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财政体系
1.什么是社会主义财政体系[1]
社会主义财政体系又称社会主义财政范围,是指社会主义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由财政筹集、供应资金的各个环节及其统一体,也是社会主义财政的外延或范围。
2.社会主义财政体系的内容
社会主义财政体系是由以社会主义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这一本质来决定的,凡以社会主义国家为主体分配关系这一本质涉及的范围,部属社会主义财政的体系或范围。例如过去银行是财政的钱袋子,银行存贷之差由财政节余弥补,银行亏损由财政补贴,实际上是财政亏损,因而银行属于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属财政范围。现在银行自负盈亏,它像一般企业那样向国家纳税,国家系对一般企业一样对它进行管理征收,不负责它的盈亏,因而银行不属于财政范围或体系,我国财政体系由国家预算,预算外资金、国家信用和国有企业财务四个环节组成。这一体系构成的四个环节,将来随改革深入可能有所改变[1]。
一、国家预算
国家预算是经法定程序编制和审批的国家对集中性财政资金进行统筹分配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以收支一览表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地位的文件,是国家财政实现计划管理的工具。国家预算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编制,我国采用“二上二下”制的编制程序。国家预算在编制完成,经国务院审查同意以后,要由国务院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全国人民代表会议审查批准,审查批准后的国家预算即成为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国家预算在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作为预算执行的机关负责组织国家预算的执行。财政部门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国家预算的具体执行。
国家预算又是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这是从国家预算同综合财政信贷计划以及整个国民经济计划的关系讲的。综合财政信贷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资金方面的综合反映,国家预算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综合财政信贷计划包括国家预算收支、预算外收支、银行信贷收支、企业财务收支等计划。国家预算是综合财政信贷计划的中心环节,这是因为国民收入的相当大部分是通过国家预算集中进行分配的。在社会主义财政体系中,国家预算处于主导环节。这是因为国家预算是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国家预算的计划安排反映着国家的施政方针、社会经济政策、国家的活动方向和范围,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预算还反映着社会主义的主要财政分配关系,它包括中央和地方之间、国家和群众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预算外资金
所谓预算外资金,是指在国家预算以外,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自收自支、自行管理的资金。它是社会主义财政体系的主要组成环节。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情况干差万别,为了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给予其一定的财权和财力,以便因时因地制宜地解决一些问题。预算外资金的涉及面广,项目繁多,零星分散,具有分散性、自主性、专用性的特点。国家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为保证国家预算内收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标准、范围和用途进行,不能随意提高收费标准,更不能胡花乱用,否则,就会挖走预算内资金,造成资金分散,影响整个经济的宏观调节。
随着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的改革,地方主权扩大,企业的经营权进一步到位,预算外资金迅速扩大,预算外资金占财政资金的比重由“一五”时期的10%上升到现在的90%左右。预算外资金在财政体系中的地位越显重要,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也日益增强。在继续发挥预算外资金在满足地方、部门、单位的特殊性资金需要的同时,必须加强管理,接受财政部门监督,以免冲击计划、冲击市场,对经济运行产生不良的影响。
三、国家税收
税收就是国家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椒卧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国家税收是社会主义财政体系的重要环节。税收是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之一,在积累资金和调节经济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在,税收占整个国家预算收入的比重在90%.以上。以后,随着税利分流、财产关系的明确,税收占整个国家预算收入的比重将有所下降。
四、国家信用
又称国家财政信用,是指国家直接以债务人的身份,采取信用方式筹集财政资金的行为。国家信用在社会主义财政体系中属调剂环节。国家信用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公债、国外借款、财政性信贷及支农周转金等。国家信用作为筹集建设资金的一种手段,对于克服财政困难,平衡财政收支,保证国家建设的资金需要起着重要的作用。建国初期,为克服财政经济困难,缓解严重的通货膨胀,于1950年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年发行经济建设公债。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在国内用发行国库券、保值公债等方法筹措财政资金,同时也向国外借款,尽量利用外资,以加快我国的经济建设步伐。实践证明,以国家信用筹措财政资金,只要数量得当,使用合理,对加快我国的经济建设,缓解财政困难,抑制通货膨胀等都有着积极作用。
五、国营企业财务
国营企业财务是国营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反映企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的资金运动。它是社会主义财政体系的基础。国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也是国家财政分配的物质基础。国家财政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国营企业的税收交纳和利润的上缴。近几年,随着各种经济成份的日益发展和扩大,财政来自于国营企业的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仍然是财政分配的基础。国营企业财务反映的是企业生产过程的资金运动,而不仅仅是分配。因此,并非整个国营企业财务都属于财政体系,纳入社会主义财政体系的主要是国家财政和国营企业之间的缴拔款关系。即国营企业在实现销售收入以后,按规定向国家财政上交税金和利润;同时国家财政又根据国营企业的资金需求情况,通过财政拔款或银行贷款等形式满足国营企业对基本建设资金、挖潜改造资金以及流动资金的需要。在新的财会制度实施以后,还从税后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以满足企业发展、集体福利等的资金需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