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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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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告监督管理概念

广告监督管理是指国家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国家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2.广告监督管理的内容[1]

广告监督管理的内容。概括说,就是通过立法和行政执法,对广告主体和广告活动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具体说,广告监管的内容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

(1)广告经营者资质标准的管理

广告业是一个知识密集、人才密集、技术密集的高新技术产业,专业性较强,不同的经营项目,要求不同的技术、设备、人才条件。如综合性的广告公司应当具有较强的市场调查营销策划广告创意广告设计、制怍、代理和发布等一系列服务条件;设计、制作企业要突出对设备和技术力量的要求;专门从事广告发布业务必须有媒介手段。保证广告经营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是广告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把广告经营者分为七种类型,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资质标准。

(2)各类广告发布标准的管理

广告发布标准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必须遵守的准则。制定、解释、修改广告发布标准是广告监督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青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广告审查标准,食品、房地产广告发布标准,(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十余个涉及广告发布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3)广告主的管理

广告主是广告信息的发出者和广告活动主体,是广告监管的基础和起点。对广告主的管理,主要是引导广告主进行合法、有效的宣传;保护广告主在广告宣传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广告宣传中的违法行为。

(4)广告内容审查管理

根据广告管理法规的规定,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负有在广告发布前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的义务。监督检查他们是否履行了法定的审查义务是广告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5)广告经营行为的管理

广告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广告经营行为必须遵守市场规则,对广告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具体体现,在广告监督管理中占重要地位。

(6)户外广告、店堂广告、印刷品广告的管理

户外、店堂、印刷品广告的管理包括发布标准和经营规范。发布上述广告,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登记。

(7)进出口广告的管理

依法确定申请经营进出口广告业务单位的主体资格,监督检查国外广告主在中国境内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开展广告宣传活动;监督检查我国企业出口广告宣传是否有损中国国家主权和利益等。

(8)其他广告活动的管理

包括对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的审批,涉外留学、劳务输出及移民等内容广告的审查批准。

(9)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依照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广告活动主体违反广告管理法规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并对不服下一级广告监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申请,依法审议,作出裁决。

3.广告监督管理的对象[1]

广告监督管理的对象是广告活动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以及其在广告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广告内容和广告活动。广告内容是指广告主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媒介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传递的信息。广告活动是指广告活动主体之间为了达到推销某种产品或服务的目的,产生的广告委托、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等一系列行为。对广告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的目的是为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管的目的是为建立依法经营的市场秩序。

4.广告监督管理特点[2]

第一,广告监督管理必须依法进行。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这是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在广告监督管理中的一个具体体现。

第二,广告监督管理具有强制性。广告监督管理体现的是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意志,并由法律、行政法规保证实施,广告活动的主体必须接受广告监督管理。

第三,广告监督管理具有综合性。广告监督管理并不局限于广告活动的某一个方面,而是贯彻于广告活动的全过程,不但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要接受广告的监督管理,广告的内容等也必须接受广告的监督管理。

5.广告监督管理的法律体系[3]

广告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广告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为基本法,包括主要法规、相关法律、行业规章、政策性文件等的广告法律体系。

《广告法》是广告法律体系的“母法”,是其他广告法规、规章的立法依据。

《广告管理条例》和《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对《广告法》起补充作用,是主要的广告法规。

相关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广告犯罪的条款。

==广告监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和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工作方法,加强对广告市场的规范,对广告市场主体和广告活动进行行政监督与执法。

(一)建立健全广告法制体系,使广告监管工作法制化

如前所述,法制化是广告监督管理的一个突出特点。现已形成的广告法制体系,是广告监督管理的基础,随着广告市场、广告活动内容和形式的不断发展,广告立法工作也要不断完善。

(二)建立规范广告市场的基本制度。使广告监管工作刳度化

1、建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制度,明确外商投资我国广告业的政策、立项标准和审批程序。

2、建立广告服务收费备案制度,对广告服务收费实行备案监督管理。指导广告市场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

3、建立广告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认证制度。规范和提高广告从业人员资质。

4、建立由有关行政部门对药品等四种特殊商品广告在发布前审查的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广告审查办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工作,解决审查中的问题。

5、建立广告经营和广告发布单位广告审查员管理制度,统一广告审查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资格标准,规范广告审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为有效防止违法广告设立前置审查程序。

6、建立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登记管理制度。发布上述广告,要向广告监管机关登记备案,以对其广告内容实行有效的监管。

7、建立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制度,对广告经营和广告发布者的专业资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广告市场主体行为。

8、建立广告监测工作制度。对广告发布行为实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广告。

(三)加强广告业精神文明建设。使广告监管工作全面化

为充分发挥广告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从1996开始,已连续三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公益广告活动。公益广告活动在向社会传播精神文明的同时,也促进了广告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开展清理广告不良文化倾向的专项检查。对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干扰正常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广告予以制止和查处,净化广告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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