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
1.论证的定义
论证是指用某些理由去支持或反驳某个观点的过程或语言形式,通常由论题、论点、论据和论证方式构成[1]。
在英语中,奥凯弗曾把论证argument 区别为两种类型:
①第一种论证是指作为一种话语或交际行为的论证,它被看做是由主张及其理由所组成的;
②第二种论证是一种特殊交互作用,指的是一个论争或就特定主张做出论证的过程。哈贝马斯把前者称为“论证”(argument) , 后者称为“论辩”( argumentation)。
因此,如果在汉语中一定要我们给“argument”和“argumentation”这两个词找到一个有严格区别对应术语的话,我们认为“argument”可译为“论证”,因为它强调的是论证的结果;“argumentation”可译为“论辩”,因为它强调的论证过程。根据里德和沃尔顿的观点,前者是指作为结果的论证,而后者则是指作为过程的论证[2]:
(1) 作为结果的论证( argument-as-product)
论证是一个命题序列,其中一个命题的真是由其它命题的真提供证据支持的。其基本特征是静态性、无目的性、零主体性、语境不敏感性、独白式等。这是形式逻辑所研究的对象。
(2) 作为过程的论证( argument-as-process)
论证是论证者为了自己的主张为目标听众接受而提出理由的交互论争过程。其基本特征是动态性、目的性、多主体性、语境敏感性、对话式等。这是非形式逻辑所研究的对象。
2.论证与推理的关系[1]
论证要使用推理,甚至可以说就是推理:
一个简单的论证就是一个推理,它的论据相当于推理的前提,论点相当于推理的结论,从论据导出论点的过程(即论证方式)相当于推理形式。
一个复杂的论证则是由一连串相同或者不同的推理所构成的,只不过其中的推理过程和形式可能错综复杂。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常常把论证和推理同等看待。
推理和论证之间有一个重要的区别:
推理并不要求前提真,假命题之间完全可以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例如:“如果所有的金子都不是闪光的,那么,所有闪光的东西都不是金子。”
论证却要求论据必须真实,以假命题作论据不能证明任何东西,故“巧克力是可以吃的,石头不是巧克力,所以,石头不是可以吃的”这个推理并不构成对“石头不是可以吃的”这个命题的一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