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预计2月4至5日现春节出行高峰!363人禁止参加春运
星岛环球网消息:2021年春运1月28日拉开大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1月27日召开2021年春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预计节前出行高峰可能出现在2月4日至5日,节后返程高峰可能出现在2月18日至22日,其次为2月27日至28日。
2月4日至5日可能出现节前出行高峰
据了解,全省公安机关在1月18日已启动春运安保工作。根据近三年春运期间数据统计和互联网地图出行大数据分析,预计节前出行高峰可能出现在2月4日至5日(腊月二十三、二十四前后),省际出行车流峰值一般会提前1至2天出现,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城市出城方向车流密集。节后返程高峰可能出现在2月18日至22日(初七至初十一),其次为元宵节后的周末2月27日至28日(正月十六至十七)。
从交通出行形势看,省公安厅交管局预测,今年自驾出行造成的管理压力将有所上升,受疫情影响,部分群众选择“原地过年”,部分群众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改为自驾小汽车出行,省内、大城市内短途出行将更为集中。节后疏堵保畅压力更大,相对节前学校分批放假、工厂提前放工的错峰出行特点,节后群众集中返程,道路拥堵程度将略高于节前。珠三角周边高速公路拥堵聚集,春运期间往返珠三角地区客货运输需求旺盛,高峰时段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主要通道将出现拥堵缓行情形。
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胡平透露,为做好今年春运交通安保工作,公安机关研究部署八个方面工作,制定实施“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三十一项措施。在预防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风险方面,广东各地交警部门对各类源头隐患进行了排查清理,对于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酒驾、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7类情形的客运驾驶人,交警部门正督促客运企业不得安排参加春运,经排查,达到以上标准的共363人;对于辖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的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和“营转非”大客车等隐患车辆,交警部门也逐一见人、见车、建立台账,落实抄告、通报和联合约谈、安全大检查等规定动作,督促企业消除车辆隐患。
春运期间,广东各地交警部门将紧紧围绕农村、城市、公路“三个主战场”,继续严格开展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加强长途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码头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管控,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为强化科学疏导,广东交警部门综合采取“远端提示、近端疏导、分流绕行”等措施均衡路网流量,遇有大面积、长时间、跨区域交通拥堵或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件时,将启动应急增援预案,及时发布导航提示信息。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交警、交通、业主“一路三方”将强化部门联动,实施联合执勤排班,驻守巡控,加强事故现场拯救、清障,推行轻微事故快处快撤快赔,严防发生拥堵和次生事故。
广州、惠州、江门、韶关4市分别作为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区域的牵头城市,统筹协调本区域联勤保畅工作,9个省际市公安机关强化与邻省地市信息共享和通报协作。在春运启动日、出程高峰、返程高峰及元宵节等重要时间结点,广东交警新媒体矩阵还将联合各大媒体全网直播路况,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引导市民安全出行。
值得一提的是,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路面执勤警力将加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冷链物流企业等重点车辆、人员精准分析,落实监测预警、精准管控、规范处置措施,加强入境集中隔离人员转运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广东交警发布春运安全出行提示
广东交警提示,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相关政策。因为疫情原因,在除夕、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前后的民俗活动部分已取消,部分仍保留。建议广大市民朋友提前了解周边道路通行情况,了解活动举办方防疫预约制度,避免出现到达现场无法入场,加剧周边道路的拥堵。
春节期间要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尽量减少安排外出行程,尽可能错峰出行,随时关注最新公布的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前往,减少串门、聚餐,少去人员密集场所。
长途驾车的市民朋友,出发前要先全面检查车辆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位,确保辆况良好。高速公路上车辆出现故障,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在车后方150米外放置三角警告标志,迅速将车内人员疏散至路侧安全防护设施以外,报警等待救援。
警方在春运特别是春节期间将开展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和夜查行动,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守则,切勿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1月26日,一辆搭载江西赣州籍务工返乡人员的赣BZH985上汽大通牌客车(核载7人,实载14人),由广东省汕头市出发驶往江西赣州,行至寻乌县境内寻(乌)全(南)高速公路31公里加100米处时,与同向前方赣EB8581轻型自卸货车追尾相撞,导致客车上7人死亡、7人受伤。经初步调查,赣BZH985客车驾驶人钟某庆涉嫌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及严重疲劳驾驶;赣EB8581轻型自卸货车存在严重超载违法行为。警方提醒市民,乘坐公共客运车辆请到正规车站购票上车,切勿在外乘坐没有营运资质的“野鸡”车和超员车辆。一旦发现超员超载车辆,请即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涉及非法营运的,请及时向交通部门举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