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客体
1.什么是市场客体
所谓市场客体是指用于市场交换的指向物,即用于交换的物品和劳务。
2.市场客体的特性
一种物品或劳务要成为市场交换的客体,必须具备以下几点特性:
①它必须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
②相交换的物品或劳务必需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能够分别满足交换双方的需要。
③能够用于交换的必须是稀缺的经济物品。
④相互交换的物品和劳务不仅要有不同的效用,而且还要有价值量的差别等等。
3.市场客体的分类
1、按存在方式分为有形客体和无形客体
2、按使用相关性分为互补品和替代品
3、按最终用途分为消费性客体和生产性客体
4、按价格敏感性分为富有弹性客体和缺乏弹性客体
5、按标准化程度分为标准物品和非标准物品
6、按是否发生空间位移分为可移动物和不可移动物
4.市场客体的具体形式
1、物质产品
(1)生活资料(消费品)
按产地来源可分为:农副产品、工业品;
按使用寿命可分为:耐用品、非耐用品(易耗品);
按需求程度可分为:生活必需品、非必需品、奢侈品。
(2)生产资料
按劳动资料(投资品)可分为:工具、设备等;
按劳动对象可非为:原材料、燃料动力产品。
2、服务
广义服务:除物质生产部门之外的所有其他部门,包括商业、金融业、保险业、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武装力量和政府事业单位等提供的服务
狭义服务:生活服务、生产服务、流通服务、社会服务。
(1)公用事业;
(2)个人服务;
(3)企业服务;
(4)教育和社会慈善事业,及其他非盈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
(5)各种修理服务
(6)法律、会计等专业性服务
3、生产要素
(1)劳动力;
(2)土地;
(3)资本;
(4)技术;
(5)信息;
(6)产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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