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由呼和浩特市人夷易近查察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5年间
被告人薛纪宁在担负中央金融纪工委案件反省二室主任、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
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布告、局长
银监会党委巡视办巡视员时代
使用职务便利
在行政许可、现场反省、非现场监管、解决贷款、营业承揽、设立和入股村子镇银行等方面为他人谋图利益
共计收受37家单位和小我财物折合人夷易近币400437881元该当以纳贿罪穷究其刑事责任
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夷易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
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原党委布告、局长薛纪宁犯纳贿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夷易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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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
被告人薛纪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
志愿认罪认罚该案今朝在进一步审理中(中新网5月1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