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信用
1.什么是消费者信用
消费者信用是指消费者以对未来偿付的承诺为条件的商品或劳务的交易关系。
2.消费者信用分类
如果以信用的使用目的为标准,消费者信用可以再分为零售信用和现金信用等。
(1)零售信用
零售信用是指零售商向消费者以赊销的方式提供产品与劳务,是消费者直接用来向零售商购买最终产品的一种交易媒介。通过这种方式,企业或零售商增加了销售,争取了更多的消费者。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零售信用已经成为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
在零售信用中,具体可以划分为循环信用、分期付款信用以及服务信用。
循环信用是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协定。依据协定,零售商允许消费者在事先约定的限额内,以信用交易购买各种商品。
零售分期付款信用的特点是要求受信方支付首付款,然后要在一定期间内按期支付固定的金额,直到还完全部款项为止。它与循环信用不同的是,消费者要与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在余款支付完后信用交易自动终止,所以它又叫做封闭信用。
专业服务信用专指消费者可以先期获得专业人士的服务,在收到帐单后再行付款,是专业服务提供者对消费者所提供的短期信用。专业服务信用类似上述的循环信用,只是由专业服务替代了实际商品。
(2)现金信用
现金信用即现金贷款。当消费者由于各种理由需要现金,都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消费者得到的是现金,授信主体是金融机构。现金信用比零售信用进步了很多:零售信用将交易限定在具体的商品上,而现金信用则可以使消费者购买任意的商品以及更广泛的用途。
与零售信用一样,现金信用因偿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分期付款贷款、单笔付款贷款及一般用途信用卡三种。
分期付款贷款是一种贷款的协定。它约定借款人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内,以固定而有规律的付款方式偿还贷款。借款人必须提供收入及财务的安定性证明,使贷款人对借款人将来偿还贷款抱有信心。
单笔支付贷款是一种短期的贷款,贷款期限通常短于1年,并规定在期限终了时,借款人应将全部贷款一次付清。
一般用途信用卡由银行、金融公司或大公司的财务部门发行,是发卡公司对于持卡人预先核准的贷款凭证。此种贷款通常设有信用额度,亦即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购买商品或支付费用的最高限额。
3.消费者信用的功能[1]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信用是一个人的立足之本,也是涉足社会的“通行证”。良好的信誉记录可以便捷地得到消费信用的支持,而信用劣迹者会使授信者敬而远之。同时,严格的法律制度和社会准则及由此形成的道德规范,都对每个人形成种种外部约束力,使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终身受害。当这种个人信用成为全社会恪守的信用准则时,就能建立起良好的信用秩序,从而减少信用中的道德风险,形成“欠债必还,赖账有罪”的良性信用理念。面向大众的赊销比较容易推广,但相应的风险管理和随后的收款并不简单,是一项很有技巧的现代工作。
但是,消费者信用的局限性也不容忽视。下面这个有趣的故事可以形象地说明这个问题。一幅很好的图景是汽车的挡风玻璃被遮住了。假设这辆车是公司,董事会坐在车里,董事长是驾驶员。他们不能往前看,看不到前面是什么,他们必须猜测路的方向。董事长在掌握方向盘时已经汗流浃背,他的同事根据他们通过侧面的窗户看到的情况向他提供方向信息。会计坐在车后面,他看到的是后面的窗户展示的景象,记录下已经走过的距离以及造成的损坏,如撞着的人、辗过的自行车、碰倒的树、撞上的桥。他不时把报告装进信封、扔出窗外。银行经理骑在自行车上,被汽车拉下很远。每次他看到信封,他都拣起米、研究一番。这意味着,银行所能做的最好也就是对未来进行猜测,并且在此基础上制定信贷决策。当借款人信用状况发生变化、结果不如意时,对它进行调整。当银行得到其信用报告时,数据至少已经是半年到一年半之前的,因而银行只能用历史数据来预测他的未来偿付意愿和能力。
我国在个人信用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缺乏能够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绝大多数居民能够提供的信用文件不充分,且分散在公安、街道、单位、银行等各部门,个人或家庭并没有资产负债表,难以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二是信用状况难以判断。当前,居民收入的货币化和透明度都与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企业盈利水平和收入差距大,难以判断个人拥有的真实财富。
三是缺乏相应的信用评判机构。我国目前还缺少专门的公司来对个人信用记录进行收集查询,各家金融机构、商家及有关公司、事业单位缺少对居民个人有关信用记录的记载,即使是发生借贷关系较多的各商业银行也对个人及企业的信用缺少规范系统的记载,并且各家银行的记录互相独立,没有有效的沟通,难以对居民个人及企业信用状况的准确判断。
四是缺乏关于征信机构的设立和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在个人信用文件公开和保护隐私方面存在法律障碍,没有为征信行业特别是商业征信机构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五是社会经济活动中失信现象普遍,个人、企业乃至个别地方职能部门缺乏信用观念,信用环境恶化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但同时我国居民消费观念正逐渐转变,能够接受信用消费的形式,愿意向银行贷款消费。而且近些年来,现代通信以最快的速度发展,电子网络已在县级建立,这为个人征信和提供信用报告进行全国联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可能的条件。
