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利润
1.什么是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是指企业某个会计年度净利润(或净亏损),它是由企业利润组成内容计算确定的,是企业从公历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计而形成的一个动态指标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它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会计制度规定各种费用的结转在期末进行,期末结转费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表结法、二是账结法。账结法的优点是各月均可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提供其当期利润额,记账业务程序完整,但增加了编制结转损益分录的工作量。
本年利润是一个汇总类账户。其贷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实现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 “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借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支出,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净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借贷方发生额相抵后,若为贷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经营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发生的亏损。
2.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为了使“本年利润”科目能准确、及时地提供当期利润额又不增加编制分录的工作量,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本年利润”账页采用多栏式。
把“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项科目,由一级科目转变为“本年利润”下的二级科目使用,减少了结转时的工作量。但“收入”、“成本”下设的产品明细账仍需按数量和金额登记。
按“附表”账页中期末结出发生额,在编制损益表时不用查看多本账簿,只通过“本年利润”就能满足编制损益表的需要。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项费用,每月的发生额不大或业务笔数不多,也可直接作为“本年利润”的二级科目使用,以减少结转的工作量。如果上述费用较大或发生的业务笔数较多,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明细账,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中。
3.本年利润的计算方法
本年利润,用于核算企业本年度的净利润。
1、所有收入是指销售商品收入、服务性收入等等,不包括单位之间借款性质收到的款项。基本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三大类。
2、支出是指为销售商品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发生的支出,包括:进货的成本、运费、销售商品时缴纳的税金、管理费用(包括员工工资,车辆交通费用等)、营业费用、财务费用、各项资产损失等等,基本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几类。
3、公式表示:
本年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