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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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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贸易创造与转移问题[1]

1、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效果为何不如发达国家显著?

一谈到区域经济合作,人们会立即联想到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尤其是欧盟在各方面均遥遥领先,虽几经挫折,但每到关键时刻,都山重水复,柳暗花明。其实,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自50年代以来已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尤以拉美和非洲为甚。但与前三者相比,它们似乎都“默默无闻”。原因何在?周建平教授在《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比较》一书中将之归结为四点:(1)成员国之间相互依赖不深,缺乏互补性。(2)发展中国家政治制度不成熟,政局动荡;(3)发展中国家一体化组织贪大求全;(4)没有强有力的相互投资和共同基金由富国向贫国转移。但实际上,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理论也可对之部分地加以解释。

从前面部分的分析可知,关税同盟效果取决于三角形MNO和PRQ和长方形ABPN面积的大小。S[,MNO]和S[,PRQ]以及缩小S[,ABPN]。那么,三块面积大小是如何决定的呢?它们是由SS和DD的斜率以及HU和UWR大小决定的。以上四者中任一发生变化,都会导致关税同盟效应发生变动。由分析可知,有助于增强关税同盟效果的倾向可以归为以下三点:(1)进口品的国内供给和需求价格弹性越大(即SS和DD越平缓),得益越大;(2)国内成本与伙伴国成本差异(即HU)越大,得益越大;〈3〉伙伴国成本与外部世界成本差异(即UW)越小,得益越大。

所以,美国经济学家彼得·林德特在《国际经济学》中得出结论说:“最好的贸易创造情况是这样的:高弹性的进口需求,同盟建立之前的高关税,以及在同盟内处处存在的几乎象在外部世界一样低的成本。相反地,最糟糕的贸易转移情况是这样的:无弹性的进口需求以及整个新关税同盟内存在的各种高成本。”

众所周知,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拉美和非洲地区的生产结构与贸易结构均与发达国有较大的差异。由于历史原因,拉美和非洲生产和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进口的主要是制成品。例如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国之一布性迪1990年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5%,每年农业出口的外汇收入占出口总额90%左右。1990年,制造业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5%。又如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LA1A)成员国之一的委内瑞拉出口以石油及其制成品为主,1987年占出口总额的87.21%。其他出口品有铝、钢铁和少量农产品。主要进口品为机械产品、运输设备及化工产品等。1987年,这些产品进口值为41.44亿美元,占进口总值的50.72%。

发展中国家这种生产与贸易结构于关税同盟不利。首先是对贸易创造有较大的负作用:进口以制成品为主,自给率不高,对外部世界(主要是发达国家)依赖性很强。因此,进口品的国内供给与需求价格弹性均处于较低水平。同时,成员国之间实现自由贸易后,并不能从伙伴国进口成本低的商品以取代国内生产,这两方面的综合结果是三角形MNO和PRq面积之和不大。其次是扩大了贸易转移效应:本国与伙伴国生产率都不高,成本差别不大,但与主要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外部世界相比,成本差别都很大,即WU较大。从而长方形ABPN面积较大。即使建立关税同盟,成员国得益与损失相比,孰大孰小,不难定论。这也就是周建平教授所说的成员国之间经济相互依赖性不强,缺乏互补性的道理。但从长远角度来看,随着发展中国家生产与贸易结构的改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关税同盟效应将会有所增强。

与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相比,发达国家成绩斐然。以欧共体为例,其成员国之间经济水平相差不大,进口品供需价格弹性均处于较高水平。相互间生产成本差异较大,特别是产业内贸易技术贸易增长快速,相互依赖性很强,因而贸易创造效应较拉美与非洲显著。欧共体关税同盟效应中不足之处是农产品贸易转移效应较大,但与贸易创造相比,不可相提并论。

2、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对内开放、对外封闭是最优选择吗?

综观当今所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虽然千差万别,花样百出。但除APEC外,都有一个共同点:对内开放,对外封闭。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的,简而言之,就是使特定的一组国家利益最大化,这个最大化并非各国利益的简单加总,相反,不仅要注重内部效应,还要注意外部效应,以免出现“零和效应”。其关键一点就是实现生产资料、商品与劳务自由流通,优化整个区域内的资源配置,这与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倡议十分吻合。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内开放,对外封闭是最优解吗?从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的角度分析,答案是:非也。

关税同盟效应能否增强关键在于能否扩大三角形MNO和PRq的面积和缩小长方形ABPN的面积。现在假设成员国之间实行自由贸易的同时,并不对外统一关税,设置贸易壁垒,而是对外部世界也开放国门。那么,整个世界将不是由本国,伙伴国和外部世界三部分组成,而是由本国和外国(包括伙伴国和外部世界)两部分组成。贸易创造效应将仍然存在,而贸易转移效应将大大削弱,甚至为零。

Image: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2.jpg

图2中H仍表示国内最初价格,F表示国外价格,图1中的U和W两条线在图2中合而为一,从图2中可以看出,贸易创造效应等S[,M]NO+S[,p]R[,q],而贸易转移效应变成了零。

贸易转移效应何以为零?原因是本国对伙伴国开放的同时,也对外部开放,因而本国可以在伙伴国与外部世界二者之间选择进口方向,哪国成本低,就从哪国进口,因此,贸易转移没有发生。当然,在现实中,由于诸多原因,本国不可能对外部世界完全开放,或多或少总会有些歧视,贸易转移效应不至为零,但与图1中相比,将大大削弱。

既然如此,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为何对外歧视呢?这有经济,社会等多种原因,但也与人们的观念不无关系:对他国开放,若没有相应的他国对本国开放,将是一种代价。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对内保护与对外竞争的问题。对外开放毕竟至少在短期内于本国企业或多或少有不利影响,进而影响收入、就业等等。但从长远来看,对外部世界也开放国门是正确的选择。

以APEC为例。APEC独树一帜,既不搞自由贸易区,更不搞关税同盟。正如印尼总统苏哈托在茂物会议上所指出的:“我们从未试图将APEC变为一个排他的、封闭性的贸易集团。这除了是对自由贸易呼唤的响应外,当然有自身原因:〈1〉APEC成员国在经济水平、政治、文化及社会制度方面差异太大,无法对外封闭。〈2〉APEC是功能性合作,难以组建一系列权力机构来一致对外。〈3〉次区域合作环环相扣。但从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角度来看,APEC也不宜于对外封闭:成员国区域外贸易比例很高,1988年,亚太地区区域外贸易达1/3以上。若搞封闭集团,贸易转移效应将十分显著,终将得不偿失,试想一下,若将欧盟这样大的市场排除在外,后果若何?

2.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理论案例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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