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市场
1.什么是柠檬市场
1970年,31岁的著名经济学家乔治·阿克尔洛夫发表了《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和市场机制》的论文,成为研究信息不对称理论的最经典文献之一,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他凭着该论文摘取了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并与其他两位经济学家一起奠定了"非对称信息学"的基础。在论文里,阿克尔洛夫首次提出了“柠檬市场”的概念(柠檬一词在美国俚语中意思为“次品”或不中用的东西),现在“柠檬”已成为每位经济学家最为熟知的一个隐喻。
柠檬市场也称次品市场,是指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即在市场中,产品的卖方对产品的质量拥有比买方更多的信息。在极端情况下,市场会止步萎缩和不存在,这就是信息经济学中的逆向选择。阿克罗夫在其发表的《柠檬市场:产品质量的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中举了一个二手车市场的案例。指出在二手车市场,显然卖家比买家拥有更多的信息,两者之间的信息是非对称的。买者肯定不会相信卖者的话,即使卖家说的天花乱坠。买者惟一的办法就是压低价格以避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损失。买者过低的价格也使得卖者不愿意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从而低质品充斥市场,高质品被逐出市场,最后导致二手车市场萎缩。
柠檬市场的存在是由于交易一方并不知道商品的真正价值,只能通过市场上的平均价格来判断平均质量,由于难以分清商品好坏,因此也只愿意付出平均价格。由于商品有好有坏,对于平均价格来说,提供好商品的自然就要吃亏,提供坏商品的便得益。于是好商品便会逐步退出市场。由于平均质量有因此下降,于是平均价格也会下降,真实价值处于平均价格以上的商品也逐渐退出市场,最后就只剩下坏商品。在这个情况下,消费者便会认为市场上的商品都是坏的,就算面对一件价格较高的好商品,都会持怀疑态度,为了避免被骗,最后还是选择坏商品。这就是柠檬市场的表现。
2.信息不对称与柠檬市场
信息不对称是造成柠檬市场上诸多不良现象的原因,但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柠檬市场”上 要削减信息不对称,沟通是惟一的手段。在信息社会中,诚实也是一种工具。因为信息不完整和信息不对称,人与人之间需要沟通对话,以取得信息。而且,因为不知道别人提供的信息是真是假,只好借着“对方是否诚实”来间接地解读对方所提供的信息。因此,“诚实”这种人性中的德性,成为了人际交往中的一种“工具”。
3.柠檬市场理论的运用
柠檬市场的这个概念对我国股市是受用的。在我国股市中,从“郑百文”、“ST猴王”,到“银广夏”无一不是踩着信息不对称的钢丝在跳舞,一旦不知情的股民最终发现了那枚光闪闪的硬币的另一面时,市场开始逆向选择,钢丝断裂,股价大跌,股民丧失信心。所以证监会才会加大监管力度,清除股市中的“柠檬”,重塑股民信心。
另外,在就业中的歧视中,“柠檬品” 市场法则同样可以在就业中的歧视问题上进行解释。有些雇主拒绝在一些重要岗位上雇佣有色人种或少数民族。这并非因为他非理性,或者存在偏见,而恰恰是其遵循了“利润最大化”原则的后果。因为在缺乏充足、可信的信息的情况下,在这些雇主看来,一个人的种族、肤色便成为其社会背景和素质能力的一个信号。当然,对一个人的素质、能力,教育体系可以给出一个更好的衡量指标。它可以通过诸如授予学位等方法给出更好的信号。正如舒尔茨1964年写道的,“教育开发一个人的潜能,启迪人的智慧,也只有通过接受教育,一个人的能力才可被发现和挖掘,才能够获得社会的认可。”当然,一个没有接受到任何训练的工人他完全可能有很好的潜质,但在一个公司接纳其以前,这种才能一定要经过教育体系的“鉴证”。这个“鉴证”的体系一定要有权威,具有可信度。而我们知道,由于在美国,有色人种或少数民族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很少,大多是在贫民窟学校完成学业。来自贫民窟学校的鉴证的可信度比起一些正规的名牌学校来说,要低得多。这使有色人种或少数民族的就业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因为在雇主不信任一些学校的“鉴证”时,对他而言,在重要的岗位上雇用有色人种或少数民族这类似于购车者花费较多的金钱在信息不完全的“二手车”市场上买车。正如购车者会去买一辆新车一样,雇主会在那些他认为“可能能力较高者较多”的市场中挑选人才。也正是如此,加强对落后地区的教育投资显得尤为必要,因为它可以提高一个群体的素质,提高其“鉴证”的可信性最终改善一个群体中成员的就业机会和生存状况。
总之,在许多的市场领域,柠檬市场的理论是十分受用的,只要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就会形成次品市场,从而使得次品驱逐优品,达到次品充斥整个市场。
4.柠檬市场案例分析
案例一:金融业务创新中的柠檬市场效应[1]
金融业务创新是金融机构发展的需要,并且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为金融机构带来了发展生机和盈利。但是在新业务的推广过程中存在着创新能力差、风险承受能力低、金融监管程度控制难题等种种问题,结果导致了金融业务创新中的柠檬市场效应。如何规避这种效应是当前金融业务创新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当前金融业务创新情况综述
