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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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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国际保险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从事国际保险交易活动的场所.即国际保险市场作为一个常用的经济范畴,是在国际范围内办理各种保险产品的交易以及处理各种与之相关事宜的活动场所。广义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全球保险供给和保险需求的总和,或是各种国际保险交易活动的总和,包括各国保险市场及其延伸。

2.国际保险市场的特征[1]

国际保险市场的特征是由国际保险市场的交易对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国际保险市场的交易对象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商品——保险经济保障。因此,国际保险市场表现出其独有特征。

(一)国际保险市场是多元化市场

所谓多元化,是指多种独立而不相依存的实体现象。多元化现象主要表现为市场多元化、主体多元化和产品多元化,即各个国家的保险市场独立存在、自主管理,不允许市场外部势力的干涉。地区性的保险市场,各自按既定的规程运作,某一保险产品的市场,经过多年的业务习惯,已自成规律。各国的保险市场,不管其市场类型如何,各公司独立存在、独立经营。各市场的保险产品虽具有趋同性,但总是按照发源国的法律秩序存在于市场,依照国际习惯解决争端。国际保险市场处处都显示出多元化市场的特征。

(二)国际保险市场是直接的风险市场

这里的直接风险市场是就交易对象与风险的关系而言的。尽管任何市场都存在风险,交易双方都可能因市场风险的存在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但是一般的商品市场所交易的对象,其本身并不与风险联系,而保险企业的经营对象就是风险,保险市场所交易的对象是保险经济保障,即对投保人转嫁于保险人的各类风险提供保险经济保障,所以本身就直接与风险相关联。保险商品的交易过程,本质上就是保险人聚集与分散风险的过程。风险的客观存在和发展是保险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三)国际保险市场是依附性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的依附性,是指国际保险市场的存在、运营、发展和壮大对于经济、贸易、金融的发展状况、货币和资本市场发达程度的依赖以及对各国法制和国际法律秩序的依赖。可以说,没有上述各个方面首先发展到一定水平作为前提,国际保险市场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其依附性还表现在各国保险市场对国际保险市场,特别是再保险市场的相互依赖。当然,由于国际保险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经济、贸易、金融的发展以及法律秩序的健全。国际保险市场与它们之间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没有国际保险市场的大环境,各国市场较难很快地发展起来。反之亦然。

(四)国际保险市场是不平衡性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是:在世界范围内、地区范围内及市场范围内的不同国家之间,某一国家内不同地区之间、不同保险公司之间、不同保险产品之间、甚至不同市场的相同保险产品之间,存在着不平衡,包括保险供需状况不平衡、保险产品价格不平衡、经营管理水平不平衡以及保险业发展速度不平衡等。

瑞士再保险公司《Sigma》杂志2000年第9期统计资料显示,1999年全世界保费收人为23240.25亿美元,其中寿险保费收人为14123。57亿美元,占全部保费收入的肋.8%,比上年增长6.9%;非寿险保费收人为9116.68亿美元,占全部保费收人的39.2%,比上年增长1.2%;1999年全世界保费收入比1998年增长4.5%。

但是世界各地区的保险增长速度悬殊较大。欧洲创造了全球保险最快的增长速度,达到了10.7%;非洲次之,达到了5.4%;美洲加勒比海地区再次之,为5.2%;北美达到了5.1%,均超过平均水平;而亚洲则整体上呈现负增长,其中日本为-4.9%,南亚和东亚2.6%,中东和中亚为4.4%,均低于平均水平。从整体上看,发达国家保险发展速度放缓,主要原因是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滞缓,保险市场趋于饱和,承保能力过剩,放宽限制,价格竞争加剧,保费增长受阻。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增长速度加快,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上升阶段,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很大。另外发展中国家的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在世界保费收人中发达国家占据了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从保险密度来看,瑞士居世界第一位,人均保费支出4642.7美元;日本居第二位,为3908.9美元;英国居第三位,为3244.3美元。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人均保费支出在1000美元以上,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在100美元以下,中国位于第73位,人均保费支出只有13.3美元。从保险深度来看,南非名列榜首,保险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6.54%;英国次之,为13.35%;瑞土居第三,为12.84%。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保险深度在5%以上,而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在1%-2%之间,中国排名第58位,为1.63%。

