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评标
1.详细评标的概述[1]
在完成初步评标以后,下一步就进入详细评定和比较阶段,只有在初评中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投标,才有资格进入详细评定和比较阶段。具体的评标方法取决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并按评标价的高低,由低到高,评定出各投标的排列次序。在评标时,当出现最低评标价远远高于标底或缺乏竞争性等情况时,应废除全部投标。
2.详细评标的内容[2]
评标委员会对选出的几家投标书还应进一步进行审查,对投标书要点逐一研究、摘录。对投标书中不恰当、不明确的地方及可能存在错误、疑问的标价,要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特别是对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要分别写出澄清要点。对须澄清的问题,先约定时间与投标人口头交换意见,然后由投标人指派的代表签字或单位盖章后送交书面的澄清材料,作为终评的依据。但如前所述,这种澄清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详细评标的分类
一般情况下,详细评标分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两个方面,当然,也不排除评审资质信誉及售后服务等方面。
(1)商务评审主要考察成本、财务及经济方面的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① 投标报价的可靠性;
② 报价结构或分项报价的合理性;
④ 优惠条件,如商业折扣等。
(2)技术评审主要考察投标人的技术实力、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及项目的实施能力等方面的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① 对招标文件中质量、技术说明或要求(包括图纸)的理解深度及响应程度;
② 进度计划或交货期限的有效性、科学性及严谨性;
③ 项目实施能力、经验及质量的控制与保障措施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包括分包单位);在技术方面建议的可行性和有效(效益)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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