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效果
1.什么是财政效果[1]
财政效果是指财政分配活动与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之间的比较关系,具体包括财政分配的比例性和有效性两个方面的数量关系。财政分配的比例性,指财政资财聚集及财政资财的支拨结果合乎客观数量界限的程度,以及各项社会公共需要满足的状况。财政分配活动的有效性,指一定的财政资财的耗费下其所完成的社会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
2.财政效果的特点[1]
(1)总体性。财政的每项收支,都涉及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2)多样性。财政效果要以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科学的、社会的各种形式表现出来,这就决定了财政效果是一种综合效果。
(3)公共性。财政必须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财政效果也就具有公共性。
(4)间接性。财政效果在许多情况下,要借助财政分配活动的直接效果之外的间接效果表现出来。
3.财政效果的意义
在中国,认真地全面地讲求财政效果,不仅对财政分配使命的充分实现有直接意义,而且对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改革开放,保障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都有重要作用。
讲求财政效果意味着在组织财政收入中,正确地解决从哪里筹集,用什么方法筹集和筹集多少的问题,达到取之有道,办法得当,从而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利于生产发展,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讲求财政效果,也意味着合理分配财力和在财力使用上力求节省,以较少的财力耗费取得最大的成果,保障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4.财政效果的表现形式[1]
财政效果的表现形式可分为财政资财筹集效果、财政资财支拨效果和各项事业费支出的财政效果。
5.提高财政效果的途径[2]
提高财政效果可有多种途径,特别是在微观层面上的各项具体的财政分配活动中,提高财政效果的办法更是不胜枚举。这里仅就宏观层面,从财政分配总体上,择其要者略加分析。
一、必须提高对讲求财政效果的认识
讲求财政效果是客观要求,但客观要求并不等于现实,更不能自发地成为现实,如果人们不认识它,不去自觉地讲求效果,按财政效果实现的客观规律去办,财政效果不但不会成为现实,反而会给人们以惩罚,造成经济社会上的损失。只有当人们正确认识它,遵循它的运行规律,提高财政效果才能成为现实,方能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建立财政效果的责任制
要建立财政效果的责任制,使执行财政分配的各个方面主体,都对提高财政效果承担完全的责任。讲求财政效果和提高财政效果,要靠财政分配过程中各个方面共同努力,任何一个方面或环节忽视财政效果,都会造成财政总体效果的降低。因此,必须把讲求财政效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方面,方能达到真正的全面的讲求财政效果的目的。要把财政效果落实到各个方面,就必须建立财政效果责任制度,把财政分配活动过程中各个方面提高财政效果的责任,从质与量两个方面明确起来。
财政效果责任制度,是一套完整的财政效果责任的考核和奖惩制度体系。如何建立财政效果责任制度,并不是本书的研究任务,不过应当指出的是,无论具体建立什么样的责任制度,以下几个要素是不可缺少的:
(1)各项社会共同事务活动的费用定额。它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完成一定质量单位的社会共同事务,所必须遵守和达到的财力耗费数量标准。它是控制财力耗费,以及评价财力消耗节省或浪费的尺度。
(2)供给责任定额。它是各个财政分配执行主体,在一定时期内,所应承担的财政资源筹集的数量标准和满足各项社会共同需要的财力供给标准。它是控制财政宏观规模和财政资源配置结构,评价责任者绩效的尺度。
费用定额与供给责任定额,以及这两大定额各自所包括的两大侧面,是财政效果责任制度的基础性内容,缺一不可。在考评财力耗费责任时,只有财力节省或是浪费的追究,而不把节省或浪费与耗用财力所取得的成果质与量结合起来考察,或者只考评财力耗费所取得的成果质与量,而不把财力耗费是节约或浪费结合起来考察,都会得出不正确的结论。
