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废弃物
目录
1.什么是包装废弃物[1]
包装废弃物是指包装工业生产和商品消费后废弃的各种包装物。根据包装废弃物的不同来源,可将其分为二类:一类是包装工业自身返回的包装废弃物,即包装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下脚料、废品和次品;第二类是生产和生活中使用过的各种废弃包装物,如金属桶、罐;塑料箱、桶、瓶、薄膜袋;纸箱、纸盒及玻璃瓶等。
2.包装废弃物与环境污染[1]
包装工业是整个工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有力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商业、经济的繁荣,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由于人们在发展包装工业的同时忽视了废弃物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对包装废弃物的管理、回收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给环境带来日益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在当前世界性环境污染的几大问题中,如臭氧层变薄,酸雨,森林锐减,饮用水污染,有毒废弃物的排放及城市垃圾处理等都直接或间接涉及到包装。包装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包装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在包装材料和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中,一部分原材料经过加工变成包装材料或包装制品,一部分原材料变成废弃物进入环境。包装企业排出的各种废气造成大气污染,排出的废水造成水体的污染,生产过程中未回收利用的边角余料,废品次品以及包装工业产生的废渣及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2.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是包装对环境污染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世界性环境污染的重要问题。随着包装工业的发展,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中包装废弃物的比例愈来愈高,大约占1/3左右。以美国为例,1995年城市垃圾约2亿吨,包装废弃物占30.9%。我国包装废弃物占城市垃圾(总量约1.3亿吨)的10%左右,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这个比例还将增加;由于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未纳入严格管理,包装废弃物日积月累到处堆放,成为一大公害。
目前,我国每年生产的纸、塑料、玻璃等各种包装制品已达1500万吨,但使用后回收率低。除玻璃瓶罐、易拉罐能部分回收外,纸包装制品回收率为25%左右,塑料包装制品回收率只有15%。商店、饭店等销售部门对商品包装只管销售,不管回收,导致大量的纸箱、纸盒、塑料袋、饮料瓶等包装废弃物随处可见,即使在人口稀少的农村和边远地区,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也逐步暴露出来。人们在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物质利益时,也同时受到环境恶化带给人类的无情伤害。
3.包装废弃物处理技术[2]
根据包装使用材料的不同,包装废弃物可分为:纸类包装废弃物、塑料类包装废弃物、金属类包装废弃物、玻璃类包装废弃物和其他类包装废弃物。如布袋、草袋等。包装废弃物的处理如图1所示。
- 图1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流程
- 1.减少包装量。
减少包装量即可减少包装废弃物的数量,一方面可减少污染源,降低回收处理费用,另一方面可节约资源与能源。超级市场的发展,商品竞争的激烈化以及人民生活、消费方式的改变,商品包装越来越为社会所重视,但不适当的包装也随之出现。夸张包装、过度包装成为趋势。因此,应优化包装结构,减少包装材料的消耗;严禁过分豪华包装,提倡适度包装,推行简易包装;通过有效利用包装尺寸,促进包装集中产品和以少装多的集中服务;促进特殊规格制品运送的运输包装基准尺寸制定的规格化:尽量提高包装商品的容纳量;通过改进结构使产晶体积缩小,从而减少包装材料用量:通过选用新材料和材料改性提高强度,使包装材料轻量化、薄度化。
- 2.回收复用。
废旧包装的回收复用比起再生利用是更大的节约,很多包装材料尤其是运输包装在经过一次甚至是数次使用后基本完好,只需稍加修整或消毒即可再次使用。除生产再生纸外,纸类包装废弃物可制成纸浆通过真空造型、液压造型和空气造型等方法将其快速均匀地沉淀到网状模型上,压缩烘干,制成纸浆模,用于蛋品、水果、玻璃等包装:还可利用切碎后的纸料加水和2%的盐酸煮沸,在高温和酸的作用下,纤维素发生分解断裂,添加到饲料中(添加量为20%—40%),适量加入营养物,喂养牲畜。
金属类包装废弃物(如铁罐、铝罐)及玻璃类包装废弃物一般可通过重熔再造加以回收利用。
- 3.再生利用。
塑料类包装废弃物再生方法较多。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废旧塑料直接再生利用和改性再生利用。其技术投资与成本相对较低,是许多国家作为塑料再生资源利用的主要方法,均已有较为成熟的工艺。与改性再生利用相比,直接再生利用的技术投资和成本相对更低,选用也更为普遍,改性再生利用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2)塑料废弃物的化学降解技术。基本原理是将废旧塑料制品中原树脂高聚物进行较彻底地大分子链分解,使其回到低分子状态,有的组分就是其单体,其他组分是基本有机原料。可分为解聚、水解和醇解、热裂解,氢解和汽化几种。其中,热裂解属于比较有发展前景的技术,国内外对此都极为重视。
- 4.焚烧发电或回收热能。
