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理货签证

百科 > 船舶运输 > 理货签证

1.什么是理货签证

  船舶装卸货物后,船长大副须在有关的理货单证上签字,视为完成了货物的交付接受任务,理货公司为船方办理完货物交接手续,称为签证

  通常讲的理货签证是指船长或大副签认进口货物的溢短单、残损单和出口货物装货单,以及进出口货物的理货证明书。船方签证是承运人托运人履行义务和责任,是船方对理货工作的确认和信任,是划分承托运双方责任的依据和证明。为此,要求对待签证必须持慎重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理货签证的要求

  1、对待签证要持慎重态度,提请签字的理货单证要真实、准确

  2、办理签证要严肃认真,发生意见分歧时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

  3、签证后的理货单证要有效。

3.理货签证的相关问题处理

  外包装残损的进口商品,在残损鉴定时,发现实际残损数量与理货签证不符,一般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实际残损数量少于理货签证数量的,应按实际残损数量检验和对外出证。

  2、实际残损数量大于理货签证数量的,应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客观分析,逻辑推理,若能证明确属理货对外签证不足的,应按实际残损数量检验出证。

  3、实际残损数量大于理货签证数量的,经鉴定员调查,超出部分系卸离大轮后某环节扩大的,出证时应将这两类不同原因,在不同责任段内发生残损的货物分开,出两份证书,一份按理货签证数量出证,索赔对象为承运人或保险人,另一份以超出部分数量出证,索赔对象应为卸载后对扩大残损负责的某环节,倘若申请人能和该责任方协商理赔,也可根据申请人意愿,对超出部分不另出证书。

评论  |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