3.国际保险市场的主要作用[2]

现代世界经济发展表明,国际保险市场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尤其是贸易活动的风险防范和管理的重要市场。

1.国际贸易活动可以借助保险这一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技术来对自身的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一般而言,外国直接投资的增长总是要大于世界贸易增长,这已被近些年的经济贸易发展的实践所证实。资本项目经常项目范围的扩大、投资与经营方式的多样化,使各个经济主体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风险造成的损失更加严重。这使得传统的保险产品和技术已不能满足国际经济活动中风险管理需要。国际保险业正采用越来越多非传统的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方式,以适应和改善这些错综复杂的国际商务风险环境,例如自保、成立自保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巨灾风险证券化等。

2.金融一体化也可以借助保险这一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技术来对自身的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企业的融合以持续和迅猛的势头进行着,融合的标志是大的金融机构之间的产品、业务等方面的整合。金融市场全球化的发展、层出不穷的金融工具和信息技术的革命性发展,可以使企业利用自己潜在的专家与信息技术优势实现产品谱的交叉销售,更好地满足日益丰富的消费者需求;然而不同性质的金融活动又会使金融控股公司面临更多的不同类型的潜在风险。金融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业务风险由于业务领域的不同,而使其在性质和内容上表现出很大的差异。保险是通过资源的跨期转移的方式来对由于不确定性环境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经济活动。因此,金融一体化的结果,使跨国金融机构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优质的金融服务,并借助保险这一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技术来对自身的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

4.国际保险市场结构[2]

(一)国际保险市场构成要素

国际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包括国际保险市场的主体、国际保险市场的客体和国际保险市场的价格三部分。

1.国际保险市场的主体。国际保险市场的主体是指国际保险市场上交易活动的参与者,它包括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供给方、需求方和中介方。

2.国际保险市场的客体。国际保险市场的客体是指保险市场上供求双方具体交易的对象,由于保险是为了在风险损失发生时给予补偿的经济活动,因此在保险市场上交易的客体是保险经济保障。

3.国际保险市场的价格。一般而言,国际保险市场的价格是由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供求双方所决定的。但是,影响国际保险市场上价格水乎的因素还有很多。当然,国际保险市场上供给的力量通常对于价格水平的影响要更明显一些。

(二)国际保险市场的管理者

1.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世界各国专门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是国际保险市场的主要管理者。虽然国际保险市场是跨国界的,但参与国际保险交易的双方或中介人都分属于不同的国家,要接受所在国政府以及相关法律的监管和约束。况且作为国际性的保险业务交换不仅要获得准许,而且还受制于保险本身内在运行规律的要求。其实,在国际经济贸易的交往中已经形成了不少国际法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诸如《约克一安特卫普共同海损理算规则》、《海牙规则》、《海牙一威斯比规则》、《汉堡规则》、《海上救助公约》等,它们都得到了国际保险界的认同,为维持国际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2.行业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保险行业自律组织、保险人协会、同业公会、经纪人协会等在加强国际保险市场管理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综观世界各国,凡市场经济发达、保险业发展较快的国家通常都建立自律机构,而且自律组织的管理也更为先进和完善,一般都能及时根据保险市场中出现的问题统一认识,制定标准的费率和条款,建立行业规章,并限制不正当的竞争保证各经营主体在国际保险交易中规范化运作。

(三)业务协调和技术性组织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一些国际性保险组织在加强保险专业技术的研究和指导,组织成员国定期交流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推动国际保险市场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交易行为的规范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国际海上保险联盟。这是著名的国际保险组织,它是按照瑞士法律程序登记注册的全球性的保险组织,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商会建立了紧密的协作关系。国际海上保险联盟组织主要研究海上保险的各种技术问题,以提高海上保险业务技术水平,推进海上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

2.国际信用和投资保险联盟。国际信用和投资保险联盟是从事信用和投资保险业务研究的行业性国际组织,它们专门拟订为各国共同接受的信用保险经营原则和保险条款,并协调各国信用保险的费率和条款,以维护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正常秩序。

