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转移支付
1.什么是体制性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是指政府或企业的一种不以购买本年的商品和劳务而作的支付,即政府或企业无偿地支付给个人或下级政府,以增加其收入和购买力的费用。它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各国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不尽相同,主要有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特殊性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又称体制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下级政府标准财政需要额与财政支出额的差量以及各地区间在人口、资源、贫富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因素将其财政资金转作下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补助形式。
2.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解析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此类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安排使用。我国一般性转移支付从1995年起实施,原称之为过渡期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穷地区的原则,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
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弥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收支差额和相同级次不同地区财政收支平衡。一般性转移支付又可分纵向转移支付和横向转移支付。纵向转移支付的目的是弥补财政收支差额,具体数额按因素法确定。横向转移支付的目的是提高贫困地区财政服务水平,具体数额为依法测算的地区税收能力指数与全国平均税收能力指数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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