(一)金融业务创新的内容
金融创新的内容十分广泛,各种创新又有着自己的明确目的与要求。按创新的内容来划分,可分为制度创新、业务创新、工具创新。金融业务的创新是把创新的概念进一步引申到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领域。它是金融机构利用新思维、新组织方式和新技术,构造新型融资模式,通过其经营过程,取得并实现其经营成果的活动。商业银行业务在整个金融业务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业务创新构成了金融业务创新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
1.负债业务的创新。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创新,包括对传统业务的改造、新型存款方式的创设与拓展,创设新型存款账户在设立,扩大借入款的范围与用途上,创新的最终目的就是扩大商业银行原始存款的资金来源。而且,通过各种合理、合规的创新业务的技术处理,减少或逃避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约束,从而创造更多的派生存款。
2.资产业务的创新。主要表现在贷款业务的创新,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创新,包括贷款结构的变化,主要是消费贷款业务增长迅速;贷款证券化,具有利率市场化和“表外化”趋势的新的贷款业务。创新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降低风险、服务客户、扩大收益、减少资本充足率指标对商业银行资金运用能力及业务范围方面的监管限制。
3.中间业务的创新。包括结算业务日益向电子转账发展,信托业务的发展,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自动化服务发展,商业银行信息咨询业的创新与发展等。
(二)金融业务创新的成就
在内外动力的推动下,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同时也为了与外资金融机构竞争,金融部门在业务创新中动力足,机遇好,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试办和开办了一些新的金融业务,取得了一定成就。
1.业务种类增长迅速。三大业务种类都有大的增长,比如贷款业务有对企业针对某单一产品的封闭贷款,土地、房产抵押贷款,房地产开发和住房按揭贷款,实行库贷挂钩的粮食专项收购和储备贷款,打包贷款,保函、信用证等;针对个人开办的消费贷款,有生源地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信用卡透支业务,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贷款等形式的信贷服务产品等,在不同时期,对有效贯彻货币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高金融机构盈利水平,实现银企、银政双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资产业务有消费贷款的增长,消费者在购买住宅、汽车、大型家电、留学、修缮房屋等方面,都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一次性偿还或分期偿还的消费贷款。贷款证券化方面,比如商业性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以及信用卡贷款等。中间业务的种类更是达到百余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极大地降低了现金的漏损率,减少了信贷资金的不合理储备,提高了资金的流动性,银行的盈利水平大大提高。
2.服务范围广泛。商业银行从过去简单地存贷、动员储蓄的功能,转变为面向大众、面向企业、面向投资机构进行境内外投资的全面的金融服务功能,遍布经济的各个领域。大到企业生产贷款,小到个人交电话费,向外联系各个国家的金融机构,办理跨国金融业务,向内涉及千家万户日常生活。服务范围空前广泛。
3.服务手段增强。由于计算机的广泛应用,电子化、自动化的全方位、全天候的金融服务使商业银行业务发生了巨大的变革,比如通过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以电子货币的形式办理转账等。
4.金融部门利润结构改变。中间业务通过向客户提供特别设计的、全方位的、多品种的金融服务,极大地改善了商业银行的盈利结构,中间业务利润占比有所增加。
二、金融业务创新中的柠檬市场效应
何谓柠檬市场效应?“柠檬”在美国俚语中表示“次品”或“不中用的东西”。柠檬市场效应则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往往好的商品遭受淘汰,而劣等品会逐渐占领市场,从而取代好的商品,导致市场中都是劣等品。在许多的市场领域,柠檬市场的理论是十分受用的,“劣币驱逐良币”是柠檬市场的一个重要应用,也是经济学中的一个著名定律。柠檬市场效应同样可以对就业歧视问题进行解释。柠檬市场这个概念对股票市场也是受用的。只要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就会形成次品市场,从而使得次品驱逐优品,达到次品充斥整个市场。
在金融业务创新取得一些成就的同时,由于创新主体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往往存在着以下问题,形成柠檬市场效应。
(一)创新观念落后,创新能力低