该处理方法主要是针对塑料类及布袋、草袋类等包装废弃物。焚化废弃物获取能量,优点之一是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与掩埋和滞留在土壤中相比这个优点格外突出,另一优点是除专用燃烧装置外不再需要其他再加工工艺和配套装置。良好的焚化装置不会引起二次污染,但造价极高,设备损耗及维修运转费用高。且必需形成规模,才能取得经济效益。
5.填埋。填埋是处理废弃物的最下策的方法,其所需成本也最低。填埋就是深埋废弃物,至少不影响地表植物的生长。填埋作为垃圾的最终处理方式具有一定的特点:处理成本较低,处理技术相对简单,利于推广普及,可选用非耕地作为填埋场,如:滩地、山谷、洼地、沟渠等:无须对垃圾进行预处理。在填埋过程中,需要对填埋单元进行防渗处理,并用无毒无害的覆盖材料按规定技术要求覆盖垃圾表面,并且对收集到的渗滤水进行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环境的保护、资源的节约越来越重视,商品包装在追求美观的同时,绿色包装已是大势所趋。目前,国际上提出绿色包装的发展方向为3R和1D原则,即:
(1)减量化包装(Reduce)。在保障包装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材料的用量以减少包装废弃物的数量。
(2)可复用包装(Reuse)。包装容器重复利用,也可以较大程度地减少废弃物的数量。
(3)可回收再生包装(Becycle)。包装废弃物可以再生为原料或转化为其他可利用的材料。
(4)可降解包装(Depdable)。包装废弃物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降解为小分子物质。
4.加强包装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意义[1]
1.加强包装废弃物管理,使我国包装工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触目惊心的环境污染已引起全世界有识之士的极大关注,“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的呼声愈来愈高。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第一次人类环境大会,1992年又在里约热内卢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这两次大会引起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纷纷派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出席,两次规模空前的大会表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最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包装工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全球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包装工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包装资源和包装原材料应以可持续发展方式经营,以满足这一代人和子孙后代在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方面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对包装资源和原材料保护性地开采和使用,尽量少采用或不采用有污染的设计思想及生产方式,对包装废弃物应加强管理,提高公众废弃物资源化的意识,让我国包装工业尽快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加强包装废弃物管理,是保护环境、造福后代的大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了社会生产是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也就是说,发展生产的目的是为全体社会成员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如果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受到污染,空气污浊,水质恶化,垃圾遍地,就会引起各种疾病,严重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从根本上违背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3.加强包装废弃物管理,可以促进包装工业的良性循环。人类社会的发展面临一系列新老环境问题,诸如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锐减,空气污染和酸沉降,水污染和淡水资源危机,有毒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等都与包装工业的发展及废弃物管理不善有关。这些环境问题从自然生态,经济生态和人类生态三方面全面吞食着自然、经济和人类自身,摧毁着人类经济与社会存在的基础,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从另一方面讲,发展包装工业与保护环境又是一致的。包装工业所需要的原材料、燃料等生产要素,归根到底都取自环境,而包装工业生产过程中和使用包装制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又都将回到环境中去。如果我们不注重包装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使用,不重视包装废弃物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就将形成恶性循环。;据统计,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0亿元以上,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已高于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如果我们从现在起就重视这一问题,对包装工业的发展制定有利环境保护的资源开发政策,采取有利环境保护的产品设计观和生产工艺,搞好废弃物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建立起包装废弃物资源化的公众意识,那么,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不仅能减少到最低限度,还可以解决资源不足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促进包装工业的良性循环。
