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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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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指由无产阶级(仅从劳动取得收入的产业工人)统治的政体,是从废除资本主义迈向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的统治;在此过渡阶段,无产阶级得压制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反抗力量,打破阶级制度的社会关系,以创建一个新的无阶级的社会。

  无产阶级专政的构想最早是由卡尔·马克思(1818年至1883年)提出,让做为多数者的无产阶级取得独裁专政的体制;由于马克思认为各国政府都是阶级独裁专政,所以他为认无产阶级专政并不会比其他的政府形式来的更糟。然而,1917年俄国的布尔什维克革命结果,并不是由无产阶级的多数者阶级专政,而是由一个宣称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政党专政。不同于马克思所预想的那样,而是像乔治·奥威尔(1903至1950年)及米哈伊尔·巴枯宁(1814年至1876年)所预见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作法最终变成由先前无产者(但已变有产者)的独裁专政政体。

2.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

  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同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紧密相联。

  在1848年,K.马克思、F.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对无产阶级专政思想作了表述:“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共产党宣言》在阐明无产阶级专政在政治方面的历史使命的同时,也指出了无产阶级专政在经济方面的历史任务。

  1850年,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工人阶级专政”的口号。1852年3月5日,在致魏德迈的信中进一步肯定了“无产阶级专政”这一结论。随后在1875年批判“哥达纲领”时,又强调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必然性,并进一步提出,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整个历史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V.I.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面对十月革命后苏联国内阶级斗争异常尖锐复杂的局面,列宁曾反复强调无产阶级专政必须使用革命暴力,使用铁的手腕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但是,列宁并没有因此把无产阶级专政仅仅归结为镇压,而是在强调镇压反革命破坏的同时,提出“无产阶级专政是破坏资产阶级民主和建立无产阶级民主”。列宁着眼于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本质即国体,指的是这个专政与无产阶级民主不可分割的联系。列宁仍然非常重视无产阶级专政的经济任务:“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

3.无产阶级专政在欧洲

  无产阶级专政在欧洲共产主义革命时在苏联及数个东欧国家获得实践。列宁以理论及政治革命来证成苏维埃,从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俄国形式”变成跨国的政权形式。苏联的外交政策也使用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列宁和列夫·达维多维奇·托洛茨基发展出相关的国际无产阶级专政理念,讨论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在俄罗斯及其他国家成立方式、时机和进程。

  斯大林主张十月革命证实列宁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正确;斯大林援引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来合法化其独裁统治的策略。透过法律及政治手段,斯大林在实践无产阶级专政时,强调权力往国家及政党的最高领导集中是强化国家力量的做法,无产阶级专政概念被用来合理化斯大林的个人权力及其推动新的集中式工业及军事发展策略来打造苏维埃,并合理化其恐怖统治手段。

  在波兰,又称七月宪法或1952年宪法的波兰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2年7月22日通过,打破了传统的三权分立而引进苏联宪法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

  1917年俄国的布尔什维克革命结果,在具体政治实践上并不是马克思所预想的,由无产阶级的多数者阶级专政,而是由一个宣称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共产党专政,英国左翼作家乔治·奥威尔(1903至1950年)及俄国革命家、著名无政府主义者米哈伊尔·巴枯宁(1814年至1876年)皆批评共产党实践无产阶级专政的作法,最终演变成由先前无产者(但已变有产者)的独裁专政政体。

  在1990年,苏联在戈尔巴乔夫的主导下,放弃共产党的一党专政,也放弃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理念。

4.无产阶级专政在亚洲

  中国引入无产阶级专政深受列宁及苏联革命的影响;后来中国和苏维埃在概念及实践上的差异,也影响了后来中苏交恶。北越在实践无产阶级专政时,在路线上莫斯科和北京有不同意见,而北越较倾向中国的看法。

  中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革命政权,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革命专政的形式因各国具体情况而定,而其主要特点是以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由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组成政治革命联合。

  在越南的无产阶级专政建立的议题上,毛泽东批评苏联的作法,反驳当时苏联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在越南可以以和平方式取得的想法。北越领导人胡志明的回应,较倾向当时中国的看法,并在中国人民日报1956年4月4日上发表专文谈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

  无产阶级专政为文化大革命主要的意识形态及口号之一,表现在数张文化大革命中的政治宣传海报中,在1949年文盲率为80%到1964年文盲率降为57%的历史背景下,以海报图文的方式去对大众宣传特定想法及口号,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文革期间内部的路线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二份《七五宪法》,是以无产阶级专政想法设立的宪法,对治权来说提高了集权和任意性,而无产阶级专政的立宪模式在毛泽东去世、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仍影响着中国政治体制发展。

  毛泽东主张,无产阶级专政若无社会主义经济的建立,其专政“就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国家”,“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会是反动的、法西斯的专政”。

  1975年,中国共产党左派强调要“就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对邓小平等进行批评。自改革开放后,“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主张被官方描述成是毛泽东晚年过左的错误主张,是“贯穿10年‘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的指导口号”。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仅在序言里表示了“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在条文不用“无产阶级专政”仅用“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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