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攸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串供、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干扰巡视,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以赌博方式大肆敛财;违反群众纪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收购变性、税费减免、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并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苏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贪财恋权,徇私钻营,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搞利益输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苏涛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苏涛简历
苏涛,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湖南醴陵人,1990年7 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1月至2002年2月,历任醴陵市团委书记,醴陵市浦口镇、王仙镇党委书记;2002年2月至2010年5月,历任醴陵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醴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醴陵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办主任,醴陵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2010年5月至2016年8月,历任株洲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株洲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攸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16年11月至2020年8月任攸县县委副书记、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