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概述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内容所进行的分阶段的具体安排。它分为长期计划(一般为10年或10年以上)、中期计划(一般为5年)和短期限计划(又称年度计划)。
1982年,根据国家计委规定,把国民经济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既包括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也包括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依据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体现党和国家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一定时期内的政治经济任务,在实事求是和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制订的。反映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规定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效益,是指导国民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就必须依法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为此,必须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切实履行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认真做好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这项工作。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也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做好这项工作,可以在经济工作中更好地发扬民主,有利于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政策措施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人大代表在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时,可以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判断宏观形势
做好计划审查批准工作,首先要对宏观形势作出正确的判断,这是做好审查工作的关键。判断宏观经济形势,要分析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关系,观察经济增长、就业、物价、投资和消费、贸易和国际收支等指标是否在合理区间,评价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效果,找准主要的矛盾和问题。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目标,为解决主要的经济问题和矛盾,每年的宏观经济政策一般都贯穿着一条主线,这条主线就是审查的重点。这条主线正确与否、是否可行,代表应从全国大局出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加以判断。宏观经济政策及其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每年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较多,但或多或少会有所区别。总的来说,宏观经济政策既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也要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如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经济出现了需求过热、通货膨胀和经济秩序混乱现象,针对这种现象,中央果断采取深化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措施,重点是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和整顿金融秩序。又如1997年下半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加上国内供求形势发生变化,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逐步显现,中央及时地作出扩大内需的重大决策,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扩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国家计划体现了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也体现了宏观调控的取向和重要内容。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长远规划草案的审查,要着眼于长远,进一步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
(二)审查计划的指导思想
审查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目前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来把握: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小康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稳定的基础,稳定则是推进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必要前提和环境。必须在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妥善解决因利益调整而产生的各种社会矛盾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使经济发展获得强大而持久的动力,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良性循环。
3.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经济生活中的矛盾千头万绪,但归根结底都与发展相关。当前要采取措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以满足人口增长、就业增加和人民生活改善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避免因速度过快导致供求总量失衡,引发通货膨胀,或社会需求不足制约经济发展,导致出现通货紧缩趋势。总的来说,就是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并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实现速度和效益的统一。
4.在保持经济总量大体平衡的同时,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和升级。既要发展传统产业,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又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既要积极稳妥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又要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特别是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既要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又要鼓励东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和中部地区尽快崛起。
5.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更要坚持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在更大范围和更广领域里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国际竞争力,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
6.逐步调整行政手段的运用。更多地采取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的经济、法律手段,更多地发挥经济杠杆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
7.灵活运用经济政策。根据不断变化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注意把握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和时机,增强政策的预见性。
(三)审查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和手段
1.审查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否适宜。从2003年开始,尽管计划中还有许多宏观调控目标,但经济增长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率和进出口增长率被突出出来,称为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
(1)关于经济增长率。我国的实践证明,经济增长速度低了不行,经济增长潜力不能充分发挥,综合国力难以增强,也不利于缩小同国外的差距;高了也不行,农业、交通、能源、原材料供给难以承受。
(2)关于失业率。我国面临人口增加和新的就业高峰的压力,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增加就业,保持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基本稳定,是一项重要任务。应当看到,完全解决失业问题,使失业率达到零是办不到的,即使工作机会和想要工作的人数完全平衡,也会有失业的。因此,要确定一个准确的目标,把失业率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
(3)关于物价上涨率。目前,计划中列入的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国内外的实践证明,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都十分有害。要根据我国的经验,确定物价上涨的合理区间,把物价波动限制在比较小的幅度内。
(4)关于外贸增长率。外贸是国际收支的基础之一。我国的外贸已经保持了多年的盈余,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其实,即使外贸出现逆差,也不一定是坏事,因为这意味着我国得到了更多的外国商品。当然,不能持续时间过长,因为承受逆差的能力总有一天会耗尽。
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四项目标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是根据我国经济运行和经济体制的实际,围绕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提高经济整体素质的要求提出来的,是近几年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践经验的总结,构成了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总体要求。
同时,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之间也存在着矛盾。例如,稳定物价与充分就业之间就存在着矛盾。失业人数过多,需要采取扩大信用的办法,增加投资,刺激需求,从而可以增加就业人数。但是,信用扩大了,货币供应量增加了,需求增长了,容易导致物价上涨,加剧通货膨胀。因此,必须把握好宏观调控主要预期目标的数量界限。只要把握好宏观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其他宏观调控目标就不会出现大的偏差。
2.审查宏观调控的手段和措施是否可行。我国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措施等多方面。但最主要的是计划、财政、金融这三个方面。这三者被我国经济界称作宏观调控的三大支柱。
(1)关于计划手段。计划与市场都是资源配置、经济调节的手段。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和主要手段。产业政策是计划手段的重要内容。产业政策是一国政府为了加强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而制定的产业发展序列(包括规定重点扶持、限制发展、限期淘汰的产业和产品)以及相应的经济政策。从总体上说,产业政策是调节总供给的政策,也是中长期发展政策。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借鉴日本、韩国成功地运用产业政策的经验,开展制定产业政策的工作。
(2)关于财政手段。财政手段发挥调控作用主要是通过预算和税收,也就是通过对社会资金和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来协调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影响经济运行。财政手段的主要作用是调节供求总量、供求结构、收入分配、货币金融和地区差别。
(3)关于金融货币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调控已从实物调控转向价值调控,货币政策必然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宏观调控中,虽然不可低估财政政策的作用,但货币政策的作用已越发显示出来。货币手段的显著特点:一是全面性。货币调控可以渗透到经济的各个角落,其影响是全面的。二是灵活性。中央银行可以随时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调节,灵活性强,收效快。三是稳定性。货币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各个利益主体均要主动适应其影响,不致产生剧烈的波动。
在预期目标确定后,要重点审查为实现预期目标采取的措施是否恰当,是否得力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