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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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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生平简介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密尔,19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和哲学家。詹姆斯·穆勒(James Mill,1773~1836)的长子。

19世纪中叶英国资 本主义社会正处于比较繁荣发展的时期。第一次产业革命的完成极大地推动了英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英帝国作为当时头号工业强国和殖民大国 的地位。英国国内的阶级矛盾和斗争自然是在激化,宪章运动标志着英国工人阶级已经作为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政治舞台,空想社会主义和李嘉图社会主义的出 现和一定程度的传播,对资本主义制度也是一种冲击。但总的来说,以英国为首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尚处于以自由竞争为特点的历史发展的黄金时期,各种反对派均 不可能从根本上动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地位。这种社会历史条件为一种折衷与调和的经济学体系提供了温床,使其成为必要和可能。约翰·穆勒的以折衷调和为特征的经济学应运而生。

约翰·穆勒是李嘉图学说体系的追随者,而他接受李嘉图学说竟然始自年少之时,这完全得自他的父亲詹姆斯·穆勒的教诲。这位父亲本人就是李嘉图的密友和经济学上的学生,并对李嘉图学说的传播和最终的解体起过很大作用。他对儿子约翰·穆勒的教育尤其严格,儿子的聪明好学也着实令父亲对他深为器重。在父亲的教育下,小穆勒3岁开始学希腊文,8岁开始学拉丁文,并开始接触几何与代数,9岁开始阅读古希腊文学与历史作品,10岁读完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德摩斯提尼的原著,12岁开始学习逻辑,熟读亚里斯多德的逻辑学著作;尤其有重要意义的是,13岁时,在父亲的指导下,他开始阅读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接着又阅读了亚当·斯密《国富论》。自学过程中,经常同父亲在散步时就政治经济学的各种问题进行交谈,他将这些学习和谈话的内容写成笔记,据他说,他父亲的《政治经济学原 理》(1825年)即是以他的笔记和其他资料整理而成的。父亲的教育成为小穆勒接受当时最先进的经济学的最初的来源。

他还有幸受到李嘉图的直接教诲,这当然也是由于其父亲和李嘉图有着不寻常的交往,在李嘉图时常来家作客、谈论经济学和哲学问题时,小穆勒不免也要插上几 句,父辈的这种亲密关系和理论观点无疑对他产生了重要影响。穆勒14-15岁(1820年5月一1821年7月)时曾同英国大哲学家边沁之弟同游法国,其 间除学习法文外,还听了有关化学、植物学和高等数学等方面的课程;他还有机会在萨伊家中住过一段时间。法国日益高涨的民主自由气氛,萨伊的自由主义经济 学,对年轻穆勒的经济思想的形成无疑都会有一定影响。

边沁的功利主义对穆勒的思想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边沁同穆勒之父是知交,穆勒从小就常常拜访边沁,逐渐接受了边沁的功利主义学说,这对穆勒 的经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有深远影响。穆勒从法国返回后,其父曾打算让他学习法律,以便日后从事律师工作,一方面指导他学习罗马法,一方面让他阅读介绍边沁 学说的书籍。这使他的思想产生了很大变化,据穆勒自己说,边沁的功利主义立法原理将此前的道德立法理论完全推翻了。在穆勒看来,边沁功利主义关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原理尤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既表明了人类道德行为的动力不是个人的自私利益,而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也表明道德伦理的是非标准应 是效果,而不是动机,这效果就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功利主义的这些原理成为穆勒观察问题的根本观念和哲学思想。1823年穆勒发起组织了一个研讨边沁功利主义的学会。1823年5月,穆勒经父亲介绍到东印度公司通讯检查署当秘书,他在此公司一直任职到1858年该公司解散,前后长达35年之久,官至检 察官(1856年)。在东印度公司任职期间,穆勒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而且很早就在著作与学术活动中崭露头角。

1825年,时年19岁的穆勒开始发表讨论商业政策与货币政策的论文。同年,他与边沁合编《司法证据的理论基础》,又发起组织了“思辨学会”,这是一个业 余的读书会和哲学研究会,经济学和人口论等成为这些学会讨论的中心话题。穆勒说,李嘉图经济学、马尔萨斯人口论和边沁的功利主义是他们这些志同道合者的旗帜和统一的基础。1836年穆勒任激进派刊物《伦敦和威斯敏斯特评论报》主编。

