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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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家名为“北京凤凰妇儿医院”的医疗机构被患者举报推销现象严重、涉嫌存在过度医疗等现象。据了解,该患者在该医院治疗HPV感染,花费超过33万元。但记者调查得知,该病毒为妇科常见低危病毒感染,2万元至3万元即可治愈。(据2月1日《新京报》)
从记者报道来看,这家医院医德败坏,不但违背了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而且贪婪无度,逼到患者去借贷的程度。而当患者对医院行为提出质疑时,院方竟堂而皇之地表示,有过错,并立刻提出给钱私了。如此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能捞一点是一点的德行,哪里还有点医者仁心的样子。
“过度医疗”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部分医疗机构和医生利欲熏心,利用患者“病急乱投医”的焦虑心态和对医学知识的不甚了解,赚损人利己的“黑心钱”。对于患者个人而言,当然是人财两亏,而对于国家医疗事业而言,也是“恶疾毒瘤”。
相较于过度医疗带来的严重后果,当事医院的处理,颇有些“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感觉。只是将当事医生停职,并且在卫健委督促下和患者协商。这就行了吗?要知道,过度医疗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对患者利益是一种赤裸裸的侵害,难道不应该先道歉赔偿?然后监管部门更进一步调查?
院方如此利欲熏心,是不是可以推测,这家医院不止这一个医生坑人,也不止是坑了这一名患者,而是习惯性地过度医疗甚至医疗欺诈,将营业牟利放在民众健康之上?仅靠医院内部处理协商,恐怕没什么用。
一直以来,“过度医疗”民怨极大,撕裂医患信任,违背医学初衷,在抗击疫情中好不容易修复的医患关系,那些白衣战士留给我们的震撼和感动,不能被这样一些不法之徒、害群之马染上污点。所以,对待类似行为,不可因为是个案,金额不算巨大,就掉以轻心姑息纵容。
治理过度医疗,从制度上防范很重要,对违规行为的调查和惩处更重要。去沉疴就得下猛药,医生无良当受罚,医院无良当整改,严重的不妨依法吊销行医执照。唯有以法治严加约束,从源头上转变医疗机构的价值取向,才能遏制各种名目的过度医疗,真正降低群众看病负担,让医疗健康行业规范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