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试运行
1.什么是项目试运行[1]
项目试运行是对整个项目的设计、计划、实施和管理工作综合性的检验。作为使用单位,应尽可能地按设计生产能力满负荷运行,以考验工程。由于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是从移交开始的,所以一经移交就应进入使用状态。有的工程是分批移交的,则在计划期就应考虑移交后应能进行局部运行,否则会减轻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
2.项目试运行的内容[2]
只有当项目建设单位确认测试通过之后,方能进入项目试运行。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建立系统的运行、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系统试运行时间根据不同系统的特性及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做好系统试运行记录。并依据试运行记录,写出系统试运行报告。内容包括:
(1)系统试运行起讫日期、试运行状态。
(2)如有故障出现应记录故障产生的次数、原因和排除故障的日期。
(3)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
项目开发单位须密切监视系统的运行状况。对于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须及时作出响应和处理。
3.项目试运行的管理[3]
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标志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将工程的管理权移交给业主方。项目部在该阶段中的责任和义务,是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项目试运行的指导和服务。对交钥匙工程,承包商应按合同约定对试运行负责。
项目试运行管理由试运行经理负责,在试运行服务过程中,接受项目经理和企业试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双重领导。
根据合同约定或业主委托,试运行管理内容可包括试运行管理计划的编制、试运行准备、人员培训、试运行过程指导和服务等。
试运行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力、机具、物资、能源、组织系统、许可证、安全、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及文件资料等的准备。试运行需要的各类手册包括: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安全手册等;业主委托事项及存在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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