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金融信用

百科 > 信用类型 > 金融信用

1.金融信用的本质

金融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从产生伊始。就和信用相伴相生。对于金融业而言,金融信用在金融业的资产中无可置疑地占有首要地位。正如一位银行家所言:“信用是银行的生存之本”,金融信用作为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方面是银行必须确保存款人自由取款,另一方面需要贷款人确保按时、如数还本付息,缺一不可。如果贷款人都不对银行恪守信用,那么银行最终也无法对存款人t各守信用。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信用本质上是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整合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其资产大多数是亿万公众的财产。但长期以来无论金融业内部或外部(政府、其他企业及公众)均缺乏对金融业的认识,常常将国家(政府)的信用取代金融业的信用。主要表现在:1.计划经济下。国家对经济实际起包揽作用。银行受政府指令运作。银行信用自然也就转化为对国家的作用。所谓三角债国有企业及银行都认为债务所涉及的信用问题均不是自己造成, 也不是自己可以解决的,并不将其看成是自己极其重要的信用问题,因而债务难以清偿,这一直延续至今。2.大多数群众只知道银行是国家的,可以放心将钱存进去,国家不会不还给他们的。而国外企业及银行,即使无法了解国内企业的信用,也以中国国家信用为其提供信用贷款。而且这种信用又具体落脚于代表国家的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所属或支持的企业。

随着银行改革的逐步深入, 国家信用不再是金融信用的落脚点。然而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在打破了计划经济下高度集中统一的信用制度与体系的同时却一直没有建立起符合市场规范的金融信用体系,造成了金融市场上信用关系的严重扭曲和普遍的道德风险行为。银行业“惜贷”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同时并存的现象说明没有了信用做依托,银行和企业间出现“双输”局面。

2.金融信用缺失的根源

(一)历史沉淀和制度性约束使我国金融信用基础

脆弱、信用观念淡薄。随着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加速,企业逐渐脱离国家的庇护,开始独立面对市场风险。但是,长期以来。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一直都是在国家计划调节经济中生存, 人们的经济活动更是建立在执行和完成计划上。而不以信用原则为基础,可以说大多数国民都对金融信用缺乏认识,信用观念淡薄。虽然有人说我国传统文化中并不缺乏诚信传统, 孔子在两千年前就说过:“民无信不立”,”与朋友变而无信乎”,但是在迈向现代化和市场经济时,传统诚信观念没有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形成纯粹经济学意义上的商业信用制度。无法满足社会各阶层对信用制度和信用资源的有效需求

(二)信用机制和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守信成本离、失信成本

市场主体是“经济人”、“理性人“,他们在市场中做出的一切行为均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因此,如果守信能带来利益, 而失信会遭受损失的话,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守信,反之亦然。但是目前我国社会规范不成熟。法律体系不健全。一方面对失信的惩罚不严厉,另一方面守信的收益不明显,守信的交易成本太高,失信的成本低,收益大。其实,信用不仅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两盖性。目前我国企业在运行中,忽视信用的价值,不会有效利用、创造信用这一商品,增强自身竞争力,反而去摧毁原来就很脆弱的信用市场,只看到失信可以给他们带来短期“利润“。而忽略了长期利益。我们的法律制度没有将前一次的信用和以后每次的交易(得益)联系起来,产生某种因果关系。因此失信的人不必支付高昂的代价,其他人看到失信的好处,自然而然地在利益驱动下也开始放弃守信。

(三)信息不对称

在金融交易活动中,金融机构获得的信息往往是不充分的,不对称的,并且获取信息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更重要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获取客户信息的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这不仅表现在获取决定贷款信息时, 还表现在贷款获取后监督贷款人行为时。随着金融投资渠道多元化,投资工具不断创新,企业和个人的资产资源开始得到多种利用,但是由于金融体系中的分业管理和分业经营的现状, 不同投资方式的受理具有较大的限制,造成了金融信息的分割。金融机构面对成千上万的交易对手,难以收集交易对手的有效信息,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急需沟通金融机构与企业、个人之间的桥梁—金融信用的发展和完善。

3.我国金融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

1.信贷市场上的信用缺失

中国经济是典型的以银行为基础的经济,长期以来信贷融资在社会融资的80%以上。由于我国的银行管理体制以及企业自身经营的原因,企业并不讲信用,它们从银行贷到款后,长期不还或少还。特别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借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更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企业的失信形成的庞大的不良资产已给我国银行业的健康运行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它直接造成银行的资产萎缩,自身经营出现困难,并暗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为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信用经济成了“赖帐经济’ 因为三角账和现金交易,增加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有人测算,全国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总额要占信贷资产总额的20%以上,也就是说,按目前金融机构9万亿元贷款存量总额测算,大约1.8万亿元左右存在质量问题。

