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期
1.什么是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是指从开始施工至全部建成投产所需的时间。项目建设期的长短与投资规模、行业性质及建设方式有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确定。
2.项目建设期的特点[1]
项目建设期特点:期内只有投资,很少有产出,从投资成本及获利机会的角度看,项目建设期应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
3.项目建设期的计算[2]
项目建设期是技术改造项目正式开工起到全部建成投产止的时间,这是从时间因素反映工程进度的效益指标。考核项目的建设期,一般采用项目计划工期,或同行业相同规模项目的平均建设工期,作为标准工期,进行对比分析,计算工期提前时间及缩短工期提前实现的经济效益。其计算公式如下:
(1)工期提前时间(年)=标准工期-实际工期
(2)缩短工期提前实现的经济效益=提前投产的固定资产价值×投资效果系数×工期提前时间(年)
其中,
投资效果系数= | 项目年平均利润+税金+折旧 | |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
由于缩短建设工期,并不能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因此,当产品寿命期大于固定资产折旧寿命期时,提前投资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具有相对性。如果要计算其绝对值,则应将提前实现的盈利按复利计算,根据使用年限,求出将来的货币价值。缩短工期还可以减少投资的利息支出,节约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如果实际工期大于标准工期,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负效应,就是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项目建设期的工作程序[3]
1.组成施工现场指挥班子,组织和协调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组织施工图会审或技术交底,一般由建设单位主持,邀请设计部门、施工部门、消防、环保、卫生防疫、供电、供水、城市管理部门、当地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参加。
3.在施工期间,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需租用、占用场地,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占用场地手续:为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要连续作业,需要在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和办理夜间施工手续。
4.建设单位要保证建设资金到位,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主要建筑材料的供应,催促已订货设备按期到货,以保证工程进度和设备安装。
5.在建设后期,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生产领导班子的配备,包括行政和技术人员。
(2)生产人员的招收、培训。
(3)生产的物质资料准备,包括生产资料、能源(供水、电、气或煤)和各种协作条件。
(4)参与设备安装和调试工作,包括单机调试和联动调试。
(5)组织试生产,经过一定时间试生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后,应提请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6.项目的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全部建完,并经试运行,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时,要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在此期间,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开展的工作是: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部门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①核实建筑安装工程的完工程度,清列出已交工程和未完工程的工程量,预算价值,完工日期等一览表。②提出财务决算,并与工程的概算进行比较、分析,找出产生超差的原因。⑧分析工程质量情况,查明须返工或补做的工程部位,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提出返工修复部分的期限。④整理项目批准的计划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技术资料(包括施工中修改的部分)、分类编制汇总、装订成册。⑤落实生产准备情况,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试车考核的情况报告。⑥编写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的情况报告。
(2)组织工程的初步验收,在做好各项验收准备的基础上,一般由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应约请设计部门、施工单位、生产和使用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
(3)建设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交付生产或使用。在建设工程初步验收后,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向投资的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工程初步验收情况报告和移交生产准备情况的报告,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投资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项目管理权限,组织正式验收或上报上级主管投资的部门组织验收。
(4)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竣工资料(包括项目的批准文件、工程竣工图、施工中各种记录、图表、技术资料等)送当地城市建设档案馆,
7.办理房屋产权。建设项目全部建成、竣工决算、交付生产或使用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持项目批准文件、土地征用(划拨)批准文件,规划红线,房屋竣工图等,向当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申报,经查勘、核实后,签发房屋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