5.加强包装废弃物管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1]
1.包装企业生产过程中包装废弃物的管理。包装废弃物主要来自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加强包装废弃物管理首先是包装生产过程的管理。对包装生产企业来说,加强包装废弃物的管理,就要运用各种管理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品、次品、废料和废渣以及污染物的排放,避免对环境造成破坏。
包装企业生产过程对废弃物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行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应和国家的其他法规一样,融于企业管理的指导思想之中,并在企业全体成员中树立严格遵守包括《环保法》在内的各种国家法律的意识。污染物控制标准和环境标准,是国家制定的关于空气、水、食物或其他物质中允许的污染物含量,体现了环境所能允许的限度,是进行废弃物管理的依据。根据环境标准,可以制定包装企业污染物的控制标准和包装废料、废渣的排放标准。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考虑的因素是:污染源的排放特征,污染源的化学、物理、生物特性,区域环境特点等。总之,应考虑环境自净能力对污染物排放的承受力。上述标准制定后,应按照《环保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执行,落实到企业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中。
(2)编制企业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环境保护计划。在对企业废弃物污染状况和造成污染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技术改造,采取优化产品设计,改革生产工艺,推行先进技术,节约原材料,控制生产废料、废渣排放等管理措施。把经济规划、企业管理、技术改造,与加强包装废料、废渣的管理,防治环境污染结合起来,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解决好环境问题。为了使环境保护工作与企业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在编制企业的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环保计划时,还应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如包装资源利用指标,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环境保护设施管理指标,生产废料再利用指标等。
(3)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开展环境保护和包装废弃物治理的科学研究。在进行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工作中,应包括环境保护,废弃物治理等内容。通过教育,使企业各级干部和职工认识到搞好环境保护对个人、企业、社会及整个人类生存空间的重要作用,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同时,还应大力培养从事环境保护、废弃物治理的技术人才,努力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发减少或防止废弃物污染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把包装企业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
2.包装制品使用过程中包装废弃物的管理。努力减少包装制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是包装废弃物管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这是涉及到包装行业和全社会的问题。要减少包装制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1)加强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政府宣传及环保部门应对广大公民进行资源短缺、环境危机、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包装废弃物可以回收利用的教育。包装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所属企业进行优化设计、减少过分包装、尽量采用无毒或低毒的包装原材料的指导工作。使全社会都能认识到包装废弃物对环境危害的严重性,自觉搞好本单位、本地区的环保工作。
(2)建立健全限制和减少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的政策法规。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贯彻《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采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杠杆,要求生产厂家尽可能生产可重复使用的销售包装,生产及销售部门对可回收的包装尽量回收,回收费用由企业、消费者和政府分担。限期禁用或限制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包装材料,提倡使用无毒无害的替代产品,控制一次性包装的生产和应用。