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的金融业务创新,是为最大限度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求,有力地促进金融和经济的发展。而我国金融业务创新则往往是以金融机构自身盈利为目的,不是完全以客户需求为目的。不仅新产品种类较少,而且产品质量低,不容易被客户和市场接受。创新方面缺乏统一的组织管理部门,各商业银行各自为政,形成某行的一项新的金融业务在推行中画地为牢,不能同时在金融系统推广应用,信息和成果不能共享。业务开发人员不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不能将高新技术与市场需要的业务种类融合在一起,一项业务开发出来往往成本高而效益低,且极易被其他行“借鉴”,结果形成了不具特色的产品,创利能力差。并且在新业务推广中,宣传手段单一,宣传力度薄弱,主要靠口碑,使新业务难以快速占领市场。这就形成了在新的金融业务推出时的柠檬市场效应,开发机构了解多,而市场了解少。
(二)创新积极性弱,风险承受能力低
“搭便车”现象的普遍存在让一些商业银行缺乏创新精神,而在观望和等待其他金融机构推出新的业务种类,然后模仿去做,这样就使整个创新主体缺少了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使得新业务种类趋同,价格优势不明显,形成了“旧车市场”。在一项新的金融业务推出时,必然是效益与风险并行。我国的商业银行主体是国有商业银行,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商业意识薄弱,在风险中求效益的观念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往往对风险考虑过多,因此偏重对效益好且风险小的产品的推广,而对风险程度较高的产品推广积极性不高,制约了新金融信贷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把创新业务市场变成了竞争力差的“旧车市场”,不形成柠檬市场效应的概率反而变小了。
(三)金融监管落后,信息披露缺失
金融业务的创新,就其本质来说是金融自由化的必然产物,而金融监管则是国家干预主义在金融业的逻辑延伸。目前金融业务监管工作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
1.监管内容主要是市场准入,监管中还存在着重审批管理;重传统的存贷业务,轻表外业务及其他创新业务;重国有银行,轻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问题。
2.监管的方式和手段较为单一,主要是金融当局的外部监管。由于银行国有化,缺乏自主权和独立性,缺乏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机制,内部控制与监管流于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行业自律组织及社会监督更是少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业的检查只是偶尔才会有,并没有形成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制度,没有真正的权限。
3.基层监管人员素质不适应。近年来,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迅速,但目前的监管人员只能疲于应付繁重的日常监管工作,很少有针对性地进行现代金融业务和监管技能的培训,在监管工作中对新业务风险隐患和违规行为难以及时发现。监管队伍素质和监管力量不足是一些监管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
4.政府审计受人员限制不能随时随地监督,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独立性又太差。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金融监管的手段主要有三种: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我国主要采用的是行政手段,行政命令和干预是最直接有效的监管手段。近几年,我国虽然陆续颁布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和《外汇管理法》等金融监管法律,但是并不能涵盖金融业的全部,且因规定比较原则在金融监管实践中难以具体操作,导致金融业务创新的信息难以及时、准确地向同行业和客户公开,缺少信息披露的平台。而信息不对称正是柠檬市场形成的基本因素。
三、如何规避金融业务创新中的柠檬市场效应
(一)转变创新观念,培养创新能力
商业银行要切实转变传统的经营观念,充分认识到进行金融业务创新不仅是商业银行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提高收益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不可或缺的手段。尤其是要以客户的需求为创新的出发点,才能达到双赢。对新业务要运用宣传、培训等多种手段加强宣传,使客户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自觉自愿地接受和使用,并在市场上迅速推广。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应建立专门的机构,协调银行与企业之间以及银行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规范金融创新业务操作行为。建立有效的业务创新机制和鼓励机制,保护和调动基层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商业银行应根据创新业务种类繁多、业务面宽、服务内容复杂等特点,加强技术和人才的投入,尽快引进和培养一批新业务管理人才。应改变旧有的人才选择、使用和培训机制,建立新型的人才晋升选拔机制,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增强凝聚力、归属感,从而吸引人才,稳定人才,为全方位开拓银行创新业务奠定基础。这样一来,在新业务推出过程中,客户和金融机构的信息不对称可相应减少,一定程度上可规避柠檬市场效应。
(二)充分认识风险,加强风险承受力
在充分而全面的认识风险基础上,正确面对风险,切勿因为惧怕风险而丧失开发创新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积极应对,加强自身实力,采用多种方式防范和化解风险,敢于尝试、开发具有特色的金融创新业务,占领国内甚至国际金融市场、丰富金融业务,为客户提供多样,便利的金融服务,为自身带来客观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保证金融机构的稳定、健康发展、规避千篇一律的、没有特色的产品市场,从而规避由此而产生的柠檬市场效应。创新业务在为银行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潜伏着很大风险,特别是表外业务,商业银行在经营中必须给予充分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稳健发展。扩大中间业务,增加租赁、委托、代理、信息咨询等低风险或零风险中介业务的市场份额,降低金融创新业务自身风险。在新金融业务的推广应用过程中,要组织人员对新业务的运行状况、盈利状况、风险状况、客户认知度等进行资料收集,为产品分析与研发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与手段。在较为全面地认识风险后,应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强风险承受力。可采取组建大型金融控股公司防范综合经营带来的关联交易、风险传递、利益冲突和信息披露等风险。增加保险业务,向同行业和保险公司分散风险。
(三)强化金融监管,创新信息披露制度
金融创新需要加强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安全,二者互相作用,作为一对矛盾统一体,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共同促进金融改革深化。金融监管要从外到内,法制化、制度化。监管面临的问题是监管的程度问题,从紧从宽都不利于金融业务创新的发展。目前提倡依法监管,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管理。
1.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作为国家监管主体,中央银行的监管要改变旧作风,监管内容要扩展,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覆盖金融业务的全部,避免监管的缺失。要适应创新的日新月异,及时调整监管内容及监管方式。培训基层监管人员,加强其监管能力,使监管政策在执行中行之有效。
2.建立银行业同业协会,通过协会协调解决新业务中的相互合作问题。加强社会监督,尤其是专业性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业的检查,形成有效检查,有效监督,创造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
3.强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监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内部控制机构,加强对中央银行监管政策的理解,以达到其监管要求,同时,与同行业建立有效的信息平台,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管。对制度,人员和风险等多个方面有正确的认识,这是商业银行自律也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方式。
4.在内外的有效监管之下,改善不对称的信息分布情况,以保护客户利益。充分有效的沟通是削减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方式。充分披露信息,禁止内部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从而尽量使信息不对称减少到最低程度。搭建金融创新信息交流平台,建立金融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中资银行机构或中外资银行机构交流金融创新信息,研究各银行机构金融创新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金融创新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外资银行先进的技术、理念和产品。
随着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创新的深入展开,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柠檬市场效应仍然会继续存在,除了以上分析的原因以及相应的规避手段之外,还有更多较深层次的原因和相对应的解决办法需要金融机构和金融理论学者在实践基础上继续观察、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