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流量表
1.资金流量表概述
资金流量表是以全社会资金运动为对象,核算各部门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反映全社会各种资金在各部门间的流量、流向及其相互关系。是反映常住者之间以及常住者和非常住者之间经济交易的矩阵表式。我国资金流量核算将实物交易和金融交易共同纳入核算范围,核算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反映商品流转状况的,称为收入分配部分;另一部分是反映资金流转状况的,称为金融交易部分。
2.资金流量表记录原则
资金流量表采用复式记账原理,对每笔交易都作双重反映。在实物交易方面,一个部门的收入同时是对应部门的支出。收入记录在来源方,支出记录在使用方。在金融交易方面,一个部门金融资产的增加(减少),一般伴随着对应部门负债的增加(减少)。金融资产的增加或减少记录在使用方,负债的增加或减少记录在来源方。这一记录原则使资金流量表上的各种收入、支出和金融流量始终保持收支相等、借贷对应的平衡关系,整张表的上下、左右相互衔接,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平衡系统。各个机构部门发生的各种交易都能得到一致反映,社会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一目了然。
3.资金流量表的内容
我国资金流量表是以联合国1993年版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为模式确定的。指标的概念、定义以及核算原则,总体上采用了SNA的标准,同时又考虑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灵活的处理。整个表式分为“实物交易”和“金融交易”两部分。资金流量表采用标准式矩阵表,行(主栏)设资金流量的交易项目,即反映资金流量的各项指标。列(宾栏)设机构部门,是资金流量核算的主体,每个机构部门下设“使用”与“来源”两栏,分别反映各种资金流量发生的性质,“来源”表示资金的流入,“使用”表示资金的流出。表中每个数据均由所在行列的经济概念所决定。资金流量表宾栏对交易者的分类按国际惯例采用了机构部门分类。机构部门分类是根据机构单位的性质特征进行分类的。资金流量核算对从事经济活动的单位以及它们所进行的经济活动的类型作了科学系统的分类。根据经济活动单位的经济性质,它将经济总体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划分为四个大的机构部门:
住户部门:由所有常住居民住户组成,包括城乡居民和个体工商户。
非金融企业部门:由所有从事非金融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的常住法人企业组成。根据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按行业划分为以下部门: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社会服务业。
金融机构部门:指从事金融中介活动和具有金融性质的保险业务的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各种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机构等。
政府部门:由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级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组成。政府部门从事非营利活动,向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政府部门按行业分为:地质勘探业、水利管理业,房地产管理业,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教育、文艺、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
除以上四个部门外,还设立了一个与非常住单位发生经济往来的部门,即国外部门。在资金流量核算中国外部门反映我国对外经济往来中的收支和借贷关系。
4.资金流量表编制方法
资金流量表分为实物交易和金融交易两大部分,分别由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编制。资金流量表的基本编表方法是:
(1)按照交易的项目和机构部门的类别,逐项、逐部门收集原始资料;
(2)按照国民经济核算的概念和原则对原始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对遗漏或有缺口的数据进行必要的调查或参考有关指标放大推算;对同一交易项目有两种以上资料的进行比较、对照,选取最佳资料;
(3)将分项资料按照各个部门的特点分摊到各个机构部门,并在此基础上得到资金流量表初表;
(4)对资金流量表初表的实物交易部分和金融交易部分进行反复平衡,得到实物交易与金融交易平衡后的资金流量表;
(5)将经过实物交易与金融交易平衡后的资金流量表与国民经济核算的其他部分,如投入产出表、国际收支表、资产负债表进行协调,得到最终的资金流量表。
资金流量表表式:
机构部门 交易项目 | 非金融企业部门 | 金融机构部门 | 政府部门 | 住户部门 | 国内合计 | 国外部门 | 合计 | |||||||
使用 | 来源 | 使用 | 来源 | 使用 | 来源 | 使用 | 来源 | 使用 | 来源 | 使用 | 来源 | 使用 | 来源 | |
一、净出口 二、增加值 三、劳动者报酬 (一)工资及工资性收入 (二)单位社会保险付款 四、生产税净额 (一)生产税 (二)生产补贴(一) 五、财产收入 (一)利息 (二)红利 (三)土地租金 (四)其他 六、初次分配总收入 七、经常转移 (一)收入税 (二)社会保险缴款 (三)社会保险福利 (四)社会补助 (五)其他 八、可支配总收入 九、最终消费 (一)居民消费 (二)政府消费 十、总储蓄 十一、资本转移 (一)投资性补助 (二)其他 十二、资本形成总额 (一)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二)存货增加 十三、其他非金融资产获得减处置 十四、净金融投资 十五、统计误差 |
机构部门 交易项目 | 非金融企业部门 | 金融机构部门 | 政府部门 | 住户部门 | 国内合计 | 国外部门 | 合计 | |||||||
使用 | 来源 | 使用 | 来源 | 使用 | 来源 | 使用 | 来源 | 使用 | 来源 | 使用 | 来源 | 使用 | 来源 | |
一、净金融投资 二、资金运用合计 三、资金来源合计 (一)通货 本币 外币 (二)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住户储蓄存款 财政存款 外汇存款 其他存款 (三)贷款 短期贷款 中长期贷款 财政贷款 外汇贷款 其他贷款 (四)证券 债券 国债 金融债券 中央银行债券 企业债券 股票 (五)保险准备金 (六)结算资金 (七)金融机构往来 (八)准备金 (九)库存现金 (十)中央银行贷款 (十一)其他(净) (十二)国外直接投资 (十三)其他对外债权债务 (十四)储备资产 (十五)国际收支净误差与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