穆勒的政治信仰在他中年以后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空想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影响下,他逐渐接受了社会改良主义思想。穆勒早年游历法国时曾有幸见到过圣西门, 后来通过阅读圣西门的著作对他有了进一步了解。进入1840年他深入研究了圣西门学派的思想和著作,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他们的下述观点:人类社会的发展阶 段和组织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私有制和自由竞争是造成当时社会种种弊端的根源;他甚至认为对社会加以改革是必要的。但他明确指出,他只是一个民主主义 者,而不是社会主义者。他主张通过普及教育、启发民众觉悟来改革时弊。他不认为圣西门主义的学说和立场应当加以肯定,也不希望把他们提出的改革方案立即加 以实施,只是希望把空想社会主义学说灌输到民众之中,使统治阶级觉悟到,未受教育的民众比受过教育的民众更可怕。在接受民主主义思想方面,他的妻子对他有明显影响。穆勒与哈里特·哈迪(原为泰勒夫人)相识20年后结婚,穆勒时年45岁。七年后哈迪在法国的阿维尼翁去世,此后(除去任议员期间外)穆勒基本生活在阿维尼翁附近的别墅,直到1873年5月8日逝世。穆勒对哈迪的才智、魄力和精神极为推崇。她是一位民主主义者和改良主义者,与穆勒志同道合,对穆勒 的著述多有建议和贡献。穆勒说,他在这一时期的所有著作都是他们合作的产物,特别在社会改革思想方面,几乎完全是她的贡献。

1844年穆勒发表了他第一部经济学论文集《经济学上若干未决问题》,该书讨论的主要问题包括:国际贸易、消费对生产的影响、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利润和工资的关系等。全书的论述完全继承了李嘉图、他的父亲的学说,只在某些方面对前人的学说有所引申或更明确的表述。1848年初版、后来多次再版的《政治 经济学原理》则是他的最重要的经济学著作。

实际上,综观穆勒毕生,他以主要精力献身于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并且积极地参加了当时英国社会的民主改革运动。对于人类的科学、文化和进步事业,是有贡献的,不应该简单地只说成是“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家”、“资产阶级辩护士”而一笔抹杀他的应有贡献。

2.关于穆勒的《论自由》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西方资产阶级社会科学中的一部重要著作。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此书对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思想,宣传近代欧洲的自由、民主观念,曾起过积极的作用。

《论自由》写于一八五九年。这篇论文的中心论题有三个:

  • 1.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 2.论个性自由,
  • 3.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限制。

全书文笔优美,逻辑谨严。围绕着这三个论题,穆勒发挥并发展了十八世纪启蒙运动以来卢梭、密尔顿等进步思想家关于社会民主和要求科学自由、思想自由,在文化上反对迷信愚昧和封建主义的思想。他指出:本书所要讨论的不是作为哲学命题的抽象自由和必然的关系问题,而是公民自由亦即社会自由——即一国人民在社会中应该享有什么样的自由权利的问题。自由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对于国家机器统治权利的限制问题。这个公民自由的问题,“它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时代上划分着人类”,而在人类文明进步的新阶段中,“它又在新的情况下显现出来,要求人们给以一种与前不同而且较为根本的处理。”穆勒从历史发展的观点考察人类自由权利的进步。他指出,现今已经接近于这样一个时代,国家的各种官府必须成为人民的公仆或代表,可以按照人民的意志设立或撤销。必须使“统治者出于选举并且仅任短期”,以保证政府权力不致被无限制地滥用。由这种自由权的概念出发,穆勒提出:公民自由应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思想和讨论的自由,即在科学、道德、政治、文化、宗教信仰等问题上,人民有形成、阐述和坚持自己意见的自由。

二、发挥个性的自由,即人民在个性上有选择符合自己趣味和需要的生活方式,形成和发展自己多样化的爱好和性格的自由。“这种自由,只要我们所做所为并无害于我们的同胞,就不应遭到他们的妨碍,哪怕他们在观念上认为我们的行为是愚蠢、荒谬或错误的。”

