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力平价法
1.什么是购买力平价法
购买力平价法也叫国际比较项目法(ICP),是以国内商品价格同基准国家同种商品价格比率的加权平均值为购买力平价计算的。ICP是由联合国统计局、世界银行等组织主持的一项旨在提供GDP及其组成部分的国际一致价格和物量的跨国比较体系。ICP经历了由双边到多边,再到分区域比较(区域内多边比较,再联合成全球性比较)的发展过程,但其研究的基本思路就是通过价格调查并利用支出法计算的GDP作为基础,测算不同国家货币购买力之间的真实比率(以PPP为货币转换系数),从而取代汇率,把一国的GDP转换成以某一基准货币或国际货币表示的GDP。
2.购买力平价法的产生背景
随着国际间的技术与经济交往的不断扩大和加深。国际间的经济对比越来越广泛和频繁。在对不同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价格水平或收入水平进行比较,或者在对一些国家的价值指标进行汇总时,由于各国币制不同,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对各国的货币进行换算。长期以来.人们一直采用汇率换算法。汇率换算法包括直接汇率法、转换系数法和调整汇率法。以直接汇率法为例,我国1995年汇率为1美元兑换8.33元人民币,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57733亿元人民币,按照这种方法计算,我国1995年按美元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为57733/8.33=6930亿美元。转换系数法和调整汇率法在直接汇率法的基础上作了一些改进。但是,无论是直接汇率法、转换系数法还是调整汇率法,都有十分明显的缺陷,就是汇率很难准确反映不同国家货币购买力的真实比率,从而造成所换算的价值指标偏差较大,甚至严重扭曲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
汇率难以准确反映不同国家货币购买力的真实比率的主要原因是:
(1)汇率及其波动固然与货币购买力或物价水平有关,但它主要是受国际市场上货币购买力和物价水平的影响,而与各国的国内市场状况并无显著关系;
(2)汇率的形成与波动不仅受国际市场状况的影响,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各国经济政策和人们预期的影响。例如,在当今世界上,贸易壁垒和外汇限制比比皆是,特别是一些国家非贸易性官方汇率制度的存在,货币汇率与其实际购买力相去甚远;
(3)国际上的经济往来并不限于商品交易,还包括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国际信贷,国际投资等资本交易,后者的状况对汇率的形成和波动也有很大影响,却不属于货币购买力的范围。由此,汇率的形成只是部分地与货币购买力有关,因而无法准确地反映不同国家货币购买力的实际差别。
既然汇率换算法不能准确地进行国际比较,就需要嗣一种更勾有效的方法来代替汇率换算法,购买力平价法应运而生。从60年代后半期开始,联合国统计司、世界银行、美国宾州大学研究组吸取了多年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购买力平价计算方法。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决定采用购买力平价法逐步开展国际问生产、收入的支出总量的比较,从而揭开了国际比较项目(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Program,ICP)的序幕。所谓购买力平价法,是指在国际比较项目中。通过价格调查并利用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作基础.测算出不同国家货币购买力之间的真实比率,即货币购买力平价(Pur—chasing power parity,PPP)以取代官方汇率。从而顺利实现国际比较的一种方法。尽管购买力平价法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但其理论框架和具体计算方法的科学性已基本获得国际统计界和经济界的认可。
3.购买力平价法的原理
购买力平价法是基于购买力平价理论而提出来的。该理论最早由瑞典经济学家古斯塔夫·卡塞尔(G·Casse1)于1922年提出。卡塞尔在《1914年以后的货币与外汇》一书中,将购买力平价作为一种汇率决定理论。他认为,两国的兑换比率由各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力决定,购买力平价(均衡价格)由两国价格水平的相对比率决定,而价格水平的变换则导致汇率的相应变化。该理论的前提是“一价定律”(Law of onePrice)。
计算购买力平价一般需要下列几个步骤:
1.对支出法GDP确定统一的详细分类
目前,国际比较中采用的分类基本上以SNA为准,仅作局部调整(如将政府消费中用于居民健康、教育、文化服务和社会福利的部分转入居民最终消费中)。将全部最终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居民最终消费支出、社会最终消费支出、固定资产总形成、流动资产增加和净出口五个支出大类,再在每个支出大类中划分小类,共分163个基本分类。其中,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分128类,社会最终消费支出分3类,总资本形成分31类,国际收支差额l类。
2.按上述基本分类搜集基础数据
在各基本分类中确定代表商品和服务项目,并调查、搜集代表商品和服务项目全国的平均价格。在确定代表商品和服务项目时,既要遵循商品同一性、可比性和相同代表性的原则,又要考虑各国的消费习惯和结构。商品的同一性和可比性要求对比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规格、等级型号、包装、材料、没计及销售条件等应基本相同和可比,商品的代表性原则要求所调查的规格品在对比国家或地区之间应有较高的代表性。
3.计算各支出类别和总体的各种指数
这里所说的指数与通常意义上的统计指数有所不同,它们不是对同一事物作动态上的比较,而是揭示事物在空间上的差别。例如,人均GDP指数是指分别按两国名义货币计算的人均GDP比值、国际经济对比中按照所比较对象多少的不同,可以分为“双边对比”和“多边对比”,前者只涉及两个国家,后者涉及多个国家。“舣边对比”和“多边对比”指数的计算方法不同,后者更复杂一些。这里重点介绍“双边对比”指数的计算方法。
4.购买力平价法的意义
购买力平价法可以用于各种类型的国际经济比较.概括起来.购买力平价法有以下作用:
1.评定各国经济的承受能力
