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特首林郑月娥今日(19日)在行会前见记者时表示,既然特首一直由选举产生,就应继续沿用选举产生,这亦可以让候选人向市民交代未来政策方向。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除非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选举委员会无法选出令中央信任的爱国者担任行政长官,甚至有可能选出中央不能接受、或会危害国家安全的特首,否则透过协商产生特首的机会应该不大。
刘兆佳估计,中央修改特首选举办法,特别是选委会组成的可能性较大。他认为,中央有机会强化选委会入闸门槛,从严谨角度审查选委资格,确保每名选委都爱国,才能选出必定爱国的特首。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指,根据基本法第45条,特首可以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她强调,特首由协商产生不违反基本法,但如果由协商产生,就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一,这是一个严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