(3)做好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组织工作。城市等人口集中地区应推行垃圾分类堆放制度,将可回收再生的垃圾分开;实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生产(销售),谁负责处理”的方针;在现有废品回收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更高层次的资源回收利用处理中心,政府对生产泡沫塑料一次性快餐盒、易拉罐、塑料包装容器等污染环境严重的厂家增收废弃物处理税,加上适当的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一起用于资源回收利用处理中心的运行。“中心”不但承担回收,还应从事处理和再生,真正建立起废弃物资源化的循环体系。
6.包装废弃物的技术规定和标准[3]
近年来,全球环境的恶化使消除“白色污染”,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呼声日益高涨。据统计,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废弃物的30%~50%,很多国家已通过立法来解决包装废弃物的问题。
- 一、欧盟的包装废弃物处理法规
(一)欧盟不断提高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率
欧盟于1991年颁布了《关于包装、包装废弃物的指令》(下称《指令》),并从1993年1月1日起执行。《指令》以减少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节约原料和能源为目的。同时,《指令》采取了与欧盟各成员国关于包装7和包装废弃物管理对策相类似的内容,规定了各成员国必须承担的11项义务,以利于完善地区内市场,为消除贸易壁垒和地区内不正当竞争作出了贡献。
1994年12月,欧盟又通过了《包装指南方案》(下称《指南》),而且决定1996年6月在国家立法方面体现出来。《指南》进一步完善了欧盟的绿色包装体系并规定欧盟所有成员国必须建立起包装材料方面的回收系统。《指南》要求各成员国将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率在2005年以前提高到25%,由于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也允许对回收定额进行灵活掌握。实际上,到2005年欧盟成员国的包装废弃物再利用率已经达到25%~45%。于是欧盟又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所有成员国在2008年至2015年间,将本国的包装废弃物再利用率提高到55%以上,其中玻璃包装再利用率达到60%,金属包装达到50%,塑料包装达到22.5%,木质包装达到15%。
欧盟各成员国分别制定了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其中德国的包装法规和各种措施最为完善。
(二)德国严格的包装废弃物回收规定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重视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利用的国家。1975年,德国政府和工业界就节约资源,增加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达成协议;1986年,德国政府颁布《废弃物处理及管理法》;1991年,又正式颁布包装废弃物法令,以立法的方式明令产品生产者及销售者负责回收包装废弃物。德国进口商为了使进口商品的运输包装符合回收再生要求,纷纷向国外出口商发出通告,要求出口商配合对纸箱的要求,主要有三项:
(1)纸箱表面不能上蜡、上油,也不能涂塑料、沥青等防潮材料;
(2)纸箱的连接要求采取黏合的方式,不能用扁铅丝订合;
(3)纸箱上所做的标记,必须用水溶性颜料。
与此同时,德国推行一项新的建立在“污染者付费”原则上的包装回收计划(TakeBackScheme)。该计划要求生产产品的公司对运输和包装物负责,要求本国包装企业收回所有零售网点废弃的包装材料,以供循环再利用。运输货物的个人或企业即便在货物销售时也不能免除他们的责任,他们必须收回任何消费者不再使用的废弃的包装材料,这就迫使制造商使用最少的包装材料来运输和保护产品,从而达到减少运输合包装废弃物的目的。
德国从1995年开始,法定包装废弃物回收定额为80%,同时规定运输包装100%回收。
- 二、美国的包装废弃物处理法规
美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注意到处理包装废弃物的必要性,但没有类似于欧盟的包装废弃物法令,而是在美国联邦政府关于包装废弃物的总政策的指导下,每个州采取不同的政策,制订自己的计划,选择自己的方法。如《控制乱丢废物法令》,对于那些容易造成乱丢包装废弃物的工厂,按其每百万元产值征税150美元,美国其他各州也同时跟进。
- 三、日本的包装废弃物处理法规
日本也是包装废弃物立法较早的国家之一,如1970年的《废弃物处理法》,1976年的《海洋投弃规则法》,1991年的《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大气污染法》等。
1993年6月《能源保护合促进回收法》正式生效。强调有选择地收集可回收废弃物,生产可回收的包装产品,改变过去通常将72%的包装废弃物焚烧的旧习惯。
日本政府仿效欧洲,于1995年4月以“污染者付款”原则为基础,就有关包装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和再利用提出了几项建议:消费者负责将废弃的包装物分类;私有企业经政府允许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再处理。此外,El本也积极推行包装适当化,要求包装轻量化、再生资源化、易处理化等。
自2000年4月起,13本实行包装容器回收再利用法案,包括外国出口商在内。向13本出口商品的包装容器上必须清楚标明:该包装容器是否可以回收再利用,在容器上要附有一目了然的识别标志,使消费者便于按类型分离收集,以利于回收再利用。根据13本4月开始实行的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包装用纸箱类、塑料玻璃瓶类、铝制及钢铁材料制筒罐类都属于应标明可回收再利用的对象。标记的形式是印刷文字或印章。百货商店或超市销售的商品所用的纸类包装容器、水产品等食品包装用的纸箱和塑料器具等都需要印有明确的回收再利用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