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
1.年数总和法概述
年数总和法又称折旧年限积数法、年数比率法、级数递减法或年限合计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
加速折旧法,是一种使用前期提取折旧较多,固定资产成本在使用年限内尽早得到价值补偿的折旧方法。我国现行财会制度规定允许使用的加速折旧法主要有两种:即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2.年数总和法计算公式
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其折旧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
×100% |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
12 |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3.使用年数总和法例题
例:丁企业在2002年3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该资产原值为30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要求计算出2002年和2003年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解题思路: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需要考虑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同时要注意折旧的年限一年与会计期间一年并不相同。
该固定资产在2002年3月购入,固定资产增加的当月不计提折旧,从第二个月开始计提折旧,因此2002年计提折旧的期间是4月到12月,共9个月。
2002年计提的折旧额为:300×(1-5%)×5/15×9/12=71.25(万元)
2003年计提的折旧额中(1-3月份)属于是折旧年限第一年的,(9-12月份)属于是折旧年限第二年的,因此对于2003年的折旧额计算应当分段计算:
1-3月份计提折旧额:300×(1-5%)×5/15×3/12=23.75万元。
4-12月份计提折旧额:300×(1-5%)×4/15×9/12=57万元。
2003年计提折旧额为:23.75+57=80.75万元。
4.使用年数总和法的注意事项
1.在计算时需要考虑净残值;
2.同时在计算时也需要注意题目是如何提问的,在会计处理中的“一年”计提的折旧是否等同于折旧期限中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