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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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退税(Regressive tax)——“累进税”的对称,指纳税人的负担率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加而递减的税。累退税的课税对象数额越大,负担率越低;课税对象数额越小,负担率越高。
在这里,累退是指税额相对于纳税人净收入的比例而言,而不是指税额相对于课税对象的比例。如果不论纳税人收益和财产数额大小,负担能力高低,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结果负担能力高者,负担率低;而负担能力低者,负担率高,这实质上就是一种累退税。常见的例子是营业税、消费税和财产税。例如,营业税按营业额,的多少,依一定比例计征。按照定义属于比例税。而纳税人营业额的数量越大,其取得的收入越多,负担能力越高,按照比例税率计算税额,纳税人负担率相对于其负担能力来说是递减的。因此,这种表面上和课税基数成比例的税,常常被认为是按照纳税人收入来说累退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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