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回分录
1.什么是转回分录?
为便于按常规程序进行会计处理,于本期期初对上期期末应计项目的调整分录进行转回而编制的会计分录。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企业应于会计期末为应计费用和收入项目编制必要的分录,但这些费用的实际支付和收入的实际收现却发生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为了便于在费用支付和收入的实际收现时按照常规的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同时也为了避免在两个连续的会计期间内重复反映同一项收入和费用,会计人员往往在下一个会计期间之初,为应计费用和收入项目(如期末应付工资、应付利息、应计营业收入等)编制转回分录。
2.转回分录的特点
其所使用的账户及金额与上一期期末的调整分录一样,但借贷方向调整分录恰好相反。需要指出的是,转回分录并非是常规会计处理程序中必须要编制的会计分录。
3.转回分录的方法
下面将两种方法的不同做法对比如下:
1.不采用转回分录
【例】金海公司12月1日从银行借款40 000元,借期90天。12月31日应确认本月应计的财务费用一利息费用40 000×9%/12=300元。金海公司年底应作调整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300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300
按照正常的会计处理程序,到2001年3月2日借款期满时,金海公司如数归还借款本息时,应当查找原始的借款资料。计算全部应付利息费用为:40 000×9%/4=900元。然后将900元减去上一个会计期间已经确认的300元。得到本期应确认的利息费用600元。金海公司应作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40000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600
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300
贷:银行存款40900
注意这里的本期利息费用为:40000×9%×2/12=600元
2.采用转回分录
采用转会分录之前的调整分录与前所示无区别。在2000年期末所有会计工作结束后,在下一个会计年度的期初先作转会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300
贷:财务费用——利息费用300
这是与该业务有关的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的余额将为零,而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则产生一个贷方发生额与余额300。两个账户的T型账户结果如图。
到2001年3月2日应该归还借款本息时,由于原先记录的其他应付款的余额已在转回分录中冲销,因而不需要再去翻阅有关记录,也可以不去查询去年的调整分录究竟摊销了多少利息费用,只要按照借款应付的全部利息进行业务处理就可以了,所作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40 000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900
贷:银行存款40900
这时的财务费用的T型账户的结果如图所示:
再将这一分录过入对应账户。其中,原来利息费用账户的贷方余额被抵消。新的余额为600元,与不转回的实际结果相一致。
两种方法分录的对比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