除了比较各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总量,把人均名义GDP指数除以货币购买力平价这一价格指数就可得出人均实际GDP指数,它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不同国家经济实力的差别,可以作为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确定贷款项目和会员国缴纳会费的一个重要依据。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的人均GDP也已经成为国际上许多有关综合国力比较方案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指标。如联合国每年公布的人类发展指数所据以计算的三大项指标之一,就是按购买力平价方法计算的人均GDP。
2、把货币的实际购买力与汇率进行对比,可以判断一冲货币币值是否高估或低估.为制定正确的汇率政策提供依据
一个国家的货币币值的高估或低估,都会对这个国家的经济运行产生明显影响。如果这个国家原先正好处于充分就业状态,货币定值过高,会使净出口减少,从而使就业量和国民生产总值以乘数的方式下降,造成经济萧条。不仅如此,货币定值过高不会一直持续下去,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定值过高造成的气泡最终会爆炸,产生经济动荡。如果这个国家原先就处于萧条状态,币值高估会加剧萧条,失业的问题更加严重,加剧经济动荡。当经济原先处于充分就业状态时,币值过低将导致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使通货膨张卒上升,也就是说在从国外“进口通货膨胀”。因此,借助于购买力平价可以准确判断本国货币的汇率水平,这对于制定正确的汇率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比较不同国家的价格水平、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
通过计算人均实际GDP指数、人均实际收入指数、人均实际支出指数等人均数量指数,可以较为科学、准确地评判不同国家价格水平的差异,从而为确定不同国家居民的生活水平提供依据;为正确核算国际收支和资产,核算国外投资的实际价值,进行国际投资提供决策服务。
5.购买力平价法在我国的应用情况
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86年至今,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我国的经济迅速稳定增长,因此吸引了国际组织和各国的经济学家们对我国的的经济规模进行了估算。1992年世界银行的首席经济学家劳伦斯·萨默斯提出,按PPP计算的中国的经济规模相当于美国的45%;1994年美国正式提出,中国不是发展中国家的官方立场,这一声明使我国终未能在关税和贸易总协定转变成为WTO之前人关;2002年世界银行公布,按PPP测算我国的经济总量为57320亿美元,位居世界的第2位,仅次于美国等等。这些中国强国舆论使我们意识到一点,就是要理解和研究国际比较的方法,正确估计我国的经济指标,认清我国的实际国情,不要处于一个被研究被夸大的被动局面。
由于PPP计算很麻烦,要把GDP细分类,每个细目包括的商品品种又有多种,这就需要耗费很大的人力物力。在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下,经过有关地区统计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以及我们广大ICP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己完成了3次ICP试点性调查任务。这项工作开始首先选择了广东与上海,分别与香港和日本进行双边比较,来测算PPP;然后,增加了北京、重庆、哈尔滨、武汉、西安5个城市,扩大到7个城市进行国际比较;最后又增加为11个城市。这三次的比较工作,至少在三个方面成绩很突出:
一是终于有了我们自己测算的国际比较结果,使我们对按PPP法来测算的GDP及其在国际上位次变化,做到了心中有数,并及时地报送给国家的有关部门,为宏观政策提供参考;
二是初步掌握了国际比较方法,越来越多地参与了ICP的国际事务工作,我国的国家统计局已成为世界银行和亚行ICP执行委员会成员。由于我国的经济实力比过去强大了,于是越来越成为国际比较事务中各方关注的焦点,如果缺乏中国的参与,ICP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三是培养了一批ICP的人才。通过从事这项工作,对什么是ICP,如何组织调查,如何调整各种参数,如何协调各种关系,如何选择比较对象,都初步地积累了一些经验,有了一批骨干力量。
可见通过多年来的努力和辛勤耕耘,PPP法在我国的应用效果还是很显著的,队伍在不断扩大,试点城市也在不断增加。而且按PPP法测算的结果也逐步得到国家宏观决策者的重视,在经济政治的决策时予以考虑。
6.购买力平价法的局限性
尽管如此,由于受购买力平价法的前提条件的制约,我们目前对其的应用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1.购买力平价法会高估发展中国家的货币购买力
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对外开放程度相对较低,以建筑产品、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的非贸易品占相当大的比重。而且,这些非贸易品质量较差,其价格相应也低于国际价格。如果将这部分非贸易品与国际市场上质优价高的商品服务相比较,必然会高估发展中国家的货币购买力,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政府对教育、医疗、房租、工资等项目给以不同程度的补贴,价格机制不甚完善,价格扭曲较为严重,有相当一部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偏低。这样也会造成发展中国家的货币购买力的高估。
2.规格品的代表性难以保证
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存在较大的差别,不同国家间的产品质量差异很大,要在各国选取绝对相同的货物和服务几乎是不可能的,并且产品的代表性也很难保证,对于一国来说具有代表性的产品,对于其他国家则不一定具有代表性。
3.权数确定受发达国家的影响
在整个世界的经济中,发达国家拥有全部经济总量中的绝大部分,处于主导地位,只要比较中将价值指标作为计算权数的基础,发达国家的影响就不可避免。尽管ICP为消除发达国家对权数的影响已经做了很多努力,但发达国家在权数确定中依然起着决定作用。
4.价格资料的收集和处理具有相当的灵活性
对于价格资料的收集,不可能对各国作出严格统一的规定。由于各国缺乏统一的原则,这就使各国平均价格的计算具有很大灵活性,如样本城市和平均方法的选择都有很大的调整余地。一个国家可以从某种目的出发,人为地拉高或调低该国的平均价格,这就使ICP处于一种两难境地:如果将比较结果用于政策目的,各国将产生“修正”数据的倾向,而如果仅用于研究目的,各国对之的兴趣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