三、公民交往和结合的自由。“这就是说,人们有自由为着任何无害于他人的目的而彼此结合交际,只要参加结合的人们是成年,又不是出于被迫或受骗。”穆勒认为:任何一个社会,若是上述这些自由得不到法律的保证和尊重,这个社会就不可能称作民主社会,而只能是一种专制或变相专制的社会,“不论其政府形式怎样”。在论文中,穆勒围绕着公民自由的这三个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讨论。

穆勒指出:对于各种思想的自由探索和自由讨论,是保证科学和艺术获得发展的首要前提。凡有这种自由的时代,必是学术昌明、艺术辉煌的时代。凡压制这种自由的时代,必是思想和艺术死气沉沉、愚昧黑暗的时代。真理只能在自由探讨中才能被发现。在某一个时代某一个民族思想界一时居统治地位的观点,并不能因此而被认为即是真理的观点。相反,从历史经验看,“曾有多次真理被谬误,并且被以谬误为真理的多数所压制。只有确保思想自由才能防止这种压制。”穆勒以欧洲中世纪宗教法庭对无神论和神学异端的多次血腥迫害终归失败的教训为例,他指出,如果被压制的异端是真理(例如哥白尼的日心说),那么“真理所享有的优越之处乃在于:一个意见只要真正是正确的,尽管可以一次、再次或甚至多次被压熄下去,但在悠悠岁月的进程中,一定会不断有人把它重新发现出来”。

穆勒又指出,即使异端是错误的,它也应当得到被讨论的权利。因为“错误的意见,虽然会被遏止不得散布,却不会就此消失。由于禁止一切不合于正统结论的探讨,败坏最甚的并不是那些持异端者的心灵,而是那些并非异端者的人。由于害怕辩论,他们的精神发展被限制了,理性挛了”。因此,“在精神奴役的时代中,也许可以有伟大的个别思想家,但绝不会形成精神坚强、富有智慧活力的人民整体。”

关于社会应当保证人民具有发展个性的自由问题,穆勒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指出,只有培养出千百万有个性的公民,才能形成具有伟大活力的民族。因为人的个性与独创精神是密切相关的,“独创性乃是人类生活中一个最有价值的因素。永远需要有人不断发现新的真理,不断指出过去的真理在什么时候已不再是真理,才能在人类生活开拓出新的精神境界”。压制创造个性的作法,也就是把某些人自以为正确的观念和行为准则强加于意见不同的人,从而迫使一切人被压入一个共同的僵死生活模式,“其结果正象中国妇女裹脚一样,压制人性中每一突出部分,把一切在轮廓上显有异征的人都造成碌碌凡庸之辈”。穆勒指出:在对人类个性自由的压抑上,“旧风俗习惯的专制乃是一个最大的势力。”“历史证明,一切文化进步总是要通过对这种具有持久性的旧习俗的战胜才取得的”。“那些千百年不变地固守一种旧习俗的民族必定是死沉沉无生气的,他们在历史上也曾有过首创性,有过自己的黄金时代,但囿于习惯,恪守成规却使他们的民族智慧僵化了,文化停滞不前了”。——在这里,穆勒所批评的显然是当时的中国。因此穆勒提出了一句名言:“什么时候一个民族将会停滞不前呢?——当人民中的个性陷于消灭的时候”。在谈到社会对公民自由限制权的时候,穆勒认为,这种权力只有在一个前提下才是正当的,即当某一公民行使自己的自由而对他人或社会构成危害的时候。否则的话,社会即不应当干涉每个公民的思想、行为、社会交际。甚至“若说是为了那人自身的好处——不论是物质的好处或者精神的好处,都不是正当干涉的理由。因为人民有权对自己的利益作出自己的判断和选择。别人也许可以劝止或劝导他,但却无权用强力干涉他”。穆勒的这些思想,对于十九世纪后半期英国社会的改良运动,对于进一步扫除封建残余,在理论上曾经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然,资产阶级是不可能彻底实现这些主张的。

3.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一个思想家的成长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在父亲的教育下完成全部知识学习和训练,最终成长为杰出的经济学家、哲学家和政治学家。穆勒的成长过程,反映了一代思想家对知识和精神进步的执著追求。一个思想家的成长,也留下了那个风云际会、波澜壮阔的时代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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