4.造成消费者不良授信的主要原因[2]
造成不良授信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不外乎内因和外因。内因指的是由于授信机构的信用管理工作失误而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坏账。外因指的是由外界不可抗力造成的坏账。所指的不可抗力一般包括消费者死亡、失业、逃亡等,还包括专业诈骗犯罪。
如果授信机构的信用管理水平高,能够避免大多数情况下的授信失误。尽管造成不良授信的原因虽多,但最具典型意义的有如下4种:
(1)消费者信用记录不全
信息不足经常使授信机构无法做出正确的授信决策,因为无法对消费者的信用可靠性做出判断,由于消费者信用资料不足造成的不良授信,有时是不可避免的,但有时是由于信用管理人员疏忽造成的。特别是在我国基本没有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服务的情况下,授信机构无处订购对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调查报告,只能靠自己的渠道收集消费者信息。而自己收集信息又存在成本、效率和规模问题。有时消费者是老客户,再次申请同一商场的不同种类信用工具,信用管理部门反而会疏忽调查程序。有时是由于时间紧迫,特别是在新信用工具推广的初期,来不及查询,又有推广‘数量的压力,造成失误。
(2)不实的信用资料
在填写信用申请表时,有为数不少的申请人有意隐瞒个人的不良记录,或者对自己申请不利的事项。其实,有意隐瞒自己的阴暗面并不奇怪。有很多申请人在隐瞒不良信用记录或填写不实信息时,往往心存侥幸心理,靠糊弄信用管理人员取得信用账户。因此,授信机构应该对于信用申请人的资料进行核实,对于被批准的信用申请,也要不时抽样考察,以判断审批过程是否存在问题。
(3)对消费者信息判断有误
在信用管理理论中常提到所谓的晕轮效应,是一种典型的不能根据消费者信息做出正确的判断或理解而产生的错误。晕轮效应指的是在审查信用申请人时,由于申请人在某一方面的优点或优势异常突出,对做授信决定的信用管理人员影响过大,印象过于深刻,以至对于影响申请人信用的其它信息不能做出科学且完全的考虑,做出错误的判断。例如一位信用申请人是著名的大律师,且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仅仅看其法律专家的职业和超出普通白领人员数十倍的高收入,就给人以信用优秀和信用评分高的感觉,而不再考虑该律师是否债台高筑,投资失败。由此可见,信用管理人员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要按照程序对消费者信用申请做出科学的决策。
(4)未能建立信用标准
在审查信用申请时,对于信用状况优良和信用状况极差的申请非常容易做出授信决定。但是,市场竞争的严峻事实要求授信机构对信用状况介于二者之间的信用申请人群体做出授信决定,从这个所谓的“灰色地带”中筛选出合格的申请人。很多授信机构的主要客户群属于这一范围的客户。
因此,授信机构需要科学地建立信用标准,这是一项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一个授信机构的信用标准订得太高,很多申请人通不过信用审查的门槛,必然丢掉一些客户。如果信用标准订得过低,必然使一些不良客户混入,凭白增加迫账费用和坏账损失。制订信用标准需要留有余地,信用标准还要具有弹性。例如:在经济状况不好时,信用标准应该降低,因为主要矛盾在于扩大销售。
5.消费者信用的修复
在西方国家,随着信用局服务的发展,社会上冒出了一些所谓的“信用修复”公司,这类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针对已经在自己的信用报告上存在不良记录的消费者,帮助他们消除不实的记录,或者对于不良信用记录做一些技术性处理,以降低不良信用记录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程度。当然,信用修复类公司的服务还包括辅导没有信用记录的消费者个人及其家庭建立信用记录,以及帮助已经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消费者重建个人信用。
信用修复类公司的“修复”工作都是间接的,因为消费者个人在信用局中的信用记录档案是不允许任意更改的。但不排除信用局的工作疏漏,特别是在我国,重名的人非常多,是其它国家重名人数的数倍,不良信用信息在记录过程中,只要身份证号码和年龄段接近,难免张冠李戴。对于这种张冠李戴式的不良信用记录是可以更改的,但需要有依据和合法的手段,并且经过一个工作程序。
还有一类不良信用记录是“有情可原”的,对于这种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修复公司会帮助消费者依法经过一个程序,在不良信用记录下面做出一个注解。例如:王先生到外国出差半年,将自己按月分期付款的责任委托给一位朋友。不料,这位朋友在这期间出了意外事故昏迷不醒,未能按期替他付款。结果待王先生发现后,立即全额将欠款补上。但是,这已经造成了王先生的不良信用记录。这种属于一种有情可原的情况,在该不良信用记录下面可以做一个解释。解释是否有用,不同授信机构对此的看法不同,信用标准也不同。因此,可能被接受,也可能不被接受。
在美国,拥有巨型消费者个人信用资料征信数据库的信用局有三家,而依靠三大信用局数据库提供服务的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类公司则很多。例如:当消费者申请购房信贷时,授信机构往往要求提供来自两家以上信用局的报告。因此,各个信用局都有同一位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如果消费者自己联系每一家信用局,随时监督自己信用记录,很费时费力,这种事情可以交给信用修复公司去做。当然,新建或重建自己的信用记录也可以寻求信用修复公司的帮助。美国的信用管理相关法律相当健全,因此有信用管理专家提出所谓的信用修复“标准”程序,其中包括八个步骤。由于我国的国情不同,不对外国的信用修复程序做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