只考评财力节省或浪费,就会走向单纯财政观点;只考评财力使用取得的结果,就会走向单纯业绩观,这是与讲求财政效果毫无共同之处的。比如,某一政府机关,在年度内财政资源耗费节约了,但它所承担的社会共同事务或其供给完成得很差,这绝不能称之为有财政效果,只能叫浪费。反之,只讲完成共同事务的质与量,而不讲工本,不计耗费,这同样也不能称之为有效果。只有把费用定额和责任定额两者结合起来考核,才能真正促进讲求效果。建立财政效果责任制度,在我国尤为重要。
在财政分配活动中,至今仍然存在权责脱节、责任不明的状况,甚至只讲权利不讲责任,各个用钱主体在用钱之后,其效果如何,没有任何实质性责任。钱损失浪费了,所得效果很差,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官”照样当,工资照拿,福利待遇一文不比别人少。这种情况,极大地阻碍着财政效果的提高。所以,建立完善的财政效果责任制,是提高财政效果的一条必由之路。
三、要讲求理财之道
在财政分配过程中,除了注意贯彻政策,注意遵循财政分配客观规律,遵循客观数量界限,做到“取之有道而不伤民,用之有道虽寡而各方面平”之外,还要充分利用财政分配的特性,用活财政资财。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方面途径很多,不过在组织收支过程中,尽可能把支出转化成生财,或转化为资财周转,把死钱变活钱,乃是其中两条基本途径。
财政资源与生产资金不同,财政资源除了用于经济建设投资部分,能转化成资金之外,大部分都最终用于消费,它并没有资金运动的特性,它的耗费既不能带来新的价值,也不会周转,又怎么能够把支出转化成生财或周转呢?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分配是通过价值形式实现的,这就为财政资财使用和消耗过程转化为周转过程提供了物质条件。并且,财政分配过程的聚财、配置、耗用等三个阶段,是先后继起又同时并存的。财政分配过程必须先从聚财取得收入开始,不取得资财,就无法向各需要方面供给资财,即无从实现配置,不进行支出供给,各需要方面得不到资财,也就无从消耗。
财政分配过程的三个阶段,先后继起性是很明显的。可是,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国民收入并不能在一个早晨全部创造出来,而是逐日生产出来的。因此,财政的分配过程,也是要逐日实现的,其三个阶段,也同样是逐日进行的,这就决定了财政分配的每一元钱,都是先后继起地经过三个阶段。但从每一个时点上看,则有的正在集聚中,有的正处于配置中,有的则处于消耗之中,就是说,财政分配的三个阶段,又是同时并存的。
财政分配活动的这一特点,就使财政收支经常在空间、时间上发生差异。从空间上看,往往会存在此地此时的收入形成很多,而支出要求还很少,或尚未发生;而彼地彼时却相反,支出要求已经发生很多,而收入尚未形成,或形成很少的情形。
从时间上看,在同一空间内,往往会发生支出要求已发生,而收入尚未形成,或支出要求尚未发生,而收入已形成,处于暂时闲置状态等情况。这种财政收支在时间、空间上差异的存在,就给财政分配带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调剂资财余缺的可能,从而也为财政分配把某些消耗变周转、支出变生财,创造了可能性。
因为,由于财政分配过程的三个阶段的先后继起,而又同时并存情况的存在,和由此引起的财政收支在时间、空间上的差异性存在,在没有发生赤字的情况下,就会在财政年度内,经常存在一笔没有用掉的资财,而且还会在年度之间滚存下去,如果把这种结存的适当部分,暂时供给有收入而又投人快、产出快的需要者,在年度内就可以如期把垫支的财政资财收回来,而不耽误财政的正常用度和各项需要的满足。同时,又会因为生产事业的发展,而带来财政收入的增加,这就把财政资财的支用变成生财。财政分配活动的这种收支之间转化和消耗变周转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是不乏其例的。
上面讲的是财政分配活动内部的收支之间的转化,从财政分配外部进行收支之间的转化,也同样是存在的。财政采用国家信用手段进行聚财,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用信用形式取得的收入,如果用于纯消耗支出上,就会造成今日的收入,意味着明日的更大的支出,收入转化成支出。但是,如果用信用手段取得的收入,用于有收入的公共事业,投入后可以增加更多的财政收入,不仅足以抵补国债的还本付息之用,还可能有结余,这样就会使支出转化为收入。所以,在理财过程中,讲求理财之道,巧妙地运用财政分配的特点,把财政分配搞活,也可以极大地提高财政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