3.国际精算协会。国际精算协会是人寿保险精算事务的国际性组织,该协会定期组织会员国进行精算业务经验交流,推动精算业务研究,提高全世界人寿保险精算水平。

4.国际保险法协会。国际保险法协会是研究保险法律的国际性组织,对各国保险法律进行调查和研究,并举办专业研讨会,出版论文集,力求实现国际保险法规的标准化。

5.国际保险市场的类型[3]

按照不同的划分方法,可以把国际保险市场划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型。

(一)按市场交易的风险层次划分

按照市场交易的风险层次,国际保险市场可以划分为国际原保险市场国际再保险市场

1.国际原保险市场

国际原保险市场是指经营直接国际保险业务的保险市场,由经营直接国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及其在国外开办的从事直接国际保险业务的海外分支公司、原保险的投保人和相关的保险中介(如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构成。直接保险业务是通过集合被保险人的保费、组织保险基金来分担被保险人的风险。

2.国际再保险市场

再保险通过保险人分出部分保险业务,达到在全世界或区域性范围内分散保险人风险的目的。国际再保险市场主要由原保险人、再保险人和再保险经纪人构成。原保险人即经营直接国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再保险人既有可能是专业再保险公司和区域性、国际性的再保险集团公司,也可能是经营直接国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专业再保险公司是指专门从事再保险业务的保险人,它们接受来自世界各地的分入业务。再保险集团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组织起来的一个集团,集团内部的成员公司将其承保的直接业务在集团内办理再保险。

(二)按市场交易的保险业务性质划分

按市场交易的保险业务性质,国际保险市场可以划分为国际寿险市场国际非寿险市场

1.国际寿险市场

国际寿险市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和健康保险业务。

2.国际非寿险市场

国际非寿险市场是指除了国际寿险市场以外的国际保险市场,该市场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险业务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和保证保险。

(三)按市场交易的区域划分

按市场交易的区域,国际保险市场可以划分为美洲市场、欧洲市场、亚洲市场、非洲市场和大洋洲市场。

1.美洲市场

该市场由北美市场和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市场构成。其中北美市场主要由美国和加拿大的保险市场组成;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市场主要由巴西、墨西哥、委内瑞拉、阿根廷、哥伦比亚、智利、秘鲁、巴拿马等国的保险市场构成。

美国和加拿大保险业发达,承保能力强大,市场竞争激烈。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市场中,以巴西保险市场最为发达;自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于1992年12月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建立了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后,墨西哥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保险业也得到迅速发展。

2.欧洲市场

该市场由西欧和中欧/东欧国家保险市场构成。地域范围包括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士、比利时、俄罗斯、瑞典、丹麦、挪威、波兰、芬兰等国家。

欧洲是现代保险的发源地,世界上最大的保险集团、再保险中心都聚集在欧洲。其中英周保险市场是世界最源远流长、最具有理论权威的保险市场。该市场业务覆盖面广,业务高度国际化。其对外贸易和海上保险业务在世界上均占有优势,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航空险、海上保险运输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和国际再保险中心。德国拥有世界著名的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如安联保险集团(Allianzgroup)、慕尼黑再保险集团(MunichRegroup)和通用科隆再保险公司(General Re Corporation)等。瑞士是欧洲大陆第二大再保险中心,拥有世界著名的瑞士再保险公司和苏黎世再保险公司。

3.亚洲市场

该市场由日本、韩国、中国、印度、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伊朗、越南、泰国、黎巴嫩、约旦、斯里兰卡等亚洲国家保险市场构成。

在亚洲诸国中,日本的保险业最为发达,其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保险深度均居第一位。其次是韩国、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印度。

4.非洲市场

该市场由南非、摩洛哥、埃及、突尼斯、津巴布韦、肯尼亚、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毛里求斯等非洲国家保险市场构成。该市场中,南非的保费收入、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均为第一。2002年,以上三项指标分别达到196.10亿美元、425.3美元和18.78%(数据来源:《中国保险年鉴2004》)。

5.大洋洲市场

该市场由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其他大洋洲国家的保险市场构成。该市场保费收入在国际市场上所占比例不大,但人均保费是全球最高的。

6.国际保险市场模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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