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企业会计
1.什么是交通运输企业会计
交通运输企业会计是以交通运输企业为会计主体的一种行业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对各类运输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连续的、系统的核算和监督,以促进运输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
广义的交通运输企业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所有交通运输企业,而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狭义的交通运输企业,是指不包括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与管道运输企业在内的其他交通运输企业。
财政部于1993年颁布的《(交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该制度适应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轮注、地铁等企业”。本条目采用会计制度规定的口径与工业企业相比,交通运输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具有其明显的特征: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包括供应、生产和销售三个环节,而交通运输企业的经营过程主要包括供应过程和营运过程,没有与生产过程相脱离而独立存在的销售过程。在交通运输企业的供应过程中企业购买燃料、材料,货币资金转化为储备资金;营运过程中,企业要发生各种各样的耗费,包括汽车、船舶、装卸机构等固定资产的折旧、燃材料的消耗、工资支出、其他各项费用等,它们构成运输、装卸等营运业务的成本。在这个过程中,储备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同时,企业向货主、旅客核收运费、装卸费等,收回货币资金,并形成运输、装卸等业务的营运收入。营运收入减去营运业务成本,即为企业的纯收入。其中一部分以税金形式上交国家财政,另一部分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人分配。上述经济活动即为交通运输企业会计应反映和监督的内容。
2.运输企业会计的特点
运输企业会计是一种特殊业务会计,它的适用性局限于那些从事对外提供各种运输服务以获得一定收入的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其会计具有与其他企业会计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 一、收入结算的特殊性
运输企业通过提供各种运输服务而获得营运收入。由于公路、海域、水系、航道的区域性,货物流向要求运输的连续性,从而产生了各种运输方式,如直达运输、江海河联运、水陆联运等等。此外,运输货物的种类较多,比较复杂,运量大小不等,运输距离有长途、短途,还有省内、省外、国内与国外之分。而运输收入通常却一次性有运地或目的地核收,由此而产生在参与运输的各部门、各企业、各地区,以至各个国家之间进行结算与清算的大量工作。在运输企业的内部,各部门和单位之间因进行相互协作提供服务,也会产生各种内部结算工作,这些运输企业内、外的结算工作量大,发生频繁,涉及环节多,内容也复杂,这就形成了运输业务会计的一大特殊性。
- 二、资金周转的特殊性
运输营运过程是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的相统一的过程,即运输生产的完成也就是销售的实现。这就决定了运输业务的资金周转方式的特殊性。在运输业务的资金周转中,不需要进行产成品存货的账务处理,因为没有产成品资金的周转环节。
- 三、计量单位的特殊性
运输生产的结果是劳动对象(所运货物与旅客)空间位置的移动,即位移是运输生产的唯一结果,这就决定了运输生产计量单位的特殊性。运输生产计量单位是货物与旅客的周转量。货物与旅客周转量的计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数量,即货物的重量和旅客的人次;二是距离,即位移的公里、海里等。因此,运输生产的计量单位为人公里(海里)、吨公里(海里)和换算吨公里(海里)等。
- 四、成本费用构成的特殊性
运输企业为了完成运输生产也需发生各项运营支出,形成营运成本。在运输企业营运成本的构成中,没有像工业产品成本那样具有构成产品实体并占相当高的比重的原材料和主要材料,而多是与运输工具使用有关的费用,如燃料、修理、折旧等支出。所以,在一定时期内的运输生产成本可视为这一期间的产品销售成本。而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这些成本在运输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核算。
- 五、计算对象的特殊性
交通运输企业的劳动对象,不是对原材料加工制造,而是它所运输的商品。商品在运输后,不是物质形态的变化,而是空间位置的变化。商品经过运输,所追加的交换价值和其他任何商品的交换价值一样,都要有生产过程,也就是运输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要素的价值所决定的。交通运输企业的材料,基本上是被运输设备在执行职能时所消费,或是在生产过程中起协助作用,或是以维护修理的形式将价值转移到所运输的商品上去。因此,成本和利润的计算不是对原材料加工完成的各批产品,而是对货物、船舶、车辆、航线、航次等不同计算对象所形成的特有的计算方法。
- 六、基本业务核算的特殊性
工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都是从国家或银行或向社会集资获得货币资金,购买材料,支付工资和其他费用,供应过程是相同的,在生产过程中,都要消耗各种生产要素。交通运输企业不同之处在于没有与生产过程相分离的产品销售过程。企业进行运输生产过程,经过核收费用和装卸费等的结算过程(统称为“营运过程”),即可获得更多的货币资金。因而交通运输企业会计在基本业务中不需要组织产成品和销售的核算。
此外,由于生产地点的流动分散,以及交通运输的特殊生产条件,交通运输企业的工资结算也有其特殊的要求。不同运输企业由于生产条件、生产组织、生产过程、生产工具等不同,因此,铁路运输会计、公路运输会计、航空运输会计及船舶运输会计也有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