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63岁的本地男子李运强,在确诊新冠肺炎后于去年12月18日逃离伊利沙伯医院隔离病房,他3日后在旺角街头被截获,随后被送返医院接受隔离。李运强其后被落案控告一项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罪,今日(5日)他在九龙城法院认罪。裁判官郑润聪直斥李运强行为非常自私,罔顾香港市民的安全。郑官指,李在确诊期间离开医院,可能触发疫情扩散,法庭需向公众发放清晰讯息,本案非常严重,不能以罚款了事,遂判他实时监禁6个月。
被告李运强目前依靠综援过活,他被控于去年12月18至20日间,在香港自知属受指明传染病感染的人,即新冠病毒,不得身处公众地方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