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埃尔斯沃思·琼斯
目录
1.琼斯和戴维斯的归因理论
琼斯和K.E.戴维斯1965年提出的归因理论称为对应推论。这个理论主张,当人们进行个人归因时,就要从行为及其结果推导出行为的意图和动机。推导出的行为意图和动机与所观察到的行为及其结果相对应,即对应推论。一个人关于行为和行为原因所拥有的信息越多,他对该行为所作出的推论的对应性就越高。一个行为越是异乎寻常,则观察者对其原因推论的对应性就越大。
影响对应推论的因素主要有3个:
1、非共同性结果:指所选行动方案有不同于其他行动方案的特点。例如,一个人站起来,走去关上窗户,穿上毛衣,此时我们可以推断他感到凉了。单是关上窗户的行动也可能表示防止窗外噪音,而穿上毛衣这个非共同性结果就可以使人推断这个行动是由于凉。
2、社会期望:一个人表现出符合社会期望的行动时,我们很难推断他的真实态度。如一个参加晚会的人在离开时对主人说对晚会很感兴趣,这是符合社会期望的说法,从这个行动很难推断其真实态度。但是当一个人行为不符合社会期望或不为社会所公认时,该行为很可能与其真实态度相对应。如上述参加晚会的人在离开时对主人说晚会很糟糕,这是不符合社会期望的行为,它很可能反映出行动者的真实态度。
3、选择自由:如果我们知道某人从事某行动是自由选择的,我们便倾向于认为这个行为与某人的态度是对应的。如果不是自由选择的,则难于作出对应推论。
评论 | 0条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