了人的社会属性,只有干巴巴的自然属性。即使以研究制度为对象的西方新旧制度经济学也没有把人作为社会的人来看待。这次由美国次货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原闲固然多方面,但根本原阂就在于制度对人监管的失败,而并不像一些研究者所认为的那样把原因归结为“市场的过错”。经济学是研究利益关系基础上的人的学问,人的社会属性比人的自然属性无疑更加符合经济学的特点。正如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海尔布罗纳所说:“事物的本源是人,但不是‘经济’的人,而是精神的和社会的人,对他我们还不完全了解。”任何经济人都是一定制度下的产物,不能离开客观经济社会条件尤其是制度环境去谈经济人。

所以,制度中人的因素缺失,不是制度的原因(正式制度是由人设计的),由此不能得出制度不重要的结论,不能把强调人的重要性与强调制度的重要性绝对地割裂开来。事实上,人的重要性这一问题不是当代人的发现,“三顾茅芦”、“伯乐相马”等古已有之,古今中外都认识到人的重要性,区别在于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制度对人的关系不同而已。

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以来,常听到“市场经济的一切竞争归结为人才的竞争”的说法,这种说法抽象了人才被发现、选拔、使用的过程,即人才的机制、体制、制度问题。市场上出售的苹果其质量如何人们一看就明白,但这些苹果是如何栽培出来的,这个重要的过程被人们忽视了,人们只看到了结果而看不到过程。然而根据辩证法,事物的结果往往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过程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从社会现实来看,人才不被发现、选拔、使用,即埋没人才,或者人才受压抑等现象比比皆是。就是说,不是没有人才,而是人才的机制、体制、制度等需要改革和完善,正所谓“千里马常在而伯乐不常有”。这里的“伯乐”,就是今天所说的制度。所以,“市场经济的一切竞争归结为人才的竞争”的思维或理念,丝毫无助于当今我们如何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恰恰是当今中国改革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总之,历史经验已经证明,没有制度的保障,人的作用就难以发挥,从而要做到正确地选人、用人也无从谈起。在这种情况下再怎样强调人的重要性都没有实际意义,这已经成为不用争辩的常识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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