2.票据市场的信用缺失

金融票据主要是指依托银行信用,服务于市场交易的商业票据。当前我国票据市场上的失信表现为票据欺诈。据报道2000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的伪造金融票据、违法票据承兑的犯罪案件就达7000多起,涉案金额达52多亿元。票据的欺诈直接导致企业对商业票据的不信任,商业票据在企业问难以推行,各企业要求用现款进行交易和结算。这样,原本十分紧张的资金的利用效率大大降低,从而间接地导致企业急需的资金更加紧张。这种票据上的信用的缺失,必然带来企业融资困难以及资金利用率低下,从而制约着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3.资本市场的信用缺失

中国资本市场信用缺失的最突出表现就是上市公司面临严重的信用危机,或说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从2001年以来,中国证券市场上的造假行为可谓层出不穷,从琼民源开始到重庆红光、亿安科技、大庆联谊及银广夏和新近的麦科特、蓝田股份等等,它们采取虚增利润,编造有关信息,隐瞒重大事项,以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这些做法违反了《证券法》和其它法规的规定,破坏了资本市场的信誉,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

4.金融信用缺失的危害

1.银行信贷资产恶化,加大金融风险信用恶化的直接银行资产的恶化。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银行业务的发展也随之加快,但银行资产质量不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提高,而是背道而驰。“站着放款,跪着收款”、“放款是老子,收款是孙子”,是银行员工的普通感叹。为了收款,银行使尽了各种的手段,但前清后欠,正常贷款转成不良贷款现象仍大量存在,不良贷款居高不下成为银行开展业务、提高经营效益的第一大障碍

2.金融交易成本增多,严重阻碍了银行业的稳健经营和发展信用缺失加大了金融交易成本,银行在发放贷款前要投入大量精力进行企业信用调查、评估,并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来评定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从而加大了银行的贷款成本,也可能由于时间关系失去了和一些优势企业的合作机会。同时在信用不足的情况下,银行的拍卖费、资产评估费等用于处置资产的成本增加,再加上贷款流动性较差,从而导致经营成本增加,银行效益下降。

3.阻碍了金融产品的创新,信用缺失直接影响了支票、商业汇票等转账结算工具的推广。信用是支付结算工具的基础,信用下降使结算工具功能紊乱,结算方式倒退,结算创新难以推行,最终使信用支付工具的使用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影响了交易效率,阻碍经济的发展。

4.资源配置失衡,阻碍经济的发展。在信用恶化的条件下,资金流动受阻,无法按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优化配置 资金作为经济活动中最具活力的要素,其配置方式具有带动、引导效应,资金配置失衡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失衡,使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不能达到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阻碍了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5.完善我国金融信用的对策

1.金融部门和政府共同构筑信用基础。银行和政府的关系,本身就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双方共同构筑信用基础,既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又能支持经济发展。国际上银行与政府也是合作的关系,最典型和成功的是世行、亚行与各国政府的密切合作。国 外许多政策性银行也是这样,如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它由各州政府参股,资产质量非常高,不良资产率在1%以下,使国家信用得到了充分体现,国家信用深深扎根在各级政府和各个机构上。

2.建立完整、规范的金融征信体系。我国目前适应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信用征信及查询信息体系还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企业的信用记录分散在工商、税务、海关、银行等多个政府部门中,互相垄断,没有向社会开放。这是一种严重的资源浪费,给建立金融信用体系造成了很大障碍。因此,当务之急是把这些由政府各部门掌控的征信信息集中起来,建立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及查询系统,以有效解决社会经济交往中信用信息缺乏和不对称的问题。

3.运用道德与法律的双重武器。进行金融的信用建设信用既有道德的范畴,又有法制的范畴,金融信用的建设需要道德的推动和法制的保障,反过来信用建设又有利于社会道德建设,也有利于减轻法律的压力。因此,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信用建设的重要指针,法治是外在的法律和制度的约束,德治是内在的意识自律,二者缺一不可。一方面要尽快制定、修改、完善金融信用行为法,它包括信用交易前的社会征信法,信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控制法和信用交易完成后的失信惩罚法。另一方面来大力加强金融法制、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4.强化央行外部监管,增强服务功能。首先是加强人民银行的风险监管。要严格完善监管法规规章,尽可能避免制度缺陷。应严把机构的市场准入关,建立一套完善的考核体系,把业务量、成本、经济效益资本金及主要负责人的拟任资格等因素都纳入该体系之中,加强机构的业务监管,建立一种平等的竞争机制,使其在界定的业务范围内合法、稳健经营与发展。其次要继续发挥金融债权联席会议的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恶意逃债行为,坚持系统内贷款企业信用状况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企业信用状况的监督。最后继续加大商业承兑汇票的试点工作,重构良好的银企关系,让更多的企业充分认识到“信用就是财富”,从而真正建立起银企双赢的格局。

金融信用体系的建立,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应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手段,广泛进行信用宣传和教育,造成一种态势和氛围,打击那些失信者、无信者、背信者。同时,推广信用文化,利用一切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使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 获得方便,让失信者受到惩罚。

评论  |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