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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百老汇:网络造谣成本低?记者梳理过往判决发现真相

来源:网络 2021-02-08

大洋网讯 近日,知名女艺人姚晨状告两微博博主散布谣言的侵权纠纷有了判决结果。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处两名被告进行道歉,并分别赔偿2.2万元。此前,姚晨状告两被告要求各赔偿32.1万元。案件引发网友热议,尤其对于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有网友直指“造谣成本低,罚得太轻了!”

近年来,因在网络发布不当言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例屡见不鲜。记者通过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有关网络造谣的生效法律文书大部分涉及民事侵权纠纷,其中法院判赔数额超过10万元的鲜少,判决不用赔偿分文(仅需删帖、道歉)的案例并不罕见,而因网络造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占比较少,量刑上,被告人主要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受访法律专家指出,建议依法加大惩治力度来加大打击网络造谣的行为,提高网络造谣成本,对造谣传谣者形成威慑力,同时,广大网民要自觉规范网络行为,树立法治意识,还网络空间一片清朗。

数据分析:网络造谣七成系民事追责 刑事案件占比少

记者7日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通过搜索关键词“网络造谣”,页面显示共检索到45篇生效的法律文书,具体裁判年份显示从2013年开始截至2020年,其中2019年、2020年累计共有23篇,占比过半。

从案件类别来看,网络造谣多引发民事纠纷,45件案例中,民事案件共有32件,占比71%,刑事案件仅有10件,占比22%,其余为行政案件。

分析比重占大头的民事纠纷案由,因网络造谣引发的民事纠纷中,绝大多数涉及侵犯名誉权纠纷。具体来看,32件案例中有23件涉及名誉权侵权纠纷,占比72%,其余案件主要涉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以及离婚、借贷、劳资纠纷等。

通过梳理涉及名誉权侵权纠纷的23份判决书发现,仅有1起案件中原告没有要求赔偿损失,其余22起案件全部都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删除侵权文章、赔礼道歉等。

记者进一步分析涉及赔偿的22份名誉权侵权纠纷判决,原告要求赔偿损失最高的达66万余元,最低的仅要求赔偿1元。

这22起涉及赔偿诉求的案件中,法院判决支持赔偿诉求的仅有7件,占比32%,其中判赔数额最高的1万元,最低的900元;22起案件中有5起无需赔偿,被告仅需删帖、道歉,另外10起案件,法院未认定构成侵犯名誉权。

除了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外,网络造谣情节严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梳理上述涉及网络造谣的10起刑事案件,记者发现罪名主要涉及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以及敲诈勒索罪,其中判处刑罚最高的是3年有期徒刑,最低的被判处管制1年。

民事赔偿:索赔精神抚慰金需造成“严重后果”

通过分析因网络造谣引发的民事侵权案件,不难看出,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一般都不高。

那么,在审理涉网络造谣的名誉权纠纷中,法院是如何确定判赔数额的?对此,记者采访了广州市多名一线办案法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如果名誉权受到侵害,什么情况下可起诉索赔经济损失?受访法官指出,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请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索赔数额,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主张,“包括当事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以及律师费用等。”如果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利无法确定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如果当事人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需要达到“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程度。

如何理解“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发生在河北省的一起因网络造谣引发的名誉权纠纷中,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作出了解答:“司法实践中,一般考量被害人身体、健康被损害的程度,现行做法主要以达到伤残标准作为严重精神损害的主要依据。”

至于精神损害的具体赔偿数额,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情予以判定。

入罪条件: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可自诉追究诽谤刑责

“网络造谣者,在法律上除了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外,还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会长朱永平说道。

网络造谣要满足哪些条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据朱永平介绍,因网络造谣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的罪名主要有诽谤罪、寻衅滋事罪以及敲诈勒索罪等。需要注意的是,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即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究侵权人诽谤罪刑责,无需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记者通过查阅中国裁判文书了解到,四川省一名派出所副所长就因遭遇网络暴力,直接向法院状告责任人构成诽谤罪。经办法院认定,涉案被告人捏造派出所副所长殴打死者家属的虚假事实,并在互联网上散布,致使含虚假内容的信息被点击、浏览达9万余次,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判处其管制1年。

朱永平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了诽谤罪及其处罚规定。根据该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受访法官提醒,“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并且进行散播,且这些内容已经或足以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将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理解“情节严重”?依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即“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白云法院审理因网络造谣引发的寻衅滋事刑事案件

专家建议:依法加大对网络造谣惩治力度

为了遏制网络造谣现象,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规制。但为何网络造谣还是频频发生?受访法学专家坦言,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造谣成本低,在实践中入罪较难,一些网民存在侥幸观望心理,法治意识淡薄。

网络谣言,不仅会造成民众心理恐慌,扰乱社会秩序,还会引发社会信任危机,甚至危害国家安全。

该如何有效治理网络谣言?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建议,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网络造谣的行政处罚力度,“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之间增加救济途径,对于确实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侮辱、诽谤行为,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精神损害,但又不满足刑事追责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例如处以行政拘留、罚款、警告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廖建勋还建议,法院今后判决侵犯名誉权案件时,可以适当提高赔偿额度,“目前法院判赔数额普遍不高”,提高赔偿额度,增加造谣成本,有利于对网络造谣者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建议对相关自媒体加强监管,“目前网信办已经出台了很多规范,包括2020年3月1日实施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今年2月22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后者特别对自媒体的主体资质,包括内容审核等做了具体的规定。”

维护网络安全,人人有责。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进杰建议,广大网民应提高自身法治意识,坚决抵制谣言、谎言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行动起来,共同构建一个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记者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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