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破产
1.什么是国家破产[1]
国家破产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财政收入不足以支付其进口商品所必需的外汇,或是它的主权债务大于GDP。主权债务是一个国家以自己的主权为担保,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或者其他国家借的债务。
2.国家破产的内容[2]
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国家从内外货币持有者或金融业者手中筹措资金,成为债务人、国家对债权人所负债务的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履行偿还义务时,对债权人给以决定性或临时性损害的情况,称为国家破产。当债权人是金融资本或特权大商人的场合,债务不履行具有在将来从重课的压迫下解放国民的性质。法国大革命后的国债废弃,俄国革命时的对外债务的废除,均以革命性的国家破产而闻名。在这方面,绝对主义国家的破产,曾经是土地所有者对货币权力斗争的手段。
资本主义国家的债务是以大金融机关为中间人向国民发卖长期公债而归其所有的场合居多,所以对国民持有公债的国家破产有下列两种形式,使国民遭受损害。
首先,所谓“伪装的国家破产”,是在不兑换纸币制度下,因货币贬值而造成的事实上的债务解除或减少,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日本通货膨胀造成的债务不履行是这类的典型例子。
其次,所谓“公然的国家破产”是由于财政、法律、政治上的原因,国家宣布不履行支持义务的情况,有国债偿还期限延长,废弃本金,延期支付利息,用低利强制倒期,实行特别课税等手段。不履行债务,根据国家以不同阶级的公债持有者为对象而有不同性质,有革命的或具有民主主义性质的场合。反之,如果对象是小财产所有者或广大群众也可能具有掠夺的性质。
3.国家破产的严重后果
国家如果破产,政府负债太多,无法偿还,所有的国民都会背上债务,直到有人接手,或者还清为止。最后全体国民都将活在对内和对外的债务中,本国的经济也将面临崩溃的危险。借贷国如果通过此途径来控制破产国家,那么其国家将会变成附属国或者傀儡国,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失去独立的性质,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4.国家破产的解决途径
目前,为预防国家破产还未有太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减少过多的持有外币或是首要措施。
对于已发生国家破产事件的国家而言,借贷显然已经迫在眉睫。冰岛这一人口仅为30万的岛国金融业10多年来超常发展,金融行业与国外大肆开展信贷交易,其他行业企业在欧洲掀起的并购热潮也与金融业发展相辅相成。最后导致冰岛货币大幅贬值,冰岛克朗对欧元汇率缩水3成。冰岛对此曾向其他国家求助,只有北欧邻国给予了帮助,“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得不结交新朋友”。俄罗斯缘于近些年凭借能源贸易积累了大量外汇储备,向冰岛提供援助并非难事。而能否通过此途径解决问题,还有待考察。
5.国家破产计划构想及例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官员曾经表示由第二号人物、第一副总裁安妮〃克鲁格提出的国家破产计划已经得到了IMF执行董事会的初步肯定IMF为此将于最近全面准备出台正式的方案预计2008年春季召开一次特别的金融高端会议集中讨论国家信贷难题的解决方案。此间舆论认为最近的阿根廷政治和金融动荡有力推动了IMF这一计划大步走上议事日程。
经济学家安妮·克鲁格女士提出面临严重金融危机的国家可以和个人、公司一样宣布破产并得到相应法律保护国际金融系统应该为此建立正式的破产程序通过和银行、债权人谈判这些国家可停止偿还债务。
据国外媒体报道该项建议已经得到了布什政府、英国财政大臣和加拿大财长的支持但还需要美国国会批准并获得IMF其他183个成员体的同意。
当政府方面认真考虑国家破产计划的时候华尔街等国际金融市场却对此大加反对他们警告说“投资者将会把投到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抽回来因为他们不会冒着自己的钱财被充公的风险。”纽约一家国际金融研究所的执行董事查达拉瑞表示根据他对新兴市场的投资经验看国家进入破产程序无异于“在那些破落的新兴资本市场放一颗再次惹火上身的核炸弹”。
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流露出紧张情绪因为他们担心会在“IMF标准”下“被迫”进入破产程序在金融危机中自身的主动权将受到很大约束。
在过去几年中很多业界人士批评IMF对新兴市场的资金援助缺乏策略又显得优柔寡断。2002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茨担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及资深副行长他在最近接受《商业周刊》采访时毫不留情地指出iMF总是抱着急于救火的心理花笔资金投到金融火灾现场但是庇护了在新兴市场套利的资本投机商倒不如让那些国家的债务和汇率自行运转让投资者自己承担资本风险。
只有通过国家间法律层面上的协调一致才能有效解决国家债务危机而IMF的法律条款首先要改革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危机解决方案。世界上恐怕会有更多的“破产”的国家出现。
例子阿根廷、冰岛、加蓬、印尼、马达加斯加、巴基斯坦、摩